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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2/03

马关供电有限公司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

二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函

 

 

唐登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合作社用电贵的提案”已交我公司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过马关供电有限公司了解、核实,金厂镇白荷香蕉专业合作社用电按照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收费情况属实,根据《新版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标准》、《文山供电局电价培训资料》及《销售电价分类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金厂镇白荷香蕉专业合作社用电符合农业生产用电类别,应该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因文件及现行电价执行滞后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道歉,我们已与当地供电所取得联系,将从下一轮超表周期及时纠正电价。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马关供电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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