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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07/09/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马关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马关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缓解日趋严峻的道路交通拥挤堵塞,防止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州关于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为切入点,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成立马关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基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丕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陆 彬 县安监局局长
      钱家斌 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刘建云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全斌 县监察局局长
      肖世兰 县司法局局长
      闻志高 县卫生局局长
      袁加全 县教育局局长
      黄兴兵 县建设局局长
      查广福 县农业局局长
      唐育喜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秦 华 县工商局局长
      许子新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元勋 县政府信访法制局局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谢欢庆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朝锋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高永朝 交通集团马关分公司经理
      张书林 马关公路管理段段长
      姚丽波 马关交通规费征收稽查所所长
      邓万恒 县运政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交警大队,由王丕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使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公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和驾驶员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遏制,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州水平,实现人、车、路协调发展,道路交通秩序井然,人民群众满意。
  四、工作职责
  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实行县、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将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抓好“交通安全文明村、社区、学校”建设,构建县、乡(镇)、村民委(社区)三级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把宣传、教育、监管措施落实到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村委会(社区)。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职责: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交警大队负责本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切实把好驾驶人、机动车的准入关;加强对重点道路的路面监控,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态势,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持道路安全畅通;加强对乡镇政府和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乡镇派出所要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对乡村公路进行管控,查处十二项重点违法行为,对发生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要先期处置。
  安监部门职责: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影响道路畅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明确责任,建立事故黑点段的督办、整治验收制度,及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督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发改部门职责: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对须整治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需由县财政或上级资金落实整改的,要与具体单位进行立项报批。
  交通部门职责:依法履行路政管理、道路维护、运输管理等职能,完善防护设施,改善公路行车环境,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业整顿,限期整改,逾期不达标的要予以取缔。对运输单位、企业、个人的经营条件进行认真清理和整顿,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适时调整客运线路。按要求搞好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
  农业部门职责:依法做好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注册登记、检验工作,杜绝无牌无证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和脱检、漏检。按照省交警总队授权范围,抓好拖拉机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拖拉机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建设部门职责:积极配合交警大队抓好“城市畅通工程”建设,加强城市、乡镇道路的规划和设施建设,依法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市政道路,损坏、危害路灯及街道乱摆摊设点的行为进行查处。
  宣传部门职责:把交通安全宣传列入计划,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教育部门职责:加强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坚决制止使用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师生。
  司法部门职责:在“五·五”普法期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纳入重点普及内容和依法治县内容,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经常性宣传教育。
  工商部门职责:加强对机动车销售单位的管理,从严查处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的车辆和从事报废汽车回收销售、欺诈消费、销售禁止上市机动车行为。
  质监部门职责:依法从严查处非法生产、拼装、组装机动车行为,加强对市场机动车零部件的质量监管和机动车维修质量的监管。
  监察部门职责: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工作进行监察,参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报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卫生部门职责:建立危重伤员专家应急救援预案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机制,健全县、乡、村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网络,对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实行“绿色通道”,做好交通事故伤病员的抢救治疗工作。
  各车辆所属单位职责:制定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职工驾驶、乘坐机动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职工购买各类机动车、持有各类驾驶证、机动车信息和公务用机动车出行前、入库后检查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和检验制度。
  五、工作任务
  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各种预防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县委宣传部、交警大队要在每年1月前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确定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2.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交通安全宣传计划,对所属职工、驾驶员、人民群众每季度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在单位明显位置设置不少于2平方米的交通安全宣传橱窗,设置2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村委会、社区不少于4条),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内容每季度必须更新一次(学校每学期更新一次)。
  3.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校、单位的创建工作,对公路沿线村、校的交通安全文明创建活动要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公路沿线村、学校的创建工作要达到100%。
  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专职协管员工作规范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延伸道路交通管理范围,扩大管理面,减少死角盲区。建立乡镇(部门)、村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台账,对车辆及驾驶员的列管率达到80%以上。
  5.通过宣传教育,使社区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晓率达98%,单位职工受教育率达95%,专业驾驶员受教育率达100%,学生受教育率达100%,农村群众受教育率达85%以上,城市家庭受教育率达95%以上,农村家庭受教育率达85%以上。
  (二)认真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1.加强对重点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的管控,从严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占道行驶、驾驶摩托车时驾驶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机动车超核定人数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对双超车实行严管重罚。
  2.加强对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的倒查追究。对驾龄在3年以内驾驶人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安监等部门要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驾驶人培训学时、训练里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监管审核和考试过程等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3.工商、质监、运政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客货运输市场,依法坚决从严从重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坚决取缔无牌无证、拼装、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为。
  4.建设、工商、交通、交警大队等部门要加强对城区交通秩序、非法营运、占道经营、外地客运三轮摩托车的查处。
  5.对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非法客运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三)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1.交通、安监、交警、公路管理段等部门每年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养护施工路段的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共同调研、共同分析、共同确认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养护施工路段的事故隐患,并认真加以治理。
  2.依法取缔公路沿线违章建筑和其他违法占道行为,形成严管重治的态势,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路产路权。
  3.排查工作由安监、交警、交通、公路管理段等部门共同拟定整治措施和方案,并联合监督落实,联合检查验收,切实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道路养护施工路段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边排查、边研究整治措施、边实施整治的总体要求进行排查整治;对双方权限以外和一时难以进行整治的,要形成专题材料上报县人民政府。
  4.每年要联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养护施工路段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共同研究、制定和监督落实安全保通措施,加强应急处置。
  (四)强化客货运输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
  1. 制定由政府牵头,以交警大队为主力军,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对辖区所有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四次全面的交通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要形成表格,建立台账,健全、完善对客货运输企业的档案管理。
  2. 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营运车辆及驾驶人,交警部门要严格依法追究驾驶人的行政、刑事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相关规定撤销其经营许可或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吊销肇事车辆驾驶人的从业资格。
  3.安监、交警和交通部门要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加强对道路交通和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突出的驾驶人的监管,要互通查处情况,并通报道路运输经营者。
  4.要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监督营运车辆按期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严格执行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监督营运车辆按期进行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
  5.安监、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督促客运站(场)落实客车出站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规定,共同加强“春运”、假日旅游黄金周、大型活动等客运高峰时期客运站(场)的监督检查。
  6.安监、交警和交通部门要指导、督促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所属驾驶人的“一次死亡制度”,对一年内发生3次超员20%以上或两次超员50%以上的一律停止该班线运营,并对车辆所在主管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且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责令进行为期3至6个月的整改;客运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及一年内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年内一次超员50%以上的要坚决调离营运驾驶岗位或解聘。
  (五)强化危险化学物品运输、校车的管理
  1.交通部门必须按规定受理、审核危险化学物品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对运输危险化学物品槽罐等容器的检验率达100%。
  2.公安部门对危险化学物品的运输通行审批率达100%。同时,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
  3.教育、交警部门要建立校车和学校、幼儿园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对校车实行户籍化管理,对车辆数、行驶路线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驾驶员管理数据库,定期通报校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聘用驾驶员要及时到交警大队备案。建立校车许可制度,统一外观标识,规范车内安全防护设施;不定期联合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对驾驶员的证照资格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严处罚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和相关责任人,为师生安全出行创造条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要求。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 “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辖区和部门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综合措施到位。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在组织、政策、经费、制度上保障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稳步推进。
  (二)协调配合,综合治理,促进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县交警、安监、交通、城建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特别是交警、安监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机制,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路面行车秩序畅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执法队伍的管理教育,坚持严格执法,科学管理,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建立和完善交通堵塞排险分流预案,及时采取交通疏导、交通管制等必要的安全措施,增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行车秩序中断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四)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县交警、交通、宣传、广电、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企业”、“交通安全文明村、校”、“交通安全社区”的创建,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使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关爱生命、平安出行”观念,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五)加强道路隐患治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行车条件。公路管理段、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每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对新建、改扩建道路,做到同设计、同施工、同检查、同验收。
  (六)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同时,加强信息交流,实现道路交通信息共享,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全面开展。
  七、考核评比
  为确保我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创建工作实行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考评,并严格按照省、州考评方案进行奖惩。





主题词:交通  公路  平安畅通县区△  通知


   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20日印发
                                    (共印135份)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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