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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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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园林绿化、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的行业建设专项规划,参与拟订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规范性文件。

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4.负责县城规划区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的管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一是精细化清扫。实行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将县城区174.6万㎡面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路美洁公司负责清扫保洁,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定期对路面、人行道、隔离栏等进行冲洗,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70%以上;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二是规范化收集。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县城区公共区域(场所)设置116个垃圾分类收集房,1586个垃圾收集容器摆放点,共摆放1001个垃圾桶,设置果皮箱860个;三是中转站做到箱满即清。日产日清,密闭运输,确保县城区内生活垃圾处理,不残留,不积压,不抛洒。四是集中化处理。将城市生活垃圾(包括部分乡镇垃圾)外运焚烧处理,2019年以来,共外运垃圾19369.94吨。五是加大对城区公共厕所及洗手设施的管护力度。严格按照“创卫”标准,对39座城市公厕、30座市政洗手台配备管理人员,明确卫生责任区,实行专人专管,39座城市公厕全部达到“三无三有”标准,30座市政洗手台全部投放洗手液,达到干净、整洁、能正常使用标准,建立完善了长效管理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本单位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434,590.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4,506.9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3.49元,占总收入的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4,506.99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99%,比上年2,921,752.89元减少487,245.90元、减16.68%,减少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本年度退休3人所致;其他收入83.49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1%,比上年185.47元,减少101.98元、减54.98%,减少主要原因:县税务局返回代收手续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434,775.95元。其中:基本支出2,427,675.95元,占总支出的99.71%;项目支出7,100元,占总支出的0.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21年度支出合计2,434,775.95元,与上年2,929,627.89元对比减少494,851.94元,减16.89%,差异主要原因:2021年度退休3人所致。其中:基本支出2,427,675.95元,占总支出的99.71%,比上年2,879,758.49元,减少452,082.54元,减15.7%,减少主要原因:2021年度退休3人所致;项目支出7,100.00元,占总支出的0.29%,比上年49,869.40元,减少42,769.40元、减85.76%,原因:2021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7,675.95元。与上年2,929,627.89元对比减少494,851.94元,减16.89%,差异主要原因:2021年度退休3人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8,921.08元,占基本支出的93.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8,754.87元,占基本支出的6.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00元。比上年49,869.40元,减少42,769.40元、减85.76%,原因:2021年度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购房补贴。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购房补贴支出7,1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4,506.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比上年2,921,752.89元减少487,245.90元、减16.68%,减少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本年度退休3人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99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7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02,95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4,8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42,163元,完成预算的84.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63元,完成预算的21.6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中心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274元,增长11.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元,增长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26元,下降72.5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的主要原因:本度公务用车运行费随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增加10,000元;我中心厉行节约、严守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2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00元,占94.87%;公务接待费支出2,163元,占5.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县城区环境卫生巡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6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6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1年度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交流接待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对比上年0元,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897,327.63元,其中,流动资产566,351.03元,固定资产4,330,97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41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我中心根据马财行〔2021〕10号购房补贴文件。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了2021年度主要绩效目标任务。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500174000101111

         责任编辑: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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