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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18〕222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8/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对《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18〕93号)进行了调整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以此方案为准,抓好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各项工作。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马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战略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 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18〕6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云财农〔2018〕7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和成都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线,以“两不愁三保障”为主目标,举全县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 “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县抓落实”的要求和 “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的原则,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充分发挥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

(二)工作目标。以脱贫攻坚成效为导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内生动力,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提高效益,注重脱贫目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如期完成县摘帽、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的脱贫攻坚任务。

2.坚持应整尽整,注重全力推进。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行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围,做到应整尽整。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3.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施效果。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4.坚持统筹协调,注重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增强县级统筹功能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统筹安排项目,统筹投放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整体效益。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重点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县发改、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移民、国土、交通、环保、住建、教育、科技、卫计、民族宗教、民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供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扶贫项目。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县共有贫困行政村115个,建档立卡贫困户26501户99042 人。2014年以来脱贫退出贫困行政村22个,贫困人口12253户46767人。2018年计划脱贫退出贫困行政村63个、贫困人口35000人,目前正在开展脱贫退出程序。为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9042人整体脱贫、11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积极搭建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新格局,为如期全面实现“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的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激发内生动力,紧紧围绕2018年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脱贫出列63个贫困村会35000人贫困人口的全县脱贫攻坚规划,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6500户;产业发展14248户;对3000户贫困户产业发展小额贷款贴息;实施教育扶贫3973人,其中:“雨露计划”(中职、高职)1700人;高中、大学本科教育扶持2273人;对改善贫困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项目33个;开展近7200人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发展60个贫困村委会村集体经济;实施水利工程6座;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80件惠及69751人;实施水质检测1个;实施水保工程4个灌溉农田10493亩;对贫困村50户以上自然村通村公路及边境线20户以上自然村通村公路718.78公里进行硬化;对贫困村50户以上自然村未硬化的村内道路67.38公里进行硬化,新建村(组)科技活动室19个。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降低农民生产生活成本,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促进农村经注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确保2019年全县如期实现脱贫。

三、整合资金支持的重点

(一)基础设施。主要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包括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高效节水灌溉、小型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土地整治、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实施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贫困村村组道路等。

(二)产业发展。支持特色优势种养业(主要有刺梨种植、台湾大肉姜种植、食用玫瑰种植、巴西菇种植、工业辣椒种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入龙头企业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经营,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发展乡村旅游业。

(三)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用于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

(四)实施教育扶贫。计划实施教育扶贫3973人,其中“雨露计划”(中职、高职)1700人;高中、大学本科教育扶持2273人;

(五)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管理费。用于实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而发生的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车辆燃修、办公设备购置及耗材、业务培训、车辆租用支出。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深度贫困地区扶贫项目规划。围绕2018年全县脱贫目标,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对照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制定扶贫项目规划,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等。

(二)统筹安排涉农项目。根据扶贫项目规划,对财政、发改、扶贫、民宗、农科、林业、水务、住建、工信、交通、文体广旅11个扶贫行业部门的扶贫专项资金、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道路等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项目进行归并,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实现涉农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科学编制项目库。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云贫开发〔2017〕47号)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以村为重点,积极组织制定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项目清单,做到村有“施工图”、乡(镇)有“线路图”、县有“项目库”,把“一库两图”作为精准施策的重要举措,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四)建立完善协商机制。积极建立健全县财政局内部股室、财政与涉农部门之间的资金统筹协商机制,为开展好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提供机制保障。县财政局内部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征求相关股室的意见,将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

(五)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避免出现借整合涉农资金名义挪用涉农资金的现象。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继续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发挥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尤其是发挥基层财政就近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五、整合资金

(一)整合方式。2018年,我县涉农资金整合主要采取县级统筹方式,即:通过以县财政局作为资金整合平台统筹整合,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以马关县2018年至2020年精准脱贫攻坚项目库(三年实施方案)为平台,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全县脱贫攻坚,有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全年预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9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867.77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263万元、水利发展资金6167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4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113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875.53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774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958.38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1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20万元、源头整合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374.86万元);省级资金14952.27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45万元、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发展类资金)66万元、水利专项资金234万元、农业发展专项资金450.3万元、林业补助资金266.2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38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901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4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86.51万元);州级资金240万元(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0万元);县级预算安排资金1039.96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范围。主要包括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专项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及部分财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等41类资金;州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渉农资金及州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渉农资金,除已明确具体实施项目外的资金;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县级融资平台结合实际,融资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

(三)结余结转资金范围及管理。严格落实省、州党委、政府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定期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对结余结转2年以上的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项目净结余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结转超过1年的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优先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对不足1年的结余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可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后,由县级收回统筹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四)整合资金的用途及标准。根据全县脱贫攻坚规划,资金整合后主要用于全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产业扶贫项目、、教育扶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涉及农业生产发展及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其补助标准分别为:1.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标准:拆除重建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3万元/户,加固改造的贫困户补助2.3万元/户;2.产业扶贫项目补助标准:2018至2019年度计划脱贫出列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1000元/户。3.教育扶贫(含“雨露计划”项目)补助标准:对就读中职、高职学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生,对就读高中学生每学年补助750元/生,对就读大学本科学生每学年补助2000元/生。

六、项目规划及资金使用方向

(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26744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资金20881.2万元、省级资金5622.8万元、州级资金240万元。

1.农村交通:规划建设村级路和村内道路项目178个共786.16公里,其中:建设贫困村50户以上自然村通村公路(含边境线20户以上自然村通村公路)项目172个718.78公里;建设50户以上的自然村村内道路项目6个共67.38公里;国有贫困林场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12851.6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资金12721.4万元,省级资金130万元)。

2.水利工程:规划水库除险6座、安全饮水巩固提升涉及115个贫困村、水保工程项目10493亩、115个贫困村水质检测项目,总投资8040.8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资金7359.8万元,省级资金441万元,州级资金240万元。

3.阵地建设:规划建设边境党建长廊“五位一体”项目2个,村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9个,总投资1130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资金800万元,省级资金330万元。

4.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校舍建设5个,投入省级资金4160.8万元;医疗卫生计生条件改善33个,投入省级资金561万元。

(二)产业发展投入资金5409.8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资金5348.1万元、省级资金61.7万元。

1.种植(养殖)业:规划实施1424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18个,总投资2709.8万元(整合中央资金)。

2.乡村旅游业:规划实施马白镇马洒、仁和镇阿娥、小坝子镇老懂寨民族文化特色旅游村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资金938.3万元、省级资金61.7万元)。

3.贫困村集体经济:规划实施58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60个,确保年收入达2万元以上,总投资1200万元(整合中央资金)。

4.扶贫到户贴息资金:规划实施3000户扶贫小额到户产业发展贴息项目涉及13个乡镇115个贫困村,总投资500万元(整合中央资金)。

(三)民生改善投入资金15990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资金5958.4万元、省级资金8991.6万元、县级资金1040万元。

1.危房改造:规划实施13个乡镇6500户“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总投资14950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资金5958.4万元,省级资金8991.6万元。

2.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贷款贴息1040万元(整合县级资金安排)。

(四)能力建设投入资金187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资金170万元、省级资金17万元。

1.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规划实施农村实用技术(种养殖)培训项目2个7200人,总投资110万元(整合中央资金110万元)。

2.项目管理:规划实施改善办公条件、加强项目管理、提升扶贫效益项目2个,总投资77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资金60万元,省级资金17万元。

(五)其他--教育扶持项目投入资金769.2万元,其中:用于“雨露计划”(中职、高职)1700人510万元;高中、大学本科2273人259.2万元,整合中央资金510万元、省级资金259.2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成立马关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组,由县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扶贫的县委领导和县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领导担任副组长,财政、发改、住建、扶贫、科协、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审计、移民、民宗、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场)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负责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做好科学部署、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强化主体责任,做好建章立制、规划编制、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和如期脱贫等工作。各涉农整合部门和各乡镇负责具体项目方案的编制、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验收等工作。

(三)建立协调机制。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了解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强化试点工作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乡(镇、场)、各涉农部门要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在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县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州级相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州级在政策上的倾斜支持。

(四)加强绩效考评。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做好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由县委、县政府通报。对试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部门,给予奖励;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有关部门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各县级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各乡(镇)要在乡镇所在地政务公开公示栏及实施涉农资金扶贫项目行政村实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定期报告制度。各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县扶贫局要求实行月报制度。县财政局、县扶贫局收集汇总后于次月5日前报送县人民政府。

(七)加强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将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把履行监管职责、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县级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我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统筹整合和盘活存量情况、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等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以及不执行试点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对我县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对我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探索实践给予大力支持。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附件:1.马关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本情况

2.马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3.马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按项目类别)

马关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印发

         责任编辑:赵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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