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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发〔2018〕67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7/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现将《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7日

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马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步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提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2016-2019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第十次党代会、州委第九次党代会及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总体思路,紧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以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为主线,切实加强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保持好生态环境质量,为奋力开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实施原则

创建规划主要任务的分解和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一)重点突出统筹推进。以影响生态文明创建的重点任务、难点问题、关键指标为制定本方案的基本依据,各部门需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任务分解和实施方案,并做好与全县“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工作,使得各项任务与发展指标得到有效落实。

(二)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建立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明确目标责任和任务分工,将规划主要任务、关键指标分解到各相关部门,提出细化的工作任务和时序进度,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落实。

(三)分步实施定期考核。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各有关部门每半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每年报送年度自评报告,生态文明办向县委、县政府、人大呈报年度评估报告、中期评估报告和终期总结报告,提出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规划情况,作为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2019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全面总结工作,系统评估和考核实施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主要目标

到2019年,全县6个基本条件,28个建设指标全部达到《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建设指标(试行)》的创建要求。

四、具体工作任务分解

按照《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2016-2019)》,各乡(镇、场)、各部门分工负责,紧密协作配合,全力抓好创建指标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一)巩固提高工作指标分解

马关县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县的28个指标中,有21个已经达标,围绕已经达标的21个指标,主要是通过创建工作,得到巩固和提高。

1.加强农业科技投入,引进优良的粮食品种,大力推广引进适宜本地区种植的经济作物,指导农民用科技致富。

牵头部门:县农科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扶贫局

2.积极组织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切实提高农民收入,确保到2019年我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7644元。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县农科局、林业局、水务局、扶贫局

3.严格项目准入,加强全县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大力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扶持建设一批低耗能的新型绿色企业,确保单位GDP能耗在0.84吨标煤/万元的基础上稳中有降。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用水企业监管,鼓励企业建设废水控制和再生水工程,督促和加强重点企业回水设施建设,推广先进的节水工艺,严格控制高耗水的项目建设,保用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和工业用水重复率的稳定达标。

牵头部门:县工信商务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统计局

4.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和农田水利基本工程,推广地膜覆盖育苗、种植,有效提高农业灌溉利用系数。

牵头部门:县农科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

5.加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生态湿地等保护地区的森林植被保护,确保林地面积年增幅大于0.05%,生态公益林地占林业用地面积比例达标,森林覆盖率高于全州平均水平。

牵头部门:县林业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农科局、国土局,各乡(镇、场)

6.加强县城区大丫口、大龙潭两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确保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住建局、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涉及乡(镇)

7.完成各乡(镇、场)集中饮用水源地规划编制,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稳定提高,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配合部门:县住建局、林业局等部门,各乡(镇、场)

8.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建成区地面保洁,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推进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转变能源利用方式,推行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完全淘汰城区小煤炉,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加强汽车尾气控制,淘汰老旧车辆及黄标车,使各区域噪声监测值达到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设定的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要求。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公安局、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9.继续落实总量备案管理制度及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污染减排,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工信商务局

10.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和综合控制,严格开展危险废物的安全监管,保证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稳定达标。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卫计局

11.加强城市绿化和公园建设,严格控制新建小区绿化面积占比,对新建城区、乡(镇、场)新增建成区进行科学规划布置,确保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2015年的13.95m2/人。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场)

12.加强农村电网管理及改造,大力推进太阳能下乡工作,在农村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使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不低于2014年的64.8%。

牵头部门:县农科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马关供电有限公司

13.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大力推广畜-沼-菜、畜-沼-果、复合型生态养殖农业模式,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发展青贮饲草养畜和农村沼气,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增大秸秆在饲料、还田和沼气能源方面的利用比重,鼓励用农作物秸秆制作生活用具及工艺品。保证秸秆综合利用率在2015年87.68%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的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培育传统农肥交易市场,加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推广,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要求。

牵头部门:县农科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林业局、扶贫局

14.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实施区域环境整治和生态创建等环保工程,全面解决环境遗留总量,保证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在2015年3.28%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环保局等部门

15.继续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指数,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国家或者文山州政策指标控制。

牵头部门:县卫计局

配合部门:县统计局

(二)未达标工作指标分解

1.大力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技术培训,整体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力争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到不低于45%的要求。

牵头部门:县农科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

2.大力推进大丫口水库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治理汇水区内的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源,从源头减少进入大丫口水库的污染物,提升大丫口水库的整体水质,确保规划期末大丫口水库水质达到区划功能要求。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农科局、县水务局等部门、涉及乡(镇)

3.继续完善县城区,都龙镇、仁和镇、夹寒箐镇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系统,同时推进木厂镇、八寨镇、南捞乡、坡脚镇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置工程建设,确保2019年全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各乡(镇、场)

4.通过实施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工程,提升马关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同时积极推进各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确保该项指标稳定达到80%以上。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各乡(镇、场)

5.加强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实施农村饮用水保护工程和城镇供水水质检测和保障工程,推动边远山区村镇饮用水供水设施建设,配套建设有效的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消毒设施等措施,确保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全面达标。

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配合部门:县卫计局,各乡(镇、场)

6.全面完成精准扶贫工作,加快地质灾害易地搬迁及农村危房改造,按规划完成“七改三清”任务,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95%。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县卫计局、发改局、扶贫局

五、重点工程实施

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提高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保障。在规划实施期内,按照实施生态农业建设工程、生态工业建设工程、生态服务业建设工程、生态人居建设工程、生态文化建设工程及生态资源保障与环境治理工程等“六大工程”建设重点工程内容。(具体工程详见附件3)

六、组织保障

为顺利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决定调整充实马关县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昌娥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杨金花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杜兴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胡世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侬海飞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吴应华 县委督查室主任

李荣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应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榜惠 县环保局局长

普丹能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田孟梅 县财政局局长

陈胜应 县教育局局长

卢伟高 县人社局局长

朱开生 县国土局局长

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

邓金波 县扶贫局局长

谢欢庆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姚丽洪 县农科局局长

郭洪方 县林业局局长

刘跃德 县水务局局长

蔡光超 县文广体旅局局长

龙玉祥 县卫计局局长

吴代奎 县统计局局长

杨朝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赖震坤 县发改局副局长

各乡(镇、场)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环保局,由胡榜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部门、乡(镇、场)抽调3至5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办公。各乡(镇、场)、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今后如有人事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职,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在马关县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场)分级实施,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具体部门工作职责见附件4)

七、实施步骤

马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从2016年开始,到2019年全面建成,共分四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7年12月底前)。编制《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2016-2019)》,通过专家评审及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县人民政府审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成立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分解指标任务,广泛宣传动员,形成部门团结协作、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8年1月-2019年4月)。按照《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2016-2019)》,对照规划及实施方案,各牵头部门制定具体行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落实建设指标和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和建设任务。2018年12月底前县级组织开展评估,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2019年4月底各项指标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县验收标准,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自查提高阶段(2019年4月-2019年5月)。各责任部门对照省级生态文明县的验收标准和《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查漏补缺,完善提高,扎实整改,弥补差距,迎接省市阶段评估和考核验收,为申请省级验收做好准备。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5月-2019年6月底)。完成省级验收所需的资料归档、汇总及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逐级提交申请省环保厅进行技术评估和行政验收,并获得命名。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切实抓好任务分解、督查调度、年度考核、阶段验收等工作,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扛指标、抓项目、促达标、保验收的责任,形成县、乡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责任部门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开展创建工作,确保相关指标达到创建要求。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场)、各部门对承担的建设任务,要列出任务清单、制定工作进度表,建立月督查通报机制,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分管领导要以身作则抓责任分解,抓督查调度,全面推进措施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自安排,明确责任,推动落实。县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掌握进度、通报情况,层层传导压力,构建责任链条,确保建设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形成工作合力。县环保局要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县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指导;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研究有关支持措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安监、公安、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工信、住建、农科、水务等部门要切实抓好生态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和减排项目实施,形成部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

(四)做好资料报送。各责任单位在承担建设指标、落实建设项目的同时,要健全档案资料,提供支撑性材料,接受考核验收;要确定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指标测算评估和资料汇总分析,并将工作进展、指标完成、支撑材料等报送马关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马关县创建生态文明县6个基本条件对照表

2.马关县创建生态文明县建设指标现状及差距分析

3.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2016~2019年)主要任务、项目一览表

4.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职责分解

 

附件1

马关县创建生态文明县6个基本条件对照表

序号

基本条件

马关现状

达标

难易

程度

1

制订了《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2016~2019年)》正在编制中,评审通过后即可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较易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马关县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县建设项目实行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已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纳入日常工作。

较易

2

县人民政府设有独立的环保机构,乡镇有环保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环保工作。

马关县2002年成立独立的环保机构马关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都龙镇成立了环保中队,其他乡镇均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

较易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各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马关县人民政府每年均与各乡镇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组织集中考核,考核内容总分为100分,其中明确环保工作所占分值为2分,仅占2%。马关县目前已将环境保护工作已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年终考核,但所占分值有待提高。

一般

3

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2011—2015年,马关全县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9.3%,超额完成文山州下达十二五下降13%的节能目标任务,年均下降4.2%2015年文山州下达马关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2015年,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3881万吨、0.0374万吨以内,比2014年的0.3941万吨、0.0394万吨分别减少1.50%5.1%。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0.1540万吨、0.0061万吨以内,比2014年的0.1540万吨、0.0061万吨分别减少0%0%”2015年马关县实际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化学需氧量506吨,氨氮60吨。已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较易

三年内无较大以上(含较大)级别环境事件(含辐射环境事故),公众和社会组织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查处和反馈。

马关县行政区域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县环保局及时将环境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利用12369环保热线的作用,做好环境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答复解释等工作,2015年共办理环境投诉信访件16件,办结16件,办复率100%

环保局有效解决了辖区内群众反映和投诉的各类环境问题。

较易

生物多样性保护内容纳入当地政府重点工作。

马关县以古林箐、老君山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和自然生态系统。建设了野外生态观测站,加强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马关县将推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列入国民经济绿色发展重大专项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已纳入政府重点工作。

一般

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马关县外来入侵物种有712种,分别是紫茎泽兰、飞机草、银胶菊、苏门白酒草、假臭草、水花生、水葫芦、马缨丹、含羞草、福寿螺、锯齿大戟、毒莴苣等,零星分布,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一般

4

8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或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

马关县城所在地马白镇已于2008年创建成为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并获得云南省政府命名,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占比仅为7%;古林箐乡、篾厂乡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待云南省环保厅审查验收,其余10个乡镇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正在开展,创建工作难度较大。

5

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优良水平。

马关县生态环境质量均为优良。

一般

6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有序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内容纳入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

马关县《马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以第十一章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单独章节明确提出了马关县十二五期间应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马关县《马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以第七章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单独章节明确提出了马关县“十三五”期间应促进产业结构绿色化转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实现马关永续发展。

马关县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正有序、稳步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内容将纳入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中。

较易


附件2

马关县创建生态文明县建设指标现状及差距分析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考核指标

指标属性

2015年现状值

达标情况

指标来源

经济发展

1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

≥4500

约束性指标

7644

已达标

统计局

2

单位GDP能耗

吨标煤/万元

≤1.0

约束性指标

0.84

已达标

统计局

3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m3/万元

≤25

约束性指标

17.64

已达标

水务局、统计局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0

0.52

已达标

农科局

4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

≥45

指导性指标

13.40

未达标

农科局

 

 

 

 

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

 

 

 

5

森林覆盖率

%

州市平均水平

约束性指标

53.2

已达标

林业局

林地面积年增幅

≥0.05

约束性指标

0.09

已达标

林业局

生态公益林地占林业用地面积比例

天然林保护工程区≥40

非天然林保护工程区≥30

指导性指标

33.2

已达标

林业局

6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18

约束性指标

21.59

已达标

国土局

7

空气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指标

达到功能区标准

已达标

环保局

8

水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过境河流省控以上断面水质不降低

约束性指标

大丫口水库未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未达标

环保局

9

城区声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指标

未监测

环保局

10

主要污染物排放

化学需氧量(COD

完成总量控制目标和任务

约束性指标

完成总量控制目标和任务

已达标

环保局

氨氮(NH3-N

二氧化硫(SO2

氮氧化物(NOX

11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80

约束性指标

60.07

未达标

住建局

工业用水重复率

≥80

80

已达标

水务局

12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0

约束性指标

72.03

未达标

住建局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8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99.48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已达标

环保局

13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

≥10

约束性指标

13.95

已达标

住建局

14

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

%

≥40

约束性指标

64.80

已达标

统计局

15

秸秆综合利用率

%

≥85

指导性指标

87.68

已达标

农科局

16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95

约束性指标

99

已达标

农科局

17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

千克/公顷

<280

指导性指标

282

未达标

农科局

18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约束性指标

100

已达标

环保局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00

76.54

未达标

卫计局

19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95

指导性指标

75.41

未达标

卫计局

20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

%

≥3.0

约束性指标

3.28

已达标

环保局

社会进步

21

人口自然增长率

符合国家或当地政策

约束性指标

6.76

已达标

统计局

22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95

指导性指标

95

已达标

统计局


附件3

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2016~2019年)主要任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措施

投资(万元)

完成时间

责任部门

资金筹措方式

支撑指标

合计

45

总投资


194507





生态农业


43120





1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建设草果、香蕉、果蔬、热区作物、药材等展示园以及观光相关设施

30000

2019

县农科局

政府投资+社会资本

农民人均纯收入、三品种植面积

2

蔬菜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建成蔬菜产业示范基地3万亩

2500

2019

县农科局

政府投资+社会资本

农民人均纯收入、三品种植面积、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3

水果高产优质示范基地建设

名特优水果高产优质示范基地建设

1500

2018

县农科局

政府投资+社会资本

农民人均纯收入、三品种植面积

4

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基地整体推进工程

在现有三品认证的基础上,加快蔬菜、水果、中药材、畜牧、茶叶、高效林业等主导产业无公害整体推进认证,到2019年,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到45%

1600

2018

县农科局

政府投资

三品种植面积

5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项目

建设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5-8个,逐年增加测土配方施肥面积

1000

2018

县农科局

政府补助+农户投资

化肥施用强度

6

建设绿肥良种繁育基地

力争到2019年,建立绿肥种子生产基地200亩,建绿肥种植示范基地10000亩,引导农民自发种植绿肥,走粮肥、菜肥、饲肥结合生产的道路,拓宽增施有机肥渠道,减少化肥施用量

1500

2018

县农科局

政府投资+社会资本

化肥施用强度

7

推广秸秆还田技术

推广秸秆还田、沼气池利用、用作畜牧饲料等多种秸秆综合利用措施,推广微生物腐熟剂,使秸秆堆沤或直接还田,逐年增加秸秆还田量减轻秸秆造成的面源污染,减少化肥施用量

1200

2018

县农科局

政府补助+农户投资

秸秆综合利用率、化肥施用强度

8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国营健康农场片区、大栗树乡和平片区、坡脚镇盐塘片区、仁和镇啊峨新寨片区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2520

2019

县农科局

政府投资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9

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设施完善工程

部分规模养殖场建设尿液储存池、堆粪场、沼气池等粪便处理设施,配备有机肥加工机械等设备

1300

2018

县畜牧局

政府投资+自筹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生态工业


16800





1

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对于国家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未开展审核工作的督促企业尽快开展,已开展的按照国家要求进行下一轮审核;对于一般企业积极鼓励其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提出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目标

800

2018

县环保局、县工信商务局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工业用水重复率、主要污染物排放

2

工业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马关县一园四片区,即:达号、南山、都龙口岸及花枝格四个片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园区排水(含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管网建设工程、一般工业固废渣场建设

8000

2019

马关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工业用水重复率、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

3

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及回用水设施建设工程

有色金属矿产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重金属和类金属砷污染防治、农畜产品加工等行业的水污染治理工程,并鼓励企业建设废水回用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1500

2019

县环保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主要污染物排放、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工业用水重复率

4

重点企业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工程

重点对有色金属冶炼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进行治理,严格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

1500

2019

县环保局、县工信商务局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主要污染物排放、空气环境质量

5

重点企业废渣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工程

重点对有色金属矿产采选、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固废进行综合整治,包括建设尾矿库、其他固废处置项目、工业废渣贮存及处置场所,以及工业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4500

2019

县环保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国土局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

6

节能、节水宣传推广工程

加大节能节水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企业节能节水信息传播和服务。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节水宣传,不断提高企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尤其是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宣传节能节水企业典型,曝光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和现象

500

2018

县工信商务局、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工业用水重复率

生态服务业


5500





1

农特产品冷链深加工项目

建设农特产品预冷设备、产地低温冷库、冷藏运输车辆等物流设施

2000

2018

县工信商务局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农民人均纯收入

2

生态农场、庄园建设工程

建设生态农场、庄园,发展绿色生态旅游业

3500

2019

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县国土局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农民人均纯收入、单位GDP能耗

生态人居


65931





1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工程

包括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有选择性地开展庭院雨污管网改造,新建25km污水收集管网

3200

2018

县住建局

政府投资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2

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

夹寒箐镇、都龙镇、大栗树乡、金厂镇、仁和镇、篾厂乡、小坝子镇、古林箐乡、南捞乡、坡脚镇、农场管理区等乡镇的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各乡镇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和设计相应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和设施,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木厂镇、八寨镇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尽快组织投入运行,并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相关污水收集管网的设计、规划和建设,加强相关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9000

2019

县住建局

政府投资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3

县城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工程

县城建成区及周边村庄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桶2000个、垃圾斗250个、垃圾清运车4

700

2018

县住建局

政府投资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4

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工程

木厂镇、夹寒箐镇、八寨镇、仁和镇、南捞乡、坡脚镇、农场管理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工程(各乡镇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和涉及相应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设施)。都龙镇、金厂镇、篾厂乡、小坝子镇、古林箐乡、大栗树乡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应加强相关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并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建设

6000

2019

县住建局

政府投资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5

日处理300吨城乡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全县13个乡镇和1个农场的城乡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运行模式,统一清运至大型垃圾焚烧处理厂进行焚烧处理,工程包括建设日处理垃圾300吨大型垃圾焚烧处理场1座、中转站18座、垃圾收集房1902座,购置5-8吨垃圾车25辆、1-2吨垃圾车27辆、摩托清运车132辆、钩背箱150

27431

2019

县住建局

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县级政府投资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6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

重点结合旧村、旧房改造工程,加大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力度,消灭露天粪坑。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将改圈与改厨工作结合,建设沼气式等卫生厕所,实现全县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数达到7.5万户以上

3000

2019

县卫计局

政府补助+农户投资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7

户用生态旱厕示范与推广工程

建设和推广300座户用生态旱厕作为示范

300

2018

县卫计局

政府补助+农户投资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8

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在马关县94乡的每个乡镇分别实施集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围栏1000米,建设饮用水上游3-5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垃圾收集和处置、畜禽粪便收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

7800

2019

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120个村委会饮用水取水点建设安全防护栏300-500m/村并实施其他治理工程,解决11.4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6000

2019

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0

城镇供水水质检测项目

实现县城及乡镇供水水质检测2.1万方/

1500

2019

县卫计局

政府投资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1

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完成农村改灶项目8000户、太阳能建设项目2万台

1000

2018

县林业局

政府补助+农户投资

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

生态文化


2420





1

编制《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

委托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2016~2019年)》

20

2017

县环保局

政府投资

基本条件一

2

生态文明创建工程

马关县94乡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及后续巩固提升工程

2200

2019

县环保局、各乡镇

政府投资

基本条件四

3

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工程

在全县的学校、社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开展生态文明宣传

200

2018

县委宣传部

政府投资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资源保障与环境治理


60736





1

南北河水环境保护与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水土保持工程面积600亩,建设拦渣坝5座,完成底泥清淤30万方、实施12000平方米的河岸陆生-湿生-水生生态修复、建设2座矿渣底泥安全填埋场

6000

2019

县环保局

政府投资

水环境质量、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2

响水河水环境保护与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水土保持工程面积150亩,建设拦渣坝7座,完成底泥清淤40万方、实施7000平方米的河岸陆生-湿生-水生生态修复、建设2座矿渣底泥安全填埋场

3000

2019

县环保局

政府投资

水环境质量、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3

大丫口水库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对大丫口水库水源保护区采取物理隔离、生物隔离、取水口防护及标志设置等隔离防护工程,开展水土保持建设、农村面源治理等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优化水库保护区内面源污染控制,搬迁保护区内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水源保护区开展植被修复工程、生态护林体系、生态护岸防护林、石漠化地块造林幼林抚育工程、改造低产低效林等工程的建设

3500

2019

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政府投资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水环境质量

4

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编制县城环境功能区划,开展县城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

600

2018

县环保局

政府投资

城区声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

5

马关县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马关县环境建设三级标准站,应急建设设备、远程监控信息化系统

1400

2018

县环保局

政府投资

水环境质量、城区声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6

马关县出境河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3个出境河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450

2018

县环保局

政府投资

水环境质量、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7

马关县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

2个马关县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

300

2018

县环保局

政府投资

空气环境质量、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8

防护林工程

30万亩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工程

6250

2018

县林业局

政府投资

森林覆盖率

9

生态公益林建设

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0.54万亩

16920

2019

县林业局

政府投资

森林覆盖率、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10

森林抚育

森林抚育10万亩

1200

2018

县林业局

政府投资

森林覆盖率

11

退耕还林

15-25度重要水源地新一轮退耕还林0.8951万亩,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新一轮退耕还林0.2492万亩

1716

2018

县林业局

政府投资

森林覆盖率

12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工程

濒危物种繁育及资源开发可持续利用研究4个,濒危物种恢复、保护16

2000

2019

县林业局

政府投资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13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与保护项目

4个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项目

1000

2018

县林业局

政府投资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14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逢春大道片区道路绿化亮化工程,逢春生态公园建设项目,安康公园建设项目等

16400

2019

县住建局

政府投资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附件4

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职责分解

序号

部门

主要职责

1

县委组织部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生态知识培训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提高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认识。

加强对县和部门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绩的考核,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和内容。

2

县委宣传部

规划期内宣传、广电部门应通过媒体、网络等各种方式对辖区内公众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

负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县创建列入年度宣传计划,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把生态文明县建设指标纳入系列文明创建的条件,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协同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舆论监督,表彰先进。

指导协调各主要新闻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县建设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公益宣传。

3

县委办

及时通报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县建设的决策思路,牵头协调生态文明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制订宏观政策。

督促各部门按《规划》要求做好各自工作。

督促各部门及乡镇按《规划》有计划地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

4

县政府办

及时传达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县建设的具体意见、举措,牵头协调生态文明县建设中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开展以及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

负责制订出台生态文明县建设相关的具体政策意见,并抓好政策意见的及时到位。

推进生态文明县建设目标责任制,各项指标双向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定期检查考核计划完成情况,发现和纠正问题。

抓好生态文明县建设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督查落实,及时通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5

县委督查室

建立具有马关特色、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将生态文明创建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对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6

县发改局

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作,督促或指导立项、备案项目按法律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

提供《马关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相关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7

县环保局

负责规划指标监测、统计数据研究和主要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评估工作。

建设生态文明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马关生态文明县网站。

引进相关技术,组织人员培训。

提出生态文明县建设实施方案,起草生态文明县建设实施意见,负责落实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编制。

加强规划环评执行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对城市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发展战略、规划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拓宽环境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提升环境信息公开率。

开展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的调查。定期开展公众对环境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重点解决好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区域环境整治力度。

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统一监督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投资效益,协助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指导生态文明县创建相关工作等。

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排污监控。严格噪声管理,强化噪声防治。

按循环经济理念建设和管理工业园区,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创建绿色企业。督促规模以上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与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按生态文明县建设指标要求,通过统计数据分析,及时为领导当好生态建设参谋,指导乡镇和部门工作提供统计服务。

8

县工信商务局

分年度制定节能产品推广目标及行动计划,重点做好办公及家用节能电器的推广计划。

以《规划》为指导,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工业行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发布产业导向和限制发展项目清单,推进传统工业向生态工业转型。

积极调整工业结构和布局,组织推动工业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主要工业产品生态链建设,提高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9

县财政局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安排好生态文明县创建专项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建立生态建设专项基金,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创建工作奖励等。

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生态保护保证金、资源有偿使用、资源开发补偿等政策;

10

县住建局

鼓励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发展绿色建材。

按生态城市要求,绿化美化城区环境,建设绿色河道走廊,完善城市绿地和公共设施。

配合交通和旅游部门,建设周边和主城区内的道路绿色廊道,结合马关县独有的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浓郁的景点和城市标志物。

负责污水处理厂建设,按计划达到纳污要求,指导帮助各乡镇完成建成污水处理工程。

负责垃圾处理厂建设,指导各乡镇完成垃圾收集、中转站建设,确保垃圾收集处理率指标达标。

11

县国土局

未经环保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用地手续,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用地案件从严查处。

负责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开山采矿的管理,并督促生态补偿。

深入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力争有条件的土地全部整理和复垦。

12

县农科局

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及无公害农产品,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田间堆沤池、新能源等适合马关县发展现状的生态农业技术,加强农业有害生物控制。逐步建设与完善马关县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及其工作网络。

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农业推广站,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农用薄膜回收率、病虫害综合防治率、化肥施用强度、退化土地恢复率指标达标,为生态文明县设创造基本条件。

加强畜禽养殖环保管理工作,引导建设养殖小区,进行污染集中治理;

扶持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引导种植业与养殖业的有机联系

13

县林业局

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和设施建设

切实保护和管理好马关县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积极推进生态林业建设;指导农村沼气技术推广;

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搞好退耕还林,防止水土流失。

负责林产业开发工作。

14

县水务局

分年度制定节水产品推广目标及行动计划,重点做好办公及家用节水器具的推广计划。

做好饮用水源的监管和保护工作,为各大自来水厂提供合格饮用水源。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做好水土流失防治的相关工作,监督开发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

15

县交通运输局

规划期内通过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系统,改善居民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鼓励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加大和优化镇区、城区路网结构建设力度,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大力发展绿色货运。

交通主干线道路两旁绿化。

配合生态旅游区建设,整治景区道路。

16

县教育局

协同县环保局组织创建绿色学校。

开展生态保护知识宣传。

17

县统计局

准确及时提供生态文明县建设设中的有关数据。

18

县卫计局

负责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

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标。

配合水务局做好集中式饮用水质达标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指标的相关检测。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稳定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9

县扶贫开发局

与卫计局共同承担州级生态村申报的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的指导、核查工作。

20

县文广体旅局

发展生态旅游,组织马关县生态旅游区规划和项目实施,切实保护好景观资源

协同有关部门保证旅游景区环境质量达标。

协同建设和文化部门搞好生态体验基地建设以及城市公园、地域标志建筑的建设。

挖掘、整理、保护马关县传统文化,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素材。

组织生态文化主题创作,生态标志设计和村落文化创建工程。

开展生态文明宣传,积极倡导生态建设,绿色消费,弘扬生态文明。

协助环境执法,组织舆论监督,表彰先进。

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公益宣传,发布环境质量信息。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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