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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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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乡管理和城乡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乡管理和城乡管理综合执法的政策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按照县政府批准的权限集中行使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以及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指导乡镇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4.集中行使县政府批准的与城市管理领域相关的具体行政处罚事项。

5.集中行使县政府批准的与城市管理领域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强化党建引领,将党史学习教育、弘扬“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与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聚焦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强化措施抓落实,完成了省级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美丽县城相关工作任务并顺利通过现场考评,“7个专项行动”取得较好成绩,文明县城、双拥模范县创建涉及的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荣获马关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系列文化活动合唱比赛三等奖,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荣获州委、州政府记功。

强化党建引领,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1.抓党史学习教育。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注重调动全局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重点抓组织领导、动员部署、专题学习、专题培训、政治引领、系列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宣传信息等工作。2021年以来共为干部职工征订《中国共产党简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论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四本书60余套,组织干部职工到马关烈士陵园、马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金厂镇疫情防控卡点开展红色阵地宣传教育,深入挂钩点开展宣讲活动,共办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问题清单28件,全部按要求办结。共上报信息12期,亮点经验3期,每周工作推进情况14期。

2.抓职工队伍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对已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修改完善并印发《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通知》(马综执发〔2021〕9号),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考勤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30个制度,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2021年以来全体干部职工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和追责问责情况。

3.抓业务素质提升。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素质,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系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将每月末周五下午定为集中学习时间,分批次组织集中学习,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组织58名干部职工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执法培训,进一步增强全体执法人员执法素质,提高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为确保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法治工作的规范性,积极主动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对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法律业务指导,一年来共联系指导15次,指导帮助审核把关相关文书10份。

强化职责履行,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一是持续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为持续巩固“百日攻坚综合整治”效果,今年以来,结合工作实际,将58名干部职工、协管员合理分配,按分区域、分路段进行管理,实行街长负责制,做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卫生保洁全覆盖,督促“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落实,做到了有人负责、有人管理、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按照“721”工作法,共劝导超门店经营2900余次,清理流动商贩2000余次,清理违章占道摊点6800余起,取缔夜市摊点32起,清理街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1000余起,暂扣物品130余起,清理破损广告牌200余块,清理小广告1000余处,城区市容市貌明显改观,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内的环境脏乱差现象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二是开展城区人行道违停整治行动。采取定点管控与全路段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整治骏城路、广环路、健康一条街、小坝路等违停现象高发路段,规范停车行为,对3个工作日内未接受处理的,将车辆违法停放信息移送交警大队处理。今年以来,共劝离违停车辆500余次,开出罚单255份,已处理169起,移交交警处罚27起,罚款25350元。同时,在城区适宜区域、路段的人行道新增设置隔离设施1200余个,更换破损隔离设施43个,城区人行道违停情况有所好转;三是加大建成区内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始终坚持违建“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控增量,消存量,加大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延长巡查时间、延伸执法触角,对各类隐蔽建设、节假日偷建抢建等违建行为做到坚决打击,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今年以来,共及时劝阻停工3起,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30平方米; 依法处理县自然资源局移交的违建案件37起,已办结25起,正在办理12起,罚380840.38元。特别是对坝地村防洪箱涵旁4户和西坝路延长线3户的查处,有效推动了项目建设;依法强制拆除占用木兰花山私搭乱建4户,安平广场对面2户,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四是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渣土运输治理力度。依法对县城各个施工现场扬尘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施工工地做到6个“百分百”, 要求建设单位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存在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工地依法停工整改,并从重罚款。同时,每天从早上6时到晚上20时,利用洒水车对城区主干道进行洒水降尘,每天洒水不低于8车次;加大对县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主次干道、城郊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巡逻巡查,加大对拉运建筑渣土、砂石料等泼洒、不覆盖、带泥上路、不按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5起,罚款人民币共3300元,县城区施工扬尘、渣土运输泼洒等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2.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一是精细化清扫。实行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将县城区174.6万㎡面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路美洁公司负责清扫保洁,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定期对路面、人行道、隔离栏等进行冲洗,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70%以上;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二是规范化收集。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县城区公共区域(场所)设置116个垃圾分类收集房,1586个垃圾收集容器摆放点,共摆放1001个垃圾桶,设置果皮箱860个;三是中转站做到箱满即清。日产日清,密闭运输,确保县城区内生活垃圾处理,不残留,不积压,不抛洒。四是集中化处理。将城市生活垃圾(包括部分乡镇垃圾)外运焚烧处理,2019年以来,共外运垃圾19369.94吨。五是加大对城区公共厕所及洗手设施的管护力度。严格按照“创卫”标准,对39座城市公厕、30座市政洗手台配备管理人员,明确卫生责任区,实行专人专管,39座城市公厕全部达到“三无三有”标准,30座市政洗手台全部投放洗手液,达到干净、整洁、能正常使用标准,建立完善了长效管理机制。

3.强化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一是严格执行《马关县城区公共绿化管护标准》《马关县城区公共绿化管护检查评分标准》,加强对绿化管护的督促和考核力度,定期对城区重要街道两侧行道树、绿篱进行修剪、补植补种、悬挂提示牌、喷洒农药施肥、修补花台及路沿石,回填土等。今年以来,共管理维护地被306695.29㎡,乔木23305棵。共进行绿化苗木补植补种132次,清理杂草555次,修剪行道树、绿篱、草坪和公园水体共计613余次,喷洒农药、施肥共计193次,施悬挂提示牌8次32块。二是严格执行《马关县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维护考核办法》《马关县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管护监督考核评分办法》,加强对路灯及亮化设施管护的督促和考核力度。目前,共更换配套灯管、节能灯、灯头2307个;镇流器、触发器、交流接触器、断路保护器等2108个;线路3264米,确保城区亮灯率达98%以上。三是加强对城市道路路面、人行道、护栏及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日常检查、保养。今年以来,更换雨篦子、井盖共计69块,疏通雨污水管道26次570.5米,修复人行道10.5平方,修复路沿石33.45米,更换取水阀42个。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七城创建”工作。始终聚焦城市管理重难点;聚焦市容市貌整治薄弱点;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点;聚焦深化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进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美丽县城创建工作着力点。主动将城市管理工作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以深化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创新方法、攻坚克难,以实干、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提高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省级美丽县城顺利通过现场考评。

5.持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党组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史教育为契机,根据年初制定的党员学习计划,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常态化教育活动。认真制定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计划,对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了规范,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支部书记认真组织,切实担负起责任,保证了组织生活及时进行,坚持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年内共召开5次党员大会、11次支委会、,开展11次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授党课3次,党组成员、副局长讲授课2次。

6.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了“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等责任制;全面加强党建宣传教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为民服务宗旨和法规意识。

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马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我局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5名骨干参与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2021年以来帮助挂钩村马白镇马洒村委会建设垃圾收集房3座,配备垃圾桶12只,解决了马洒村委会垃圾收集设施满足需要问题,同时解决24吨碎石、沙36.2吨、水泥19.5吨用于麻栗堡村小组环境卫生整治。

8.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扛起责任、压实担子、解决问题”为核心,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信访矛盾四大攻坚,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工作,全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共办理各类信访事项100件,"12345"交办信访件11件,“书记县长信箱”交办信访件6件,群众来信来访信访件3件,接受电话来访80件,全部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结并回复。

9.强化宣传力度,居民城市意识不断提高。离开广大居民参与和支持,城市管理寸步难行,为此,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采取多种形式对居民进行城管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一是出动巡逻宣传车。将城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容市貌整治、联合执法综合整治的有关政策归纳提炼,制成录音在县城主要街道巡回宣传。二是印发通告和宣传资料。为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行动,印发整治通告、“门前三包”责任书和其他宣传资料,分发主街经营户和居民。三是注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月法治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等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5次,广泛地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期间制作法制宣传展板6块,出动人员80人次,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法律法规单行本1000余。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挂钩村委会、燃气经营、绿化、亮化、清扫保洁等企业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认知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和参与城市管理,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马关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办公室(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股)、信访法制督察股(行政审批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9,235,484.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35,324.9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9.22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度收入合计19,334,149.76元,增加9,901,334.42元,增长51.21%,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235,324.96元,比上年度16,758,083.73元,增加12,477,241.23元,增长74.46%,增加主要原因:2021年度支付环卫、绿化亮化管护费等项目款增加;其他收入159.22元,比上年度2,576,066.03元,减2,575,906.81元,减99.99%,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9,985,636.69元。其中:基本支出8,313,457.2元,占总支出的27.72%;项目支出21,672,179.49元,占总支出的72.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度支出合计25,089,748.52元,增加4,895,888.17元,增长19.51%, 其中:基本支出8,313,457.20元,比上年度7,587,532.07元,增加725,925.13元,增长9.57%,增加主要原因:2021年度人员增资及社保费增长。项目支出21,672,179.49元,比上年度17,502,216.45元,增加4,169,963.04元,增长23.83%,增加主要原因:2021年度支付环卫、绿化亮化管护费等项目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13,457.2元。比上年度7,587,532.07元,增加725,925.13元,增长9.57%,增加主要原因:2021年度人员增资及社保费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34,505.74元,占基本支出的91.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8,951.46元,占基本支出的8.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672,179.49元。比上年度17,502,216.45元,增加4,169,963.04元,增长23.83%,增加主要原因:2021年度支付环卫、绿化亮化管护费等项目款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资金支出57,964元、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服务费750,000元、县城区绿化管护费2,330,118.42元、年终考核嘉奖13,500元、县城路灯电费1,337,900.78元、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管护费1,204,106.40元、生活垃圾外运处理1,742,859.96元、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费13,542,944.4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93,288.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9%。比上年21,267,107.26元,增加8,026,181.70元,增长37.74%,主要原因:2021年度人员增资及社保费增长及支付环卫、绿化亮化管护费等项目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5,82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0,04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障支出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资金支出57,9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主要用于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服务费750,000元、县城区绿化管护费1,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253,61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年终考核嘉奖13500元、县城路灯电费1,337,900.78元、城区绿化管护费1,330,118.42元、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管护费1,204,106.40元、生活垃圾外运处理1,742,859.96元、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费13,542,944.42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3,8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502元,完成预算的81.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2元,完成预算的7.5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严守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002元,增长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2元,增长20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2021年度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交流接待人员增加,公务接待费增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元,占98.16%;公务接待费支出1,502元,占1.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办案、巡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0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1年度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交流接待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792.24元,比上年621,625.91元,增加57,166.33元,增长9.2%,增长原因:人员调入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资产总额2,059,744.60元,其中,流动资产283,992.1元,固定资产1,744,87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88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46,988.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1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1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1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我单位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等市场化运作管理服务费所需资金的批复》(马政复〔2021〕347号)等文件。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基本完成了2021年度主要绩效目标任务,相关工作在持续实施中。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500174000201111

         责任编辑: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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