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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08/07/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马关县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马关县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我县残疾人基本情况和住房状况调查统计工作,根据文山州残联《关于开展文山州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与社会环境。
  二、调查的意义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根据抽样调查,我县现有各类残疾人2863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98%,85%以上的残疾人都居住在边远贫困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十分落后。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残疾人,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大力推进了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等工作的开展,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基本状况不清,直接影响了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平安马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落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调查统计工作任务。
  三、调查的目的
  (一)了解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贫困残疾人的住房状况,全面掌握我县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变化情况。
  (二)查清我县残疾人的人数及基本状况和分布状况,为政府决策及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康复治疗、用品用具服务等提供可靠依据。
  (三)进一步建立完整的残疾人资料档案数据库。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马关县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顺昌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刚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刘建云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罗晓波   县财政局局长
      李 林   县扶贫办主任
      张朝坤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杨子明   马白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明帅   南捞乡人民政府乡长
      胡江顺   坡脚镇人民政府镇长
      袁自龙   大栗树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红艳   八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世俊   篾厂乡人民政府乡长
      侯任旭   古林箐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顺光   仁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龙玉祥   木厂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金花   夹寒箐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建斌   小坝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龙兴才   都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旭   金厂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达斌   县统计局副局长
      卢承贡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残疾人联合会,由王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县残联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统计工作。
  五、调查范围和方式
  (一)调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多重、其他(因老致残)等各类马关县户籍的残疾人。
  (二)调查方式
  调查以各乡镇、村委会(社区)为调查单位,以残疾人户籍所在地为准,由调查员上门访问调查,填写调查表方式进行调查统计。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为业务培训阶段(2008年7月30日前)。召开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统计业务培训会,对各乡镇残联专干、统计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7月31日—8月5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这次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由主要领导牵头,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此次调查统计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阶段为入户调查阶段(2008年8月6日—8月26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本辖区内的残疾人家庭进行调查,了解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残疾人住房状况,认真填写调查统计相关表册(见附件)。
  第四阶段为统计核实阶段(2008年8月27日—8月31日)。对调查统计结果进行核实统计,并于2008年8月31日前将调查统计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注重实效
  本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调查结果事关“十一五”残疾人扶贫工作的完成情况、事关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事关残疾人的切身利益,责任重大。各乡镇要认真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工作方针,明确责任,抽调一名分管副乡镇长具体负责,加强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村委会(社区)和残疾人家庭,对当地残疾人基本情况和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进行逐户调查,做到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指导好摸底调查工作。
  (二)坚持以人为本,协调配合
  在调查工作中,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以我县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残疾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工作落实在行动上,切实为广大残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充分体现党群、干群关系;要把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和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杈杈房、木楞房等摸底调查工作纳入当前的重要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调查中认真查明各地残疾人的分布情况和贫困状况。县残联要加强业务指导,认真填写相关表册,掌握好第一手材料,为切实扶助贫困残疾人提供可靠依据。
  (三)规范操作,完善管理
  本次调查以各乡镇、村委会(社区)为调查单位,逐级登记汇总上报到县残联,由县残联统一汇总上报。已经开展和正在开展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的乡镇,在这次调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此次调查表册的内容要求再次核实,进行表册查缺补漏,确保调查数据的统一性和完整性。表册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缺项漏项。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进行立卷归档,并将调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同调查表、统计表、汇总表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杜岳凯,电话:7127026,   6977888)。上报的材料包括书面和电子版本各一套。为了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由县残联按各乡镇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补助,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自行解决。


主题词:残疾人 调查统计 方案 通知


 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印发
                                   (共印1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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