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马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马关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附件:马关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实施方案
马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关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实施方案
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普及卫生知识,促进广大市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城镇的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圆满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 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政治思想性、科学性、群众性、艺术性的健康教育基本原则,协调和联合各部门,通过多种传播途径和手段,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从而达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和健康县城为主要目标,初步建立适应未来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促进国家卫生城镇、健康村建设,满足人们不断的自我保健需求的健康教育体系,以提高人们维护健康的意识,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技能,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们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县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健康教育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段 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应光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元勇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黄 云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赵龙双县人大办主任
王成跃县政府办主任
吴超县政协办主任
蔡明丽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赵昌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侯任旭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钟绍久县发改局局长
何建道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陈胜应县教体局局长
钱允斌县公安局副局长
聂世聪县财政局局长
卢伟高县人社局局长
陈剑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蒋宗雪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局长
倪富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佩勇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引刚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局长
刘跃德 |
县水务局局长 |
代霖 |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
张信辉 |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
马正跃 |
县林草局局长 |
邓金波 |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
吴代奎 |
县医保局局长 |
苏金龙 |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
刘兴星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
李婉菱 |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
杨志坚 |
县供销社主任 |
周红俊 |
县沿边开放服务中心主任 |
莫健东 |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
黄信 |
团县委书记 |
龙凤会 |
县妇联主席 |
郭元冲 |
县文联主席 |
庄大林 |
县残联理事长 |
闻海艳 |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
唐修云 |
都龙海关口岸副关长 |
和家明 |
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副站长 |
李强 |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
龚建祥 |
马关公路分局局长 |
姚丽波 |
马关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
王天祥 |
文山马关供电局局长 |
蓝富和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宋文武 中国电信马关分公司总经理
戚兴刚 中国移动马关分公司总经理
周兴鹏 文山交通运输集团马关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场)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健康教育所,由李云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由陶文凯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督查落实,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印发相关健康教育宣传册。领导小组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工作职责:负责牵头、指导、检查、督导乡(镇)、社区(村)、医院、学校、新闻媒体及各行业结合实际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控烟健教工作,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标。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省州驻马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社区要分别成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挂牌设立健康教育办公室(科室)或健康教育活动室,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落实本区域、本单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并确定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建立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加强固定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在县城区主要街道及各社区建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栏,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介要开辟专门的健康教育专栏。各乡(镇、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委会等,也要在单位醒目位置建立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利用固定的宣传专栏,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定期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
(三)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巩固省级卫生乡(镇)和省级卫生村要求,结合各部门、行业特点,组织人员开展培训工作,提高专(兼)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和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
(四)深入开展全民卫生知识学习和教育。各单位要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网格责任区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卫生知识进万家”活动,在全县掀起卫生知识学习的高潮。重点针对学生、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职工、病人及其家属等不同人群,采取卫生知识讲座、健康咨询、黑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印发卫生知识宣传单或小册子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全民卫生科学知识和自我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大力普及中医养身保健知识和方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3%或持续提升。
(五)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1.开展健康乡镇、家庭、社区(村)、单位、学校、医院、企业、食堂及餐厅/酒店创建活动。
(1)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健康村总数的30%以上;每个社区至少评选10个及以上健康家庭。
(2)开展健康单位、学校、医院、企业、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
(3)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达到10个以上。
2.开展健康主体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一条街每类至少建设一个。
(2)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的数量逐年有增加或建设数量达3个及以上。
3.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行动,使居民食盐和食油的摄入量逐年均有下降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以上。
(六)实行“七倡导”,树立“马关健康文明生活七条新风尚”
1.倡导保持社交距离。鼓励娱乐、休闲、餐饮等公共场所采取限量、预约、错峰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各类公共场所 设置明显标志,倡导公众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进入医院、学校、公共交通工具等较为密闭的场所时佩戴口罩;公共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口罩。
2.倡导勤于洗手。广泛宣传“七步洗手法”,倡导群众在公共场所、餐饮、学校、医院、车站、等设置有洗手池、洗手液的场所勤洗手;倡导公众在咳嗽或打喷嚏后、照顾病人时、制备食品前后、饭前便后、处理动物或动物排泄物后、外出回家时用洗手液(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倡导节约用水。
3.倡导分餐公筷。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和使用公勺公筷的倡议书;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托幼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分餐制;鼓励饭店、餐馆提供分餐服务,在醒目位置设置“分餐分食,公筷公勺”宣传提示。
4.倡导革除陋习。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倡导健康文明饮食,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生肉、草乌等陋习,少食腌肉腌菜等腌制食品,普及识别有毒野生菌知识,树立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饮食新风尚。
5.倡导科学健身。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并落实“工间操”制度(每人每天工间操不少于20分钟)。完善各级公共体育场地和健身设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学校)落实工作场所健身制度并配备3种以上健身设备,推进全县行政村以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全覆盖,配备1名健康指导员。推动大、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向全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学校坚持组织开展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平均每天运动量达到6000步以上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每个社 区/村委会有3个及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1次活动。
6.倡导控烟限酒。在全县广泛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活动,全县无烟医疗机构、政府办公室楼、学校覆盖率达100%,15岁以上吸烟率低于20%;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各单位禁烟区内要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县(乡镇)政府下发控烟文件规定,各单位要成立控烟领导小组,明确控烟监督员并有劝阻吸烟工作记录,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提倡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单位工作人员带头禁烟。组织开展大规模的 禁烟宣传活动,在全县上下形成浓厚的禁烟氛围,要加强“饮酒有害”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饮酒、少饮酒、不酗酒,酒类经营商户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
7.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曝光台”、“随手拍”、健康宣传员、文明引导员等媒介资源,采取“比拼亮晒”、“光荣榜”、健康科普“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方式,多视角、全方面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文明卫生意识﹐通过制定城市健康文明管理规定、社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方式,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全面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理践行绿色生活。绿色生态环境是人类健康生存的根基,动员群众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倡导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坚定科学发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
五、工作职责
(一)健教所工作职责。
1.为政府拟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相关的规定、指导意见和技术规范等提供科学依据,并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意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县、级、村三级),保证健康教育经费投入。
3.牵头、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乡镇、社区和农村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督促指导完善健康教育台账,制定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4.统筹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抓好落实,建立和发展与各媒体、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 组织宣传、推广健康教育有关的核心信息,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的相关知识服务,建立和发展健康教育信息网络,推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新成果。组织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设计、制作和分发健康教育传播材料。
5.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每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3%或持续提升。
6.定期开展烟草流行监测,15岁以上吸烟率低于20%或持续下降。
7.抓好典型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对全县各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人员及有关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知识和技能培训。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卫健系统工作职责。
1.建立覆盖全县医疗机构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各医疗机构要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科室和专(兼)工作人员,制定年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及时总结上年度工作,有健康教育经费投入,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工作,创建“无烟医院”。
2.有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必备的硬件设备(计算机、数码照相机或摄像机、电子屏、电视);设置健康教育橱窗和宣传板(展板)专栏,内容及时更新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每年至少4期)。
3.对就诊病人及其陪护家属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使相关疾病健康知识知晓率≥80%。
4.每年对医护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年内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5.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在辖区范围内每年至少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知识讲座和公众咨活动各6次以上(文件通知、照片、签到表、讲稿、健教音像留存、小结或简讯资料完整)。
6.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7.完成健康教育主要工作内容的相关内容。
(三)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职责。
1.建立覆盖全县学校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展健康教育课,健康教育课使用的教材、教案规范,健康教育形式和活动多样化,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内容包括合理膳食、促进身体活动、禁烟、口腔卫生等),开课率达100%,幼儿园开展健康教育讲座,覆盖率达100%,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
3.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宣传。
4.县教育体育局对各校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指导、培训、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开展健康学校达标评比、创建“无烟学校”、“健康学校”等工作。
5.完成健康教育主要工作内容的相关内容。
(四)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工作职责。
1.组建全县各新闻媒体有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网络,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有领导分管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教育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2.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有健康教育栏目,有专人负责,健康相关栏目、节目的刊播内容,需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核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科学、准确。
3.有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工作记录和群众反馈信息。
4.电视台开展创卫正面宣传,并设创卫曝光栏目(栏目播放截图)。
5.在车站、广场和公园等人群集中的重要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和创卫宣传阵地。
6.完成健康教育主要工作内容的相关内容。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会工作职责。
1.健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网络(乡镇-行政村-村小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有领导分管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会要挂牌健康教育室或健康教育活动室。
2.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会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3.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会每年至少组织6次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咨询活动6次(底稿、照片、签到表等原始资料保存完整);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及时更新(每年至少4 期)、底稿留存完整。
4.广泛向居民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发放登记及所发宣传资料底稿完整
5.以乡(镇)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教育相关评估工作,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6.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创建“健康乡镇”“健康村”“健康家庭”活动;政府办公楼为无烟区、辖区内无烟草广告。
7.完成健康教育主要工作内容的相关内容。
(六)其他各部门、各行业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1.各部门、各行业单位有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制订部门、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督促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健康教育档案资料齐全;职业防护卫生知识知晓率80%以上。
2.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及时更新(每年至少4期、底稿留存完整。
3.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知识讲座(见底稿、照片、签到单位等)和4次健康教育活动。
4.做到“七倡导”,树立“马关健康文明生活七条新风尚”,健康开展“健康单位”、“健康机关”创建工作。
5.完成健康教育主要工作内容的相关内容。
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创建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乡(镇、场)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县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制定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本各乡(镇、场)健康教育工作;要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
机制,加强单位间的协调,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
2.县健康教育所(县疾控中心)要负责牵头、组织和指导全县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为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指导,业
务培训,并开展考核检查、效果追踪、评价等工作。
3.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管委会及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健康教育主要工作内容,充分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逐级分解,制定实施计划和具体措施,狠
抓落实,确保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乡镇)工作如期达标。
4.材料报送要求: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制,于每月1 日上午11:00前上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步工作打算、图片(附说明:包括时间、单位名称、地点、开展事项)。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各单位将资料以电子版或纸质方式于2023年12月20 日前统一报送到县健教所,联系人:陶文凯,联系电话:15987663598,QQ邮箱:15987663598@qq.com。
附件:国家卫生县技术评估量化评价责任划分表


马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8 日印发
—16 —
附件 国家卫生县技术评估量化评价责任划分表
序号 |
项目 |
考核要点 |
明查 分值 |
暗访 分值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考核要求 |
完成时限 |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70 分) |
6 |
健康素养(38分) |
6.1 政府及行业部门、单位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健全,组织开展健康科普活动 |
4 |
-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级各部门 |
1.网络单位名单:分类别建立表格,表格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职称/职务、联系电话等; 2.各网络单位资料:收集领导机构文件、工作计划与总结即可,具体工作材料各单位自行收集管理备查; 3.培训资料:培训记录五要素; 4.指导督导及考核资料:记录完整,有图有真相。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30日前 |
6.2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 |
2 |
-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疾控中心 |
1.监测范围:全域,覆盖城市和农村,样本具有城市、县代表性 2.调查频次:每年一次,本创建周期需开展3次调查 3.监测方法:与国家、省级统,监测方案、抽样方法、调查问卷等 4.调查质控:严格把关,保证数据真实,结果合理 5.数据分析:采用国家统--方法进行加权标化分析 6.结果要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3%或持续提升 |
在2023-2024 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17 —
|
|
6.3媒体健康教育宣传 |
2 |
|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
|
1.由各级融媒体中心提供建立机制的相关文件。 2.至少 2-3 种主要媒体设有栏目,不能用创卫栏目替代。 3.卫健行政部门]指定专业机构或专家组,对媒体待传播的健康教育内容进行审核 指导,并留存审核记录;特别要及时澄清和纠正虚假信息。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6.4 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行业健 康教育 |
2 |
- |
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 |
各级各部门 |
1.档案规范性:资料档案完整、规范,支持工作总结中的相关内容。 2.活动针对性:健康教育活动要对应职工的主要健康问题,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6.5 街道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基层健康教育 |
- |
4 |
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 |
各级各部门 |
1.工作计划总结规范: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居民年龄职业、健康需求等)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记录支持工作总结中的相关内容;不同年度的内容不能雷同或相同。 2.健康宣传教育:形式多样(3 种以上),科学性、实效性强,宣传版面干净清晰无污损。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30日前 |
6.6 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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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卫生健康局 |
|
1.室内外公共区域、门诊;的健康教育形式要多样。 2.控烟工作要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要求。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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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机场、车站、广场等窗口单位多种形式 的健康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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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健康教育所,文山交通运输集团马关分公司、市管局、工 信商务局 |
各级各部门 |
1.宣传内容针对性:根场所特点、人群特点季节特点.... 2.宣传形式多样性:3 种以上形式,科学性、实效性强,版面和材料整洁完好无污损。 3.禁烟区域内无吸烟现象:无 I 人吸烟、无烟迹。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6.8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普及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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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
县委宣传 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 局 |
1.参考文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 2.传承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引导群众正确使用中医药维护自身健康。 3.主管部门(考核评估点位)各级中医药管理局或卫生健康委(局) 指标任务 4.制定宣传普及专项计划或工作方案,并落实到位。 5.新闻媒体、各网络单位的日常健康教育中均加入此内容;组织或参与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中医素养知识竞赛活动... |
在2023-2024 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6.9 健康县区、健康乡 镇、健康村、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健康企业、健康机场等健康细胞建设 |
10 |
- |
县爱卫办、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信商务局局、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场) |
各级各部门 |
地级城市开展健康县区建设的比例230%;县级开展建设。健康乡镇建设工作得分标准: 城市、县开展健康乡镇建设的比例230%;乡镇开展建设。七类健康细胞建设得分标准: 各类健康细胞建设的比例均逐年增加;少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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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细胞或建设比例未增加按比例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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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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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住房城乡建设 局、县教育体育 局、县卫生健康 局 |
县发展改 革委、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县财政局 |
1.建设达标,符合要求:建设基本内容、环境建设、活动开展、扩展内容 2.开展健康知识和技能宣传:载体为宣传栏、路标路牌、电子屏、文化墙等;内容以健康四大基石、健康素养、三减三E 健、科学健身、控烟等为主。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7 |
全民健 身(10 分) |
7.1 打造15 分钟健身圈 |
- |
4 |
县教育体育局 |
县住房城 乡建设局、县财政局 |
1.本条目由体育部门负责落实,按行业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上报数据、收集档案材料。 2.暗访的指标有可能转为明查验证核实。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7.2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
- |
2 |
县教育体育局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实地查看建成区公共体育设施是否向社会免费开放。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7.3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 位落实工间操制度 |
- |
4 |
县教育体育局 |
县总工会、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实地查看各种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社区运 动会、全民健身日等体育活动资料;落实 工间操制度,教体局制度文件、培训记录、督查检查记录,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落实 工间操情况统计表。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8 |
烟草控制(22分) |
8.1 媒体及社会各单位控烟宣传 |
6 |
- |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
各级各部门 |
1. 日常健康教育中多种形式宣传控烟;烟草危害、戒烟好处与方法、控烟技能等。2.单位内容开展控烟工作:有机构、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室内区域禁烟。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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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无烟草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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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市场监管局 |
各级各部门 |
辖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8.3 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有 醒目禁烟标识 |
- |
4 |
县爱卫办 |
各级各部门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张贴醒目标识:辖区内所有禁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主要入口处,公共交通工具内,要张贴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和提示语。 2.标识规范:禁止吸烟标识张贴正确、规 范。可使用烟草控制通用禁止吸烟标识或安全标志国家标准中的禁止吸烟标识(新 制作禁烟标识建议使用下图第一种图 形),还可以依据当地控烟立法规定的禁烟标识张贴。 |
在2023-2024 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8.4 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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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爱卫办 |
各级各部门 |
无吸烟现象指无烟味、无烟头、无烟具、无人吸烟,或吸烟有人劝阻。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8.5定期开展烟草流行监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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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
县疾控中心 |
1.监测范围:全域,覆盖城市和农村,样本具有城市、县代表性 2.调查频次:每年一次,本创建周期需开 展3次调查 3.监测方法:与国家、省级统一,方案、调查人群、抽样方法、问卷内容等 4.调查质控:严格把关,保证数据真实有效5.数据分析:采用全省统一方法进行加权 |
在2023-2024年周期内每年11月 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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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化分析 6.数据指标要求:15 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0%或持续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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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马关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