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马关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负责全县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内难民的临时安置管理工作。
4.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审批。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管理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制定完善政策措施。二是持续加大农村低保整治力度,切实做到精准施保。三是在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统筹发展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拓展社会救助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用好用活临时救助政策,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2.殡葬改革工作。一是持续加大殡改推进力度。目前,全县14个乡(镇、场)已全面启动殡葬改革,火化区覆盖了14个乡(镇、场)127个村(社区)38.88万人,县辖区内死亡人员遗体100%实行火化,骨灰全部进入公墓安葬。火化率由2017年的41.3%提升到2021年的126%,骨灰入墓安葬率达95.9%,节地生态安葬率达90%以上。二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三是殡葬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四是持续落实惠民殡葬补助政策。五是全面加强殡葬管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整治力度,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3.养老服务工作。一是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规划,加大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力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推进完善“互联网+养老服务”工作。三是加强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管理。四是养老机构社会化低偿服务逐步规范运行。五是社会工作广泛开展,乡(镇)社工站实现全覆盖。
4.社会事务工作。一是扎实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二是简化办理程序,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按照审查、受理、登记、颁证的工作流程办理收养登记。三是扎实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孤儿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并按要求严格实施动态管理。五是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六是认真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5.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工作。一是集中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和“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二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村(社区)干部和村(居)小组干部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三是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及时安排1名工作人员到县换届办参与村两委换届工作。四是要求在村(社区)通过上墙公示、印制小册子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办事流程知晓度。五是为进一步稳定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干部队伍,充分调动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六是为提高马关县城新老城区地名文化品位,塑造马关城市特色,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地名的规范。七是为了巩固边界线勘定成果,加强边界管理,提升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关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办公室、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救助股、慈善养老和社会工作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8,313,689.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606,134.24元,占总收入的99.0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07,555.60元,占总收入的0.96%。与2020年的223173630.75万元相比减少了44859940.91元;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364441.71元,由于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29110000.00余元及福彩公益金项目等专项资金收入时已接近年底被财政收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0,613,884.98元。其中:基本支出177,360,449.66元,占总支出的93.05%;项目支出13,253,435.32元,占总支出的6.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20年的220167823.60元相比,减少了29553938.62元,原因是由于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29553938.6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360,449.66元。与2020年202309617.79元相比,减少了24949168.13元,原因是由于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19244363.5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826,173.66元,占基本支出的9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4,276.00元,占基本支出的0.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53,435.32元。与2020年17858205.81元相比,减少了4604770.49元,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城乡居民火化补助等项目支出。其中: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3405386.66元,主要用于发放社会救助经办员工资,工作己圆满结束; 2019年和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余项目资金842746.07元,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公益性公墓建设、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殡仪馆环保项目等资金4481402.59元,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调整中心敬老院征地款520000元,工程己完工并投入使用;以前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3955900元,项目已完工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693,722.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7%。与2020年206731110.27元相比,减少了23037387.70元,原因是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23037387.7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账务服务费1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948,367.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9%。主要用于孤儿补助、残疾人补助、社会救助资金等发放及民政局干部职工工资及养老保险等福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4,75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大病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0,6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95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315.00元,完成预算的8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315.00元,完成预算的69.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特别是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885.00元,下降8.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85.00元,下降24.0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特别是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00元,占69.98%;公务接待费支出34,315.00元,占30.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31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3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4,831.02元,与2020年1465442.82元相比,减少了270611.80元,原因是计入劳务费的敬老院人员的工资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单位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网络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报刊杂志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关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8565981.73元,其中,流动资产3640287.30元,固定资产11729694.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196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675450.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96815.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115.99平方米,账面原值17252709.7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0项,账面原值35783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690平方米,账面原值225711.5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8565981.73 |
3640287.3 |
11729694.43 |
10587648.43 |
831615 |
|
310431 |
0 |
391600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情况分析:一是收集和整理项目相关的资料,确定项目论证与评估的主要内容,确定方案论证与评估的指标和标准,开展项目论证与评估的综合评价。二是分析评价过程中,领导小组认真按照自评表的要求,紧紧围绕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重要指标,对项目逐一进行评价,以便准确反映绩效评价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对完工验收的项目要及时进行分析并总结经验。存在问题:项目资金未按照年初预算拨付。减少报告款,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职责分工控制,根据办公室目标和职能任务,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和工作岗位,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授权控制,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办理经济业务与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内容。三是审核批准控制,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规定的授权和程序,对相关经济业务和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以及有关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复核与审查,通过签署意见并签字或盖章,作出批准、不予批准或者其他处理决定。四是预算控制,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各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极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五是财产保护控制,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和处置,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财产的安全完整。六是会计系统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单位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处理程序,规范会计政策的选用标准和审批程序,建立、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确保单位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625002314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