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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教发[2014]40号马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局机关内设股室及派驻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9/25

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城区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健康小学,局机关各股室:

 

《马关县教育局股室及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已经局务会议研究,现印发你们,请按职责开展和联系工作。

 

马关县教育局股室及派驻机构工作职责

 

一、秘书股

1.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政务公开和信息编辑工作。

2.负责办文、办会、文书档案管理、有关工作落实及督办工作。

3.负责局机关日常办公用品、财产管理、环境秩序、园林绿化、清洁卫生、教育报刊组织征订等工作。

4.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信访案件的交办、转办、督办和局长、书记信箱协调回复工作。

5.负责局机关工作计划、总结编写上报工作,负责后勤接待、服务工作。

6.负责局机关考勤工作。

7.负责局机关安全保障、印章管理等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人事政工股

1.负责全县教育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职称评聘推荐、工资福利待遇审核工作。

2.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3.负责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4.负责教育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党务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7.负责信访接待和案件的调查核实等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教育股

1.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扫盲、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2.负责学校德育工作。

3.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及“两基”工作。

4.负责抓好中小学、幼儿园示范性学校的创建和管理工作。

5.负责审批和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的社会力量办学。

6.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审查、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审验、颁发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7.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审验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8.负责职业教育学校的管理及发展规划指导工作。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审查、办理学籍变更手续,负责中职学校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系统管理。

9.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计划。

10.负责研究全县学前幼儿园和中小学的设置、布局调整工作。

11.负责全县中小学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科普教育、环保教育、国防教育、禁毒防艾,组织开展好体育、疾病预防工作和各类文体竞赛和运动会。

12.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及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13.负责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绿色学校、示范性学校的升等创建等相关工作的组织、申报、推荐及评选工作。

14.负责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

1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财务基建股

1.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预算、核拨和监督工作。

2.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报、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月报填报、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月报填报、全县学校勤工俭学统计填报、义务教育阶段数据采集整理、全县教育系统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填报及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填报等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审核全县各学校教育经费收支预算的编制工作以及局机关部门预算编制并指导、审核全县各学校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5.负责全县各学校物资采购核实、审批工作和全县各学校食堂会计业务指导及监管工作。

6.负责指导全县各学校的财务、账务及固定资产(校产)的管理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安全保卫后勤股

1.负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反恐防暴等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学校“平安校园”、“无邪校园”创建工作。

4.负责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5.负责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疾病处置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招生考试办公室

1.承担马关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2.负责各类招生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考生信息采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3.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试卷的接送、保管和保密工作。

4.制定各类招生考试的实施方案,抓好考前准备、考务人员选调和培训、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5.抓好各类招生考试考生的体检和录取的各项协调服务工作。

6.负责全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新生的招录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项目建设的政策、法规及制度,严格执行基建工作程序,严守质量标准。

2.科学合理编制、调整、完善学校布局调整及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单体建筑规划。做好全县教育项目的储备及申报工作。

3.组织教育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可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招标等工作,建立完备各项审批备案手续。

4.加强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强化教育工程项目全方位监管工作,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配合做好工程项目的财务计算和审计工作。

5.编制、报送各种基建报表,撰写基建工作简报。

6.根据工程进度,提出拨款建议,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7.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保修工作。 收集、整理、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8.负责建设项目后续评价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资助中心

1.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2.负责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

3.负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4.负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工作。

5.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6.负责贫困教职工资助工作。

7.负责所有捐赠和资助工作。

8.负责相关票据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教研室

1.对我县中小学执行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使用教材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与服务。

2.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评估学校教学质量。

3.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研讨活动,总结推广教改经验,组织学校开展好实验教学。

4.开展教育科研,做好教育科研发展规划和教育科研课题管理。

5.负责有关考试命题、测试、阅卷工作,做好教学质量统计分析。

6.根据有关规定和上级意见,编写、审订地方教材、乡土教材、补充教材和有关教学参考资料。

7.做好教师培训规划,抓好教师培训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好实验教学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电教仪器站

1.规划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图书室及各类功能室的建设工作。

2.组织开展实验室和各类功能室的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3.组织信息化教学研究活动,推广信息化科研成果。

4.对中小学实验教师、电教人员及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及业务培训进行指导。

5.组织和指导中小学师生的相关科技创新等竞赛活动(含自制教具实验科研活动)。

6.对学校实施“三通两平台”建设和实验教学进行评估。

7.教育装备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

8.协助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大宗教学装备的招投标工作。

9.负责县教育局网络维护和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1.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组织辅导员的技能培训。

2.抓好寒暑假培训班的开设及教材征订工作。

3.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

4.完善第二课堂的建设,做好与上级团委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

5.研究规划中心发展工作,做好教学总结。

6.积极参与配合州、县各单位的文艺体活动的组织。

7.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并结合青少年自身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8.完善中心内部设施建设,及各功能的规范使用。

9.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校外活动,开拓学生思维能力。

10.负责科技创新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1.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及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作出督导结论,提出奖惩建议和其他处理建议。

2.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全县教育改革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3.对本行政区域内“两基”工作进行督导,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向县人民政府和有个部门及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和反映情况,得出意见和建议。

5.对普通高级中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进行督导。

6.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7.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8.对学校办学标准的执行情况及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质量情况进行督导。

9.对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10.对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及条件保障情况进行督导。

 

马关县教育局秘书股

2014年12月12日印发

         责任编辑: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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