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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中低产田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0/03/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马关县中低产田地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马关县中低产田地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中低产田地改造步伐,大幅度增加我县的高稳产农田地的数量,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我县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09〕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中低产田地改造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的重要意义
  (一)高稳产农田地是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长期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治水改土为主要内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增加投入、调整完善政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科学管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大了以工代赈、新烟区开发、国土整治、农田水利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等项目向中低产田地改造投入的力度,高稳产农田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云南省2000万亩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编制大纲》及州有关部门确定,到2008年底,我县累计建成不同层次的高稳产农田地34.91万亩,为保证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做强做大农业优势产业,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是发展现代农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迫切需要。山区面积大,坡耕地面积比重高,基本农田地损耗多,土地产出率低是我县建设现代农业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目前,全县高稳产农田地的比重只占基本农田地保护面积的31.74%,仍有一半以上的耕地“靠天吃饭”。因此,要在强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控制非农用地规模,节约用地,强化推广用地养地相结合的农业生产行为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地改造,集中连片推进中低产田地整治,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高稳产农田地比重,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为我县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
  (三)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是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随着马关县城镇、旅游、公路、工业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占用了一部分良田好地。同时,西部大开发生态建设规划和退耕还林还草计划的实施,生态建设和退耕还林后,人均耕地还将有所减少,现有高稳产农田投入少、建设标准低,加之地形地貌复杂,中低产田地零星分散,难以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难度大,管理成本高,形不成合力和规模效应不大。人增、地减、水缺等因素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压力日益加大。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事关我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地改造,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不仅对发展生产、助农增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增强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是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山区资源优势,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加快我县中低产田地改造是一项推动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据高稳产农田建设的经验,改造后的中低产田地,每亩每年可多生产粮食100公斤,改造32万亩中低产田地,每年可增加粮食总产3200万公斤。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基础上,可调整部分土地来种植经济作物,增加农民收入。同时,改造后的中低产田地相对集中连片,田、水、路等基础设施相对配套,为特色种植产业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和无害化管理创造了良好条件,有利于充分发挥山区资源优势,推进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
  二、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及州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目标,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生态协调的要求,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增效、耕作先进、科技领先的高产稳产农田地,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2009年—2020年全县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任务32万亩,其中:烟草部门组织改造9万亩、国土资源部门9万亩、农业部门4万亩、水务部门4万亩、发改部门4万亩、扶贫部门2万亩。项目实施后,累计建成高产稳产农田地67万亩,实现我县农民人均拥有1.5亩以上高稳产农田地的目标。通过实施工程措施和生物农艺措施后,达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建设标准,促使田地耕作层土壤结构和理化性状明显改善,有机质含量达到2%以上。
  (三)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实际,针对不同中低产田地类型,采取不同的改造措施,先易后难,逐步推进。二是坚持强化山区、完善坝区的原则。针对全县中低产田地主要分布在山区的实际,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强化山区中低产田地改造。三是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依照当地气候、土壤和资源状况,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农艺措施相结合,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既要注意近期效果又要考虑长期效益。四是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的原则。以财政补贴为引导,农民投资投劳为主体,充分整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项目资金,同时通过创新机制吸纳社会资金和信贷资金共同参与改造。
  三、中低产田地改造范围及建设标准
  (一)改造范围。水利设施不配套、保土保水保肥不达标的山区、半山区田地。是中低产田地改造的重点范围,坝区田地根据情况适当兼顾。25度以上坡地不纳入中低产田地改造范围。中低产田地改造尽量避开城镇、公路、工业园区等重点工程建设规划用地区域。根据我县农业生产的区域性特点,全县 32万亩中低产田地改造分布在13个乡镇100个村委会1190个自然村实施,共分为19个片区,55个改造项目。其中:马白镇36288亩;南捞乡15123亩;坡脚镇12739亩;八寨镇49112亩;大栗树乡31139亩;篾厂乡6417亩;古林箐乡11836亩;木厂镇24018亩;仁和镇39666亩;夹寒箐镇39296亩;小坝子镇8596亩;都龙镇26826亩;金厂18944亩。具体改造范围及规模见附件。
  (二)建设标准
  1.坡改梯工程建设标准。改造后地面坡度小于5度,耕作层18厘米以上;无突出和不良的土壤障碍因素,土壤肥力较好,质地适中,结构较好;土壤有机质含量达2%以上。变跑土、跑水、跑肥的“三跑地”为保土、保水、保肥的“三保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达到平:地面纵、横向平整,坡度降到5度以下。坡度在15度以下的坡耕地改造成水平台地,台面宽5米以上;15-25度的坡耕地改造成水平梯地,台面宽3米以上。深:土层厚度60-70厘米,熟土层20厘米以上。埂固:梯埂牢固,坎面整齐,无垮塌现象。不乱:不打乱原有耕作层,将原耕作层表土均匀回撒在新改的台面表层。配套:沟(排、灌水沟,防洪沟)、林、路、池、窑、涵、管配套齐全。
  2.田间配套渠系工程质量标准。田间配套渠系工程建设技术及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水利工程的有关规程和规范执行,严格建设程序,确保建设质量。要求渠、林、路、桥、涵、闸、池等配套设施齐全,方便实用,做到过渠有桥,分水有闸,进出有水口,渠路顺直,便于机耕,田块成方,土地平整。保证排灌系统的完备,灌溉保证率P=75%以上,防洪标准不低于10年一遇,排涝标准不低于5年一遇,使之旱能灌,涝能排,旱涝保收。
  3.田间道路建设质量标准。有效路面宽度2-4米,并高出地面0.4米,当采用路面宽度3米以下时,要在每隔300米左右处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宽度不小于6米,长度不少于20米。最大纵坡为8%,特殊情况为9%。砂石路面或弹石路面,其厚度不得小于15厘米。路基稳固、坚实,路面平整。在适当距离设有下田机耕道口,方便群众、方便生产。
  4.生物农艺措施标准。实施以种植绿肥、豆类,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为主要内容的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工程,改善土体结构和土壤理化性状。因土种植,合理布局,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对于新改梯田台地,增施有机肥和适量化肥,种植抢生耐瘠的粮经饲料作物,并选用良种,实现良种化。改造的中低产田地,建设后2至3年必须50%以上种植肥田作物或采用秸秆还田,并增施有机肥料。
  四、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鉴于中低产田地改造实施面积广、资金投入大、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等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农业的县政府领导为副组长,县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马关县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并从县级各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具体办公,切实加强对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的领导,把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健全和完善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机构,真正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具体负责。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宣传发动群众,组织落实本乡镇的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要遵循自然规律,密切结合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各具特色的中低产田地改造模式。坚持以人为本,努力选准区域经济发展最急需、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有利于形成支柱产业、最能促进农民增收的项目,力求建成一个项目、带动一方经济发展。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部门对项目实施的系统管理职能和部门间整体联动效应。县中低改办负责做好全县中低产田地改造的统筹规划、项目审查上报、平衡年度计划、监督、检查和综合验收等日常工作。并根据年度计划,在综合各部门的意见后,组织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库中择优选择、统筹安排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国家和上级对口部门的建设(计划)指南做好本部门项目的设计、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及运行管理工作。部门年度计划项目和实施方案,于每年8月30日前报县中低改办,县中低改办综合编制全县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州中低改办。在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的中低产田地改造资金如有调整,需及时报县中低改办。
  (二)科学编制规划。规划编制以国土部门最新核定的2008年底全省常用耕地面积为基数,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办法,综合发改、财政、国土、水务、农业、扶贫、烟草等部门的有关专项规划,摸清土壤情况,把改造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块,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规划要坚持科学布局,把中低产田地改造与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相结合,要加强各项规划之间的配套协调,把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结合起来,把长远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增强建设的计划性和项目安排的系统性,确保规划与实际情况相统一,图纸与实际相统一,规划区域、建设区域和检查验收区域相统一。规划的组织实施,原则上以乡镇为单元,集中连片、分区推进,做到改造一片,规划和图纸上就销号一片。我县32万亩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已顺利通过省级评审,并已纳入中低改省、州级项目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争取资金投入。
  (三)强化技术支撑。采取农、科、教相结合,加强对各级中低产田地改造技术人员的培训,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要在粮食生产和优势农产品主产区,逐步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站(点),健全完善全县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耕地质量的监测、数据采集与处理,定期发布耕地质量信息。开展全县耕地地力调查,按地力分级标准进行分等定级,为各地确定中低产田地改造的内容和技术措施提供可靠数据和决策依据。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快实施沃土工程,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和实施保护性耕作,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能力。
  (四)加大资金投入。中低产田地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和涉及面广的民生工程,惠及长远、投资巨大。要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发改、国土、农业、水务、烟草、扶贫等部门项目,以规划为龙头,实行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项目选择、统一检查验收,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承担筹资和建设管理指导任务,实行分项负责、分类指导、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的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农民和其他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长效机制,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殖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其他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中低产田地改造。
  (五)严格项目管理。各项目部门要按照省、州制定的中低产田地改造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筹规范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统计、验收等工作,指导各实施单位开展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财政部门要坚持财政资金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强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资金规范分配、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审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处理好部门责任和综合考核的关系,建立中低产田地改造的激励和考核机制,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乡镇采取以奖代补等办法加大支持力度,否则相应调整计划;对有关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奖励。
  (六)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中低产田地改造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群众广泛参与中低产田地改造的热情,菅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大力宣传普及和推广经济实用、操作简便、效益明显的中低产田地改造技术,着力提高中低产田地改造水平和实效,推动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七)加强痕迹资料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抓好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建设的同时,要认真抓好项目实施情况的信息统计,并按月、季度、年度上报县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及时汇总后,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中低产田地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项目完工后,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及时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为项目管理提供科学、准确依据,确保通过上级检查验收。

主题词:农业  中低产田地改造△  实施方案△  通知


 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宣传部。
 发: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统计局、烟草专卖局、国土资源局、广电局, 县农行、信用联社,县文联、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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