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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18〕2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8/01/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马关县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治安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按照省、州统一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标准地址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以下简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结合马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四项建设”为中心,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作为加强和改进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社会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通过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着力破解人、房、业等基础管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难题,努力提高全县职能部门对基本治安要素的管控能力,夯实社会管理基础,为社会管理、党政决策、服务民生、公安实战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二、总体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数。按照“应采尽采、全面覆盖”原则,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于2018年2月15日前完成所有“一标”(标准地址)的采集; 2018年4月15日前必须完成“三实”(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采集任务,基本掌握全县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底数,建立完整、准确、实时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需要列管和关注的重点人员、重点房屋、重点单位底数,并录入云南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社区警务子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落实属地管控责任。

(二)健全完善机制。以“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录入为牵引,同步建立“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人口管理新模式;以“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录入为载体,建立基础工作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机制,建立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维护更新、交换共享等机制,构建信息资源关联共享格局,夯实信息化建设底部基础;以“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录入为推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型信息管理机制,推动社会管理改革创新。

(三)提升服务水平。通过“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规范全县基础信息资源库,建立统一标准信息地址,为县民政、公安、住建、国土、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行政管理提供可靠数据支撑,为赈灾抢险、紧急救援、工商注册、治安管理、资源普查、房产管理等工作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同时,实现实体要素在电子地图上的定位和查询,方便群众网上购物、物流寄递、旅游出行、导航指南等生产生活。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寅江任组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段建光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文广体旅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王跃军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县公安局。1.承担全县“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组织民警对县域内全部地理要素逐房入户开展门牌号、信息采集录入;3.配合县民政局对全县村街道、路、巷进行命名;4.对阻挠地名、街、路、巷、门(楼)牌、设置工作和故意毁坏地名标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县民政局。1.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加快建立标准地址编制管理规范,在全县管理范围内及时开展街、路、巷的命名,对因拆迁、改建、新建等原因造成门(楼)牌编制不规范和重、错、漏的,要及时纠正、重新规范编制并安装上墙,及时做好各地未命名街、路、巷的命名及后期门楼牌号的定制下发,为全县“一标三实”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对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推行标准地址二维码等管理模式;2.及时向县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村、街、路、巷和门(楼)牌的基础地名信息。

(三)县住建局。1.负责实地勘察、采集提供实地影像图,为县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提供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相关资料;2.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办公用房业主以及自建房屋在发放准建许可前,按照门(楼)牌标准地址编码规则和地名标志设置规范,在派出所编制房屋楼栋、单元、楼层、户号的号码,在县民政局设置地名标志,确定标准地址作为建房许可的前置条件;3.清理、划定出属于“两违”需拆除的房屋,防止“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员做无用功,浪费人力物力。

(四)县国土局。按照门(楼)牌编码的规则方法和地名标志设置规范,编制由其管理的公房的楼(栋)、单元、楼层、户号的号码,并设置地名标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时全部使用县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提供的标准地址。

(五)县财政局。全面保障各部门、各乡(镇、场)标准地址信息库采集建设资金及“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所需经费。

(六)县文广体旅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做好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的宣传动员工作。

(八)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1.提出村、街、路、巷名称意见,报县地名委员会审批;2.负责协助辖区派出所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发动本乡(镇、场)机关站所、村(居)委会干部等力量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信息采集工作,配合派出所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工作。本次信息采集后,若本乡(镇、场)干部职工人员居住地发生变化,由乡(镇、场)向派出所主动提供人员变动情况,做到来有登记、去有注销;3.负责培训、指导好各机关站所对本单位“一标三实”信息的采集,指导村(居)委会干部对各自村(居)委会的“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建立专职“一标三实”信息维护员对后期信息的维护及更新,并对参与“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的信息员按采集数据数划出相应经费给予补助。

(九)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一标三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

(十)非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负责建立“一标三实”专职信息采集员,积极与辖区派出所沟通协作,确保完成信息采集、录入。全力配合相关单位开展“一标三实”工作,负责本单位“一标三实”的采集及后续信息更新工作。

四、具体目标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1日—10日)。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做好前期已录数据摸底调研,全面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场)要牵头组织各机关站所、村(居)委会干部等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培训各项信息采集录入业务,明确工作方法和要求,规范入户调查工作,让每一名信息采集员都能熟悉业务规范,熟练掌握采集、维护信息的基本技能。

(二)全面采集录入阶段(2018年1月11日—2018年4月15日)。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于2018年2月15日前完成所有“一标”(标准地址)的采集,于2018年4月15日前必须完成“三实”(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采集任务,全面完成标准地址“应采尽采、全面覆盖”工作目标,全部编排门牌号码,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录入完成本地实际总量的95%以上,实现“人房一致、查人知住”的目标,建立“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人口管理工作新机制。

(三)查漏补缺阶段(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各乡(镇、场)、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工作,对前期采集的信息数据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和补录纠错,并规范添加备注和检查记录。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4月21日至4月25日)。各乡(镇、场)、各部门健全完善信息采集、数据维护等相关管理模式和规章制度,建立起“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工作长效机制。

(五)评估验收阶段(2018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乡(镇、场)、各部门工作进行交叉检查、评估验收,为迎接省州评估验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基础意识、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组织领导体系,落实专门工作力量,加强人财物保障,倒排工期,规范流程,严格工作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务必如期完成任务。

(二)强化协作,整体联动。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把此项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层层动员部署和落实责任。并从机构调整、后勤保障、目标进度、采集质量、工作责任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实现信息全收集、事态全掌控、管理全覆盖、服务全方位。

(三)强化质量,全面采集。树立“质量第一”思想,坚持“数质并重、质量优先”的原则,确保采集信息真实、规范、准确、完整。要按照“先一标后三实”“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坚持“院不漏房、房不漏人、不留死角、不出盲点、应采尽采、应录必录”标准,定任务、定方法、定标准、定时限,打一场人、房、业的清理攻坚战,全面完成基础信息采集任务,确保信息准确率达到100%。

(四)强化督导,完善机制。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以及信息采集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强化信息质量监督,建立健全以数据清空、信息复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信息质量监督奖惩机制,对各单位信息采集、录入的质量和数量进行全程跟踪和随机抽查,对漏采、漏录、错录信息的,限期改正;对采录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或有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行为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限时报送,高效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每周一上午10:00前将开展工作情况向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采集成果。全县“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结束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突出工作成效,查摆问题,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送县“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明星,13887620156;电子邮箱:147086267@qq.com。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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