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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2010年执法监察暨纠风工作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0/06/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察及纠风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省、州的部署及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执法监察暨纠风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一)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以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文都”二级公路建设、达号水库建设等为重点,加大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工,发挥效益。加强对抗旱救灾、扶贫救济、社会保障等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抗旱工作专项督查,推进全县抗旱保人饮、保畜、保林、保春耕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有效落实。
  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扶贫办、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水务局、监察局、纠风办等部门配合,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
  (二)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及工程建设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行为。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并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县财政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政府网络中心等部门配合,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三)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一步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矿业权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和参与矿产开发获取利益的案件。深入开展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守耕地和生态用地“两条”红线。
  此项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信访法制局、监察局、安监局、林业局、工商局、环保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配合,时间从7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四)深入落实挂牌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实施意见,积极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的申请、上报、把关等相关工作,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此项工作由县经济商务局牵头,县信访法制局、监察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时间从5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五)认真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各项制度。积极运用电子政务、电子网络监察等监督方法,把领导干部作为问责的重点对象,把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的重点事项,把行政审批集中、涉及民生的“窗口”单位列为监督的重点领域,加大问责力度,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各项制度的落实。
  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县信访法制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等部门配合,时间从4月25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二、纠风工作
  (一)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履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监管责任,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教育经费,确保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等行为;严禁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促进教育招生工作公开、公平;认真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大校安工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纠风办、审计局、文化局等部门配合。时间从4月1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二)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及医疗保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县食药监局、工商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纠风办等部门配合。时间从8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和直补资金及时兑付。扎实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继续清理涉农价格和收费,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政策,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等问题。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费的监管,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利益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纠风办、审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时间从9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四)切实解决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
  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县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卫生局、邮政局、电力公司、云南广电网络马关分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配合。时间从6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五)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认真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违反规定新设涉路、涉车收费项目,积极推进《云南省治理公路“三乱”服务承诺》的落实;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道路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改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环境,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林业局、农业局、畜牧局、发改局、路政管理大队、纠风办等部门配合。时间从9月1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
  (六)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属地管辖”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切实转变行业作风,提高工作效能。2009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做好跟踪问效检查工作;今年被列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单位,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此项工作由县政府纠风办牵头,评议部门和单位的主管部门参与配合。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七)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积极支持州电视台办好《七乡观察—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按要求及时安排县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走进《七乡观察—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解难题。同时,以马关县电视台为依托,开办县“政风行风热线”,安排部分单位主要领导上线做节目,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问题,切实把“政风行风热线”办成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
  此项工作由县政府纠风办牵头,安排上线单位积极参与配合。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执法监察暨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辖”的原则,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牵头部门要统筹全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查,抓好落实;各配合部门要认真履职,积极主动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今年各项监察暨纠风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办案件。监察及纠风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调研相结合,加强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从严查处;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案件,要追究有关部门及其领导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公开曝光。
  (三)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源头防范。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基层调研,认真研究行政监察及纠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积极探索解决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对查处的问题,各督查组要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四)改进工作作风,狠抓任务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对全县各单位、各系统工作作风进行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窗口部门和行业单位要认真开展系统和行业“窗口之星”评选活动,树立一批作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以点带面促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的转变,当好“转变作风抓落实”的表率。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监察 执法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1日印发


                                     (共印1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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