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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公共机构2010年节能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0/06/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节能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2010年的节能工作,对顺利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打好“十二五”节能工作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公共机构2010年节能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政办发〔2010〕8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深入宣传,切实改善公共机构用能现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是全面建立能耗统计与管理体系,完成2005年至2009年的能耗统计和报送工作,实现“十一五”期间节水、节电、节油、节材、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总体水平降低20%以上的任务目标;二是积极推进节水、节电、节油、节材试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三是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各公共机构办公区域节能灯使用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节能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
  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理顺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经费落实到位,确保节能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建立能耗统计与管理体系,扎实开展能耗统计工作
  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是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管理手段,各级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体系,认真做好2009年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全面准确掌握用能底数。逐步建立起能耗统计信息管理平台,按时做好本单位能耗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确保我县节能目标的全面完成。
  (三)加快能源审计步伐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是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主要内容,是加强公共机构能源使用管理的重要措施。通过对公共机构进行能源审计,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或者部位,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议,审查年度节能计划、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检查能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创建节能试点示范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2010年把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经济商务局作为全县节能试点示范单位,带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进一步做好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
  大力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不仅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我县公共机构节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全面提高节能环保意识,保护环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2010年是国家财政实施节能照明灯补贴政策的最后一年,各乡镇、各部门要提前计划、统筹安排,履行好职责,切实做好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
  (六)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要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检查,采取平时抽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公共机构2010年节能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推行公共机构节能审计管理。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节能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各单位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做好“十二五”节能规划的编制工作
  抓紧开展“十二五”节能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各级公共机构对“十一五”节能工作要进行全面总结,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在充分调查研究、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十二五”节能规划。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用能现状,结合工作实际和用能特点,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把各项能耗的下降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中,并制定相应的统计、监测、考核办法。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能  意见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3日印发


                                     (共印140份)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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