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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县住建局 更新时间:2022/09/14

监督索引号53262500133300301000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全县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村镇建设、经营城市、建筑业、住宅与房产业、设计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政策、规章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全县城市和村镇建设管理;管理城市的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燃气管理、园林绿化、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监督工作。

3、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并组织发布全县工程造价价格信息。

4、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和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管理、新型建筑材料推广应用的管理。

5、负责全县住宅和房产业行业管理;负责管理和规范房产开发和交易市场;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廉租住房的资产和入住规范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组织实施。

6、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负责建设行业科技队伍建设、执业资格和各类资质管理,统筹协调行业人才和技能培训工作。

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补短板、强基础,市政设施更完善。一是着眼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今年,启动县城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提升改造安平广场、休闲广场、松江花园等10个绿地广场,建成隔离花箱7.2公里,修复城区破损路面7.8万平方米,完成文化路、骏城路、信合路、广环路东段5万平方米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完成广源南街、泰安路西段等11条市政道路,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64亿元,启动实施马关县城松江花园旁等6个停车场、一个停车带、新城区强弱电和燃气管网建设和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停车难、用水难问题。继续投资建设完成马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日处理污水量由原来的1万立方米提高到2万立方米,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污水处理率97.18%,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二是紧扣生态优先,加强“城市双修”。坚持“城市建在公园里”的理念,构建以城市公园绿地为重点,以道路绿化为网络,以单位、庭院绿化为依托,以街边小景为点缀的综合生态系统,形成建设新颖、环境优良、管理规范的城市格局。以打造千里绿道、万里花带为抓手,改造提升安平广场、逢春生态公园、民族文化广场等16个城市公园绿地。通过在城中村、背街小巷实施拆墙透绿、拆违建绿、垂直挂绿,形成互相搭配、相互融合的田园城市优美画卷。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美丽家居庭院创建工作,2021年共创建园林单位15个,园林小区4个,美丽家居庭院10户。今年2月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县城专家实地考评验收。三是围绕智慧便捷,优化功能配套。大力实施5G基站、智慧停车场、智慧农贸市场、智慧医疗等项目建设,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大数据,建设智慧化网络平台1个,整合全县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信息资源,形成了一张指挥有序、反应迅速、方便快捷的综合管理网络。四是坚持城乡融合,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开展乡镇两污治理,完成夹寒箐镇区污水厂的建设并试运行,有序推进金厂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正在开展篾厂等9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预计今年底启动实施,2022年6月前投入使用,届时将实现乡镇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完成木厂等4个垃圾中转站建设,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实施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达100%。

2、抓建设、办实事,民生保障更有力。围绕“住有安居”的理念,统筹城乡住房保障同步推进,让群众的居住条件不断优化。一稳步推动城镇棚户区改造。2021年州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为200户,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计划12月底前完工并验收。二是着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共投入3800万元完成县城区16个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对楼顶防水、楼体内外等进行改造,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三是狠抓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老百姓的烦心事、堵心事,对13个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按照“分类处理、依法处置”的原则,“一项目一方案”抓好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已完成目标任务12个,仅有1个(庆丰财富中心项目)尚在整治中,预计2021年12月底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四是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为实现农村危房改造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开展常态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排查有安全隐患的13户房屋进行整改销号。

3、出重拳、严监管,行业管理更规范。一是抓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扎实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受理监督在建房屋建筑工程69项,竣工验收工程32项,验收合格率达100%。二是强化消防监管。积极做好消防验收备案工作,对全县所有建设工程逐一进行消防摸排检查,对查出问题的限期进行整改,共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10个、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3个,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23个,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建筑施工、供水供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压实主体责任,共开展安全专项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建筑行业人员安全生产业务培训1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26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61项,发出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57份、停工通知9份。四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按照省、州“一城一策”的要求,加强对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等乱象的排查和打击,积极做好资金监管服务,房价未出现暴涨或暴跌情况,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销售商品房23.78万平方米,实现商品房销售收入5.8亿元。

4、绘蓝图、造亮点,城市容貌更靓丽。按照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及美丽县城的指标要求,改变县城无特点、无特色,只见绿、不见彩,千篇一律的现状。一是围绕“一心、两环、五带、七园”城市景观总体规划(“一心”中心公园绿地;“两环”市中心绿环和外部交通绿环;“五带”中心南北大道绿带、信合路东西城市干道绿带、园中路东西城市干道绿带、北干道、工业大道;“七园”新规划5座公园加现状2座公园共7座公园绿地)。二是将“美丽县城”创建工作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相结合,依托网格化管理,大力开展县城区“三改四化”和“治乱、治脏、治堵”工作,城市颜值得到进一步提升,先后获得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及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先进县城等荣誉称号。三是扎实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建设小微绿地、口袋公园等靓化工程,市容环境得到大幅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更加和谐,通过将“阿峨版画刻在花箱上、民族文化印在店铺里、人文风情绘在小巷中”,实现了“开窗现景、出门见景、处处皆景”的美好愿景,马关正逐步建设成为一座新的生态之城、旅游之城、宜居之城。

5、打基础、不忘战,人防设施更健全。一是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入推进人防工作。实现全县警报网络巡查维护100%,防空警报鸣响率100%。二是加强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和监管。

6、建机制、强堡垒,从严治党更全面。一是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保障房安置分配、工程质量监管、房地产开发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深入分析研究容易诱发不廉洁行为、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定了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了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7、压责任、常防护,疫情防控更用力。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县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疫情防控“十严禁”工作安排,并将疫情防控工作与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落实。

8、提认识、转作风,依法治理更规范。一是局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法、用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依法决程序,自觉转变领导方式,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实现了从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二是积极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毒防艾知识等宣传活动。三是强化来信来访的接待办理,加强对重大节日、重大会议期间重点稳控人员稳控。四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对每一份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地深入地研究分析,弄清建议提案的主要内容及基本精神,对具备条件的建议和提案提早办结、对条件不够成熟建议和提案努力创造条件办结、对暂不能办结的建议和提案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五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从制度上、机制上防止和杜绝黑恶势力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确保工程优质、项目廉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单位1个,内设股室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建设工程管理股、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41,983,733.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843,725.63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0,008元,占总收入的0.03%。

与上年对比分析:<1>财政拨款数:441,843,725.63元,上年度197,870,819.51元,增加243,972,906.12元,增加123.30%,(原因项目资金拨款比上年多,本年拨入专项资金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县城供水管道、城市停车场、逢春片区强弱电专项债券资金):264,000,000元;棚户区改造6,393,125.00 元等.)

<2>其他收入:140,008元,上年27,172,949.09元, 减少27,032,941.09元,减少99.48%,原因是今年各项贷款利息本金作为暂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18,675,708.82元。其中:基本支出3,096,384.47元,占总支出的0.97%;项目支出315,579,324.35元,占总支出的99.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总计:318,675,708.82元,上年支出167,871,732.75元,相比上年支出增加150,803,976.07元,增长89%。

(1)、项目支出:315,579,324.35元。占总支出99.03%。上年支出164,217,892.29元,相比上年支出增加161,361,432.06元,增长98%。增长的原因:本年增加了县城供水管道、城市停车场、逢春片区强弱电专项债券支出。

(2)、基本支出:3,096,384.47元,占总支出0.97%。3,653,840.46元,相比上年支出减少557,455.99元,下降15%。下降的原因:纪检监察人员调出经费支出减少,去年有死亡抚恤今年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6384.47元。与上年3653840.46元对比减少557455.99元,主要原因分析:降低运营费用支出特别是接待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91,398.28元,占基本支出的77.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4,986.19元,占基本支出的22.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5,579,324.35元.与上年164,217,892.29元对比增加161,361,432.06元,增长98%。增长的原因:本年增加了县城供水管道项目支出20,000,000元,项目正在实施中;城市停车场项目支出49,373,260.24元,项目正在实施中;逢春片区强弱电项目支出32,000,000元,项目已完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支出25,500,000元,项目已完工;强边固防项目支出17,400,000元,项目已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485,142.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46%。与上年32,808,548.47元对比增加156,676,594.25元,主要原因:本年增加了县城供水管道、城市停车场、逢春片区强弱电专项债券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7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和驻村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体检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0,38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经费、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8,6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和工伤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316,453.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6,042,721.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公务费、市政道路建设及维修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2,502,26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4%。主要用于贷款本金、利息及融资服务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712,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4%。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16,2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主要用于强边固防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元,支出决算为89,468.36元,完成预算的6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278.36元,完成预算的105.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90元,完成预算的8.6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2,261.41元,下降36.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128.41元,下降2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133元,下降83.9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特别是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278.36元,占94.2%;公务接待费支出5,190元,占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278.3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4,278.3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住建局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9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住建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068.19元,与上年1,036,129.58对比减少372,061.39元,主要原因分析:降低运营费用支出特别是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住建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763,879,476.43元,其中,流动资产617,437,540.97元,固定资产5,155,656.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55,410元,其他资产140,530,868.8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8,135,235.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6388

61744

516

318

64


134



7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六)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500133300301000

         责任编辑:住建局彭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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