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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发〔2017〕176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7/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1日

马关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

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稳步发展,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的通知》(文政发〔2017〕77号)要求,编制《马关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十二五”食品药品监管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马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围绕马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科技支撑、创新监管,依法行政、推动发展,加强基层、夯实基础的基本原则,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网络、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网络、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网络三大监管网络,实施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建设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两大示范建设,构建基础建设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人才支撑体系三大体系,逐步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事业发展呈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良好。

(一)主要成效

1.机构改革有序推进。2011年以来,食药监部门进行了两轮改革。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我县食品安全从生产、流通的监管职能统一划归食药监部门行使。本轮改革中,2015年8月又进行新一轮改革,县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的“三合一”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新组建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责,履行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2. 食品监管力度得到加大。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县食品安全从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监管职能统一归由食药监部门行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后,质监部门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部门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食药监局,同时原来由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也移交至食药监局。2015年8月,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又随机构改革一并划入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初步形成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权责一致、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截至2015年底,符合量化的餐饮单位有1389户,已量化餐饮单位1050户,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为76%。三是认真做好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2011年以来开展重大活动餐饮保障50次、保障5000余人次,重大活动期间均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四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经过两年的创建工作,马关县被命名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西坝路被命名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五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工作。2011年至2015年,原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完成食品生产环节65批次样品、食品流通环节239批次样品、餐饮环节86批次样品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十二五”期间,全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3.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网络得到巩固。“十二五”期间,食药监部门不断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坚决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制售假药地下窝点、药品非法添加化学物质、非药品冒充药品、采购使用假疫苗、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等行为,不断完善药品诚信体系建设,积极组织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完成126户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做好案件案卷管理工作和医疗器械统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等,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已达100%,有效打击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违法行为,不断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网络得到完善。“十二五”期间,食药监部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基础信息库,实行档案动态化管理。截至2015年末,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备案266户,化妆品经营单位建档210户。积极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逐步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工作,分别完成了2个品种、5个批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2个品种3个批次化妆品的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验任务。

4.应急处突能力得到提高。“十二五”期间,食药监部门应急处突能力稳步提升。制定完善了《马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马关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成立了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5.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十二五”期间,食药监部门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肉及肉制品、生鲜乳及乳制品、米线加工环节、白酒、“三小”食品、牛肉及牛肉制品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了药品“两打两建”、保健食品打“四非”、医疗器械“五整治”、三七市场药品专项整治等,进一步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十二五”期间,共查办药品违法案件41件,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摊点12个,集中公开销毁了500余个品规、货值金额2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经营行为。

6.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建设全面落实。“十二五”期间,将药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签定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有效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制度》等制度,确保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到了实处。试行药械安全黑名单制度,积极开展了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7.技术支撑体系得到增强。“十二五”期间,食药监部门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食品药品检验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技术支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是积极改善检验检测设备。2014年,为基层监管所配备了一批快速检验检测设备,实现了快检设备全覆盖。二是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2015年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食药监总局申报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的项目,并于2016年审批通过。三是不断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设立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点156个,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点156个。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逐年增加,2011年报告数10例,2012年报告数93例,2013报告数141例,2014年报告数150例,2015年报告数174例。超额完成了国家“十二五”末100份/百万人口的目标,初步建立起我县的药品安全评价、监测和药物警戒平台。

8.人才支撑体系不断得到深化。“十二五”期间,不断探索新体制下干部队伍管理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大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截至2015年末,组织参加省州县相关知识培训200余人次,全县食药监系统有事业编制人员6人。充实、整合监管力量和检验监测能力,建立了与监管职能相匹配、监管任务相适应的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

(二)主要差距和问题

“十二五”时期,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但工作中仍有许多困难不足和薄弱环节,与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趋势、与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任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和解决就业的双重压力下,属地责任落得不实,地方保护主义开始抬头;县级市场监管机构承受特种设备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双重压力,食品药品监管主责有所冲淡和弱化;监管部门执法主观随意性较强,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问责制度不完善,责任追究落实不够到位。个别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道德缺失,为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逃避主体责任。

2.法规和标准有待完善。国家层面立法进程过长,地方性法规和规范制定滞后,造成基层执法遇到具体情形时缺少上位法依据,影响监管效能。部分食品药品标准缺失、滞后、重复甚至相互矛盾,检验方法不配套,操作性不强,对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指导和对违法行为的惩处打击力度还不够。

3.产业规模和水平不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诚信经营意识明显不足。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技术研究、应用相对不足;食用农产品、中药材、中药饮片源头污染压力增大,农药残留超标,管理方式粗放,加工方法、储存、运输缺乏统一科学的管理规范,部分企业对生产经营规范执行不到位,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还未完全建立,全过程风险防控尚未形成。第三方餐饮服务平台、互联网药品经营、食品药品代购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带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新形态、违法违规新类型,对传统监管手段造成很大挑战。市场杠杆作用发挥的不好,产业发展瓶颈还有待于从根本上破解。

4.监管能力较为薄弱。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总量不足、结构不优、专业技能跟不上,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型人才更是缺乏;技术支撑乏力,监管装备手段落后,仪器设备配置和实验室环境条件相对较差,难以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职权分散和脱节的问题仍然存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只是初步解决了食品药品分段监管问题,在标准制定、开发利用、质量监管、成果应用、风险评估等职权依然分属于相关部门,削弱监管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5.社会参与机制相对滞后。在行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食品药品监管过于强调政府作为规制的主体地位,在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公众、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做得还不够,社会力量还没有形成规制合力,达到良性互动的效果。

二、“十三五”发展形势

未来五年是我县跨越发展关键的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是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期,是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全州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等政策的实施,随着构建“一圈一带三廊”协调发展新格局的推进,随着资源红利、生态红利、政策红利和区位优势叠加释放,马关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跨越式发展的时间窗口已经打开,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日趋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迎来重要机遇。

(一)“十三五”发展机遇

1.领导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已经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升到党经受执政能力考验的高度来认识和考量,上升到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来部署和安排。工作方式方法正在由过去的宏观强调向具体指导、政策扶持、资金保障等转变,为强化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注入了强大动力。

2.监管法治建设更加完备严格。新的《食品安全法》已正式施行,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相关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药品管理法》也进行了重新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部署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的工作,严肃查办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保持强化问责的高压态势,将制定出台食品药品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强化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3.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要求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由食品的“吃得饱”,转变为“安全营养”,药品的“有药吃”,转变为“安全有效”,食品药品安全受到全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广大消费者维权和参与监督意识明显增强,为强化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二)“十三五”面临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继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健康中国写入“十三五”规划,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药品价格,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上有着重要作用。新形势下的食品药品安全已不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是公共安全的基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从监管体制看,2011年以来,食药监部门进行了两轮改革:2014年进行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我县食品安全从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监管职能统一归由食药监部门行使。本轮改革中,县级食药监部门“三定”规定尚未出台,2015年又开始进行新一轮改革,即县级食药监、工商、质监三部门的“三合一”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一方面建立综合执法机构,职能职责急剧扩大,工作任务庞杂繁重,对队伍的思想稳定会带来较大影响。另一方面监管体制的多样性,对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处理不好易造成政令不畅,执行力下降。

从监管能力看,首先是监管网络不完善,农村地区缺乏监管机构、监管力量。其次是技术支撑薄弱,特别是乡(镇、场)技术体系缺失,难以支撑执法监管。三是执法保障条件差,承担具体监管任务的乡(镇、场),办公实验室、执法装备、执法经费等严重不足。

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看,少数企业主道德诚信下滑,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食品领域监管对象点多面广量大、准入门槛低、法治意识薄弱、安全保障水平低,加之小作坊、小摊贩大量存在,农村集体宴席管理难度大,食品走私入境时有发生,输入性安全隐患较大。药品领域网络寄递售假、违法非法广告、走票过票违法经营等屡禁不止,制假售假手段高科技化、隐蔽化,加大了药品安全保障难度。以上困难问题的存在,迫切需要我们改变传统的理念、惯性的思维,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体制机制、制度办法,尽快增强监管能力水平。

三、“十三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按照“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要求,紧扣“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这一新定位,坚持产管并重,严守每一道防线,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健全治理体系、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全力打造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十三五”升级版,为推进“健康马关”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坚持以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为统领,抓住重点品种、企业、业态和区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2.改革创新,完善体系。深刻分析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的时代特点,准确把握当前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规律,以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改革完善食品药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创新监管手段,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强化监管能力,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构建政府监管、市场机制和社会共治相结合的现代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3.依法治理,强化责任。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相关法制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健全执法机制,切实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行业守法”,推进食品药品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执法,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靠法治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4.专业监管,社会共治。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化要求高的特点,强化标准、技术法规建设,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夯实监管的专业化基础,全面推进专业化监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配合州级做好建立与文山边疆民族地区相符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食品药品安全的法规、标准、制度更加健全;农药兽药渔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等食品药品安全“短板”和突出问题得到更有效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各方责任全面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四有两责”全面落实到位,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监测覆盖面更明显提高;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严密高效、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格局,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更全面提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企业主体责任和公众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更明显提升。到2020年,力争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1.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覆盖所有乡(镇、场)。县、乡(镇、场)、二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达80%,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率达到95%。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以及监管执法个人终端实现互联互通。

2.食品药品监督抽验批次较“十二五”期间增加20%,高风险食品生产流通企业、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及基本药物监督抽验覆盖率达到100%。

3.建立完善“四品一械”风险监测网络体系,根据监测品种风险等级,对高风险品种监测覆盖率不低于80%。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500份/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150份/百万人口。

5.建立健全“四品一械”监管档案,电子追溯信息入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药品追溯体系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6.食品生产企业100%实行风险分级管理。

7.药品生产企业GMP每年跟踪检验覆盖率不低于45%;药品经营企业GSP每年跟踪检查覆盖率药品批发企业不低于50%、药品零售企业不低于20%。

8.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00%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100%符合化妆品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范。

9.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符合质量管理规范。

10.餐饮服务单位100%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11.依据法定标准提高化学药品和中药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县级药品快速检验能力达到80%。

12.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能力达到100%。

13.配合州级建立县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14.开展教育培训,科级及以下不低于9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90学时,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协管员、监督员和信息员不低于40学时。

15.食品药品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力有效,信用体系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16.食品药品监管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每年食品药品财政经费与食品医药产业GDP增长率同步,至少不低于当地GDP的增长率。

17.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标准化建设,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大平台,构建横向与有关部门相连,纵向与国家总局、与省局、州局、乡(镇、场)所相通的信息监管系统,县级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覆盖率达到100%,乡(镇、场)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覆盖率达到70%。

四、“十三五”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构建权责统一的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党政属地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机制,建立责任体系,实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属地的监管工作责任。完善综合协调机构职能,在原有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把药品监管纳入综合协调范畴。进一步整合食品监管职责和监管资源,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经费落实保障到位。加大督查考评力度,推动各级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专项经费补助力度,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占各级地方财政预算的比重,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实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强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县各乡(镇、场)100%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派出机构,实现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的“四有”目标。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沟通协作制度,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协作组、案件会商等形式,搭建部门协作平台。完善重要事项通报制度,互通重要信息,形成区域监管协作合力。建立食品药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按照风险类别和管理难度,明确各级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行为的日常检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和定期巡查,实现责任上墙,接受社会监督。探索行刑衔接,组建一支执法权威、业务过硬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赋予其“四品一械”刑事案件侦查以及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职能,并长期派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使严惩重处常态化。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和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药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推行食品药品安全承诺制,组织企业开展安全承诺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落实并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严厉处罚。指导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设立安全总监(质量受权人),强化工艺管理,严格质量管控。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下架等各项管理制度。鼓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企业自查自检制度,强化全员、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二)构建科学权威的风险分析防控体系

1.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统筹风险监测任务,整合县级食品药品抽检监测资源力量,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分析,统一结果运用。加大食品药品抽检监测经费保障力度,保证抽检监测范围和样本量,覆盖“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过程,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防控提供依据。建立分类分级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大对问题频发企业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各个环节的食品药品风险监控和信息互通及风险分析,建立全链条、全方位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控网。

2.提升药械安全性监测评价能力。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快县级监测机构和能力建设,办公用房、监测设备、人员队伍要满足实际发展需要,形成全覆盖的县、乡(镇、场)、村三级监测网络;针对新药、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搭建哨点监测平台,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药物滥用和化妆品安全监测平台,拓宽监测范围、完善监测网络,提高风险识别、风险数据分析和利用能力。

专栏1 监测评价能力提升工程

1.县级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项目。重点推进县级监测、评价、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和监测评价机构建设,满足日常监测报告、分析评价、调查核实、培训教育、投诉接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

2.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监测哨点覆盖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部分医疗机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团体,实现信息渠道畅通。

3.食源性疾病综合监测项目。重点建设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和防控能力。

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建立覆盖全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到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逐步延伸到所有行政村,监测样品覆盖我县主要食品种类,监测环节覆盖整个食品产业链,监测指标覆盖常见污染物,监测样品数量按每年5%的比例逐年增加;哨点医院力争增加到4家,布点更加具有代表性;县疾控中心、县医院等基层监测机构实现规范化建设。

(三)构建健康发展的服务保障体系

1.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政放权,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在审批时予以优先办理。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改造,扶持食品经营企业发展连锁配送,向农村延伸网点。协助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用及临床验证,支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快开办和产品上市。

2.提升审评审核认证服务能力。优化审评审核认证流程,提高审评审核认证效率和质量,促进食品药品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推进食品药品产业转型升级。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审评审核认证资源不足问题。探索具有特色的审评审核认证检查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审评审核认证检查方法和检查标准与国际接轨。制定实施审评审核认证专家培养计划,培养具有影响力的审评审核认证专业人才。建立审评审核认证检查缺陷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对缺陷项目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产生原因进行溯源追查,预防潜在生产风险的发生。

3.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食品医药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和行政问责,严厉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制售假冒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现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环境,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格局。

4.配合州级搭建食药产业服务发展平台。利用三七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开展三七、铁皮石斛等中药材重大基础性研究,促进中药材保护与开发。推动食品药品资源有序合理流动,促进企业产品结构优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鼓励支持骨干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对零售单体药店进行整合,发展大型医药零售连锁业,壮大医药商业与流通业。推动建立医药企业与科研院所、检验机构合作机制,提高医药企业研发能力。加大以三七、铁皮石斛等特色资源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二次开发力度,取得一批突破性技术和成果,形成一个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和大健康的产业集群,积极推动以三七为主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快速发展。

(四)构建严密规范的过程控制体系

1.强化食品安全过程控制。引导农民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增加“四品一标”产品总量规模。严格畜禽屠宰监管,对定点屠宰企业关键生产环节实时监控,促进屠宰企业规范化加工。支持食品生产企业集约化、集团化生产,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健全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受权人(安全总监)制度。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召回和处理过程的监督。强化食品流通企业源头管理,对食品批发企业的送货车实行信息登记管理。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户、小食杂店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食品摊贩和现场制售经营主体等重点对象的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大力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继续推行“阳光厨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引进HACCP管理体系。在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加大对机关、学校、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景点餐饮和农村宴席的整治和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大食品质量抽检频次和力度,保证各环节食品安全。

2.加强药品安全过程控制。加大药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药理毒理研究及临床试验等过程监管,规范药物研究行为。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批准处方、生产工艺、药用原辅料、细贵中药材投料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抽验的靶向性和监督管理的有效性。结合实施新版GMP、GSP,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强化互联网药品销售监管。完善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严格执行化妆品生产经营规范。健全药品生产经营质量风险预警和评估监管体系,建立重点风险品种清单,实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

3.加强医疗器械过程控制。加强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许可和备案管理,开展专项检查、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整治力度,完善退出机制。健全在用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和高风险在用医疗器械定期检查制度,重点开展体外诊断试剂和高值耗材类的监督检查。实施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监管,推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构建医疗器械产品风险防控体系。

4.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要针对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以问题导向为抓手,建立食品药品整治新常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深化农产品源头整治和外埠输入农产品监管,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强化非法加工病死畜禽整治,确保上市肉类及其制品质量安全;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掺杂使假、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不法行为;强化非法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加大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强化高风险品种整治,强化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专栏2 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程

1.“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农科、市管部门要深入排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私屠滥宰窝点,严打畜禽肉类注水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改变适应症、扩大使用范围等违法行为。

2.开展粮食重金属污染专项治理。要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摸清土壤污染分布情况,退耕、修复、保护并举,开展污染耕地分级分类治理。积极预防生物毒素等风险的发生。全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3.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制假售假、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食品等突出问题。加大对相关食品仓储、物流企业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及边境地区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专项整治。

4.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全县星级旅游景区专项整治。

5.食品生产企业周边污染源排查和环境执法行动。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开展检查。

6.宗教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节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宗教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要求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重点抓好公共食堂食品采购、食品运输、食品存储、食品加工等关键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全县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食品安全工作相关制度。

7.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民族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对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和清真食品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向清真食品企业宣传、讲解有关清真食品的知识,宣传清真食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8.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外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全面排查校园内外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制售质量不合格、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9.药械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严肃药品生产经营准入标准,严格实施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出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为;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工作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确保风险可控,实现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五)构建快速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

1.提升科学研究能力。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药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价、食品安全技术和质量审评、药品安全评价、监测评估与药物警戒、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技术创新平台,增强技术支撑力。推动校企联合、院(所)企合作,加大对食品药品技术标准、检测方法等相关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力争我县特色食品品种、重点药品产业成为国家标准的制定者。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及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以县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自检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从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出发,采取开放共建共享的方式,充分利用系统内外科技资源,开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实验室建设。全面完成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配备水平,使检验检测能力满足食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需要。

专栏3 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1.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推进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优化布局,打造区域性的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基层快速检测项目。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备食品流动检测车,保障每个乡(镇)食品监管所有快检室,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3.提升执法装备水平。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保证食品药品监管基本需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州的项目支持,加快推进实施《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04号),重点加强执法车辆、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抽样专用车、执法取证装备、应急处置设施等的配置,优先配备基层和一线执法机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现场监管技术装备建设,实现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样品抽检、行政处罚等远程电子化监管。强化基层快检能力建设,配齐基本快检设备,将快检试剂、耗材、人员工资等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快速检测装备水平,实现日常监管快速筛查,排除风险隐患。

专栏4 食品药品安全执法规范化工程

1.加强县级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建设。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项目。按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要求,根据轻重缓急原则,重点加强县级监管机构及乡(镇)派出机构基本装备类、取证工具类、快速检验类、特殊应急类四类装备建设,到“十三五”末,基层机构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95%以上。

3.乡(镇)派出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乡(镇)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到“十三五”末,业务用房达标率达到80%。

(六)构建反应迅速的应急管理体系

1.健全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覆盖县、乡(镇、街道)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明确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完善和编制应急预案规划,健全完善应急调度指挥、信息报送、视频会商、培训演练等功能的应急信息平台,提高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2.完善食品药品应急机制建设。建立预警机制,广泛搜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明确有关各方的任务,聚合应急资源,协同做好应急工作。强化应急保障机制,落实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物资装备、应急经费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协调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建立总结评估机制,对突发事件应对、应急演练等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效果、持续改进工作。

3.加强应急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移动网络等媒介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的监测,及时对敏感热点舆情信息进行搜集分析和研判,按有关规定迅速发布预警信息。构建覆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医院、开办食堂等集体用餐场所的企事业单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相关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网络,建立重大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制度,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快速报告。

专栏5 应急反应能力提升工程

1.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功能完备、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食品安全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覆盖县、乡(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网络。

2.应急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开展应急排查技术和模型研究,建立应急检验物资储备制度。

3.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到“十三五”末,舆情监测网络县覆盖率达到70%、乡(镇、场)覆盖率达到60 %。

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案例库项目。收集、整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和仿真模拟应急演练。

5.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建成食品药品应急指挥中心,配备应急车辆、通信平台、应急装备,形成州、县二级应急网络指挥体系。

(七)构建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体系

1.打造过硬的行政监管执法队伍。继续完善和健全适应食品药品监管需要的机构,充实行政监管队伍数量,从基层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入手,配齐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领域基层监管队伍。统筹规划和协调监管系统和社会各方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监管队伍建设,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协调发展。实施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师资队伍、打造精品培训课程,统筹集约使用培训资源,开展大范围、多层次、分类别的教育培训,发挥和利用好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和远程网络教育培训平台作用。

2.培养造就专业的技术支撑队伍。创新人才培养发展体制机制,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当、结构优化、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食品药品技术人才队伍。建立数量充足、素质过硬的专职食品审核员、药品检查员队伍,确保食品药品审核认证满足工作需要。加快食品药品检验监测机构整合调整,充实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人才。加强实验室管理人才和检验检测技术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人才队伍总体水平,实现人才总量稳步增长、规模不断壮大、结构逐步优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3.构建强有力专家咨询队伍。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家库,以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专家委员会、志愿者队伍有机结合“三位一体”;建立由药学、法学、食品、医学等组成结构合理的专家队伍。建立统一协调和保障机制,细化专家专业分类,在应急处置、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风险评估、教育培训、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信息技术等方面,提供咨询和培训支持。建立互通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食品药品领域专家的交流,充分利用资源。

专栏6 食品药品安全人才发展工程

1.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项目。加强急需紧缺技术监督专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引进创新型、复合型、技能型检验检测人才,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外聘和引进机制,拓展专业技术职务上升通道。力争“十三五”期末,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占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比例不低于30%。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2.分级分类全员培训项目。全面推行各类监管人员任职职业化培训;重点对各乡(镇、场)分管负责人实施分级培训;对各级监管机构主管负责人实施调训;培养专兼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食品药品安全远程教育培训系统。

3.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实训基地。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教育、保障监管队伍能力建设。

(八)构建自律守法的诚实信用体系

1.完善信用采集机制。依托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和身份证信息,全面建立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情况作为信用信息的重点内容,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专人记录、及时更新,保证所采集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提升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完善信息披露使用制度,及时公布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的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鼓励和指导第三方征信机构、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征信工作。加强信息的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奖惩联动,逐步形成全覆盖的信用信息网络。

2.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加强对诚实守信的褒奖鼓励,对诚实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项目优先、政策倾斜、审批优先等奖励激励措施,对其在信贷申请、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品牌培育等方面提供帮助。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树立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提高其社会声誉,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培育食品药品安全诚信文化。

3.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使信用状况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内容。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失信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公示失信违法主体,使其丧失信誉,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建立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鼓励行业协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对违规失信的成员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责令退出等惩戒措施,并将相关违法线索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4.建立民事赔偿机制。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分步实施、注重服务”的原则,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加强行政指导,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参保意识。在大中小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和配送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等重点领域先行试点,积极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

(九)构建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体系

1.完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强化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交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APP等新兴传播载体,构建立体式、多维度的新闻宣传工作格局。引入大数据分析,注重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以“内容为王”策略引导占据舆论主动权。充分运用好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各类新闻宣传平台,打造“食品药品安全伴你行”新闻宣传品牌。

2.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在全县的乡(镇、场)继续建设多功能“科普小屋”、“便民服务亭”, 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周)”、“安全用药月”等重大科普宣传活动,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六进”特色宣传,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开展食品药品科普专家和志愿者行动计划。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库,采取移动化、可视化、分众化的传播策略,全方位立体化投放科普信息,营造良好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氛围。

3.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完善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网络,拓展“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完善食品药品举报奖励机制,扩大奖励范围、丰富奖励形式,拓宽奖励渠道,实现投诉举报的快速受理、高效处置。鼓励社会公众及行业内部人士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加大食品药品公益岗位开发力度,壮大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

4.发挥社会组织力量。积极搭建社会共治平台,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支持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构建合理的管理机制,加快自律体系建设。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促进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在行政许可服务、食品药品检验、合规性检查、日常巡查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第三方机构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各方协同共治。

专栏7 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工程

1.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风险防控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和风险防控机制。

2.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立体化科普宣传项目。创新科普宣传形式,搭建科普宣传平台,整合资源,拓展渠道,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库,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屋),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青少年教育项目,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六进”活动。

3.助推食品药品产业发展项目。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市场监管、政府服务作用,激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创造活力,加快推进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五、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保障全面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时期。“十三五”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蓝图已经绘就,关键重在落实。全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以“十三五”规划为导向,广泛宣传、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十三五”规划指导性作用,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深刻认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全力维护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是积极协调,争取支持。要紧扣《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加强协调对接,强化建设项目研究储备,最大限度争取中央、省、州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支持。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持续增长机制,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形成中央支持、省级补助、县财政配套、建设单位自筹、社会投资补充的多渠道筹资体系,为规划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健全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全面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坚固防线。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各类媒体深度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曝光漠视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是健全机制,促进落实。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三五”规划》、《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建设发展目标任务。强化规划的指导性地位和作用,把目标任务落实与年度工作紧密结合,将规划目标、建设项目分解、细化到年度工作,持续深入层层抓好落实。健全完善目标管理体系,严格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统一采购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推进项目建设进程,提高资金利用率。把项目进展与项目、资金安排有机结合,建立项目建设考核奖惩制度,强化中期检查考核、期末考核评估,促进规划全面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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