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山州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政办发〔2017〕74号)精神,进一步化解我县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钢铁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马关县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田卫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胡世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袁自龙 县发改局局长
普丹能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行马关县支行、马关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由袁自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驻马军警。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