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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来源:马政发〔2017〕67号 更新时间:2017/06/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2017年,县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纪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有效运用“四种形态”预防各种腐败行为发生,推动全县政府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组织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实在日常、抓在经常,有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的“责任区”,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把分管联系范围的反腐倡廉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监督检查、同步推进落实,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系统各级党组织,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集中制等制度,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二、严明党的纪律,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一是要强化纪律教育。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党纪法规,并督促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州委九届二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更好地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增强“四个自信”,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强化党的纪律规矩意识,做到思想上衷心拥护、政治上坚定维护、组织上坚决服从、行动上始终看齐,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二是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深刻吸取少数地方破坏选举、拉票贿选典型案件教训,使遵守换届纪律成为自觉,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三是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三、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及议事决策等制度,重大事项坚持把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决策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法定程序,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完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流程图固化权力运行,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查可控,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减少工作随意性,简化办事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坚决有力地推进减权限权。坚持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该政府管的要管住管好,不该政府管的坚决不管,依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时限,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并联办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创新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加快建成互通共享的网上服务平台,确保所有行政审批目录实行网上集中受理、集中服务,推动政务服务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目标,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形成可操作的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承接、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三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制定完善全县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交易、药品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确保所有的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确保所有交易项目“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控”,做到市场充分配置、依法科学监督、规范交易管理,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能力和水平。四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文山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快速反应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一是着力推动政风转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厉行节约、倡俭治奢,持续推进政风、作风转变。坚持下基层调研轻车简从,不层层陪同、不迎来送往、不劳民扰民,自觉缴纳伙食费,不增加基层负担、不接受土特产、不铺张浪费;大力精简文件会议,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严格按会议标准办会。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简化接待礼仪,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减少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严防公车私用。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禁止超标使用办公场所和豪华装修,严控机构和人员编制。持续开展“六个严禁”“小金库”等专项整治,对不收敛、不收手和顶风违纪行为严惩不贷,绝不姑息。二是严厉整治为官不为。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着力整治能力不足“不会为”、动力不足“懒作为”、担当不足“慢作为”、用权任性“乱作为”等问题,促使各级干部职工鼓足精气神,增强干事创业的激情和能力。三是加大追责力度。围绕稳增长政策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网”建设、产业培育、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的,严肃问责追责。
  五、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一是强化风险防控。从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入手,对政府部门重点岗位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狠抓风险防控管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有效化解廉政风险。二是严防“四风”反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县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紧盯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抓住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严防发生收送红包、公款送礼、公款吃喝、滥发钱物、违反公务接待等突出问题,确保作风建设的连续性和持久性。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国有资源处置等重点领域的腐败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权力寻租等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在精准扶贫、救灾救助、社保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严重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基层和农村党员干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州政府要求,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缩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马关县关于严格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 “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按规定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是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对公共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源使用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农业、林业、水利、教育、国土、住建、交通、科技、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审计力度,通过审计揭露问题、查处腐败,改进管理,促进社会公正,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马单位。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6             月21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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