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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19〕33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小水电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1/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马关县小水电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关县小水电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小水电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2号)精神,推进马关县小水电整改工作,结合马关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二、整改原则和目的

(一)整改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整改、有错必纠、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二)整改目的

全面核查、摸清底数、分类整改、全面禁止小水电开发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水能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

三、整改范围和内容

(一)整改范围

县内装机容量5万千瓦(不含)以下的已建、在建、拟建小水电项目。

(二)整改内容

1.项目批建是否合规。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发展规划,项目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规划中禁止占用的区域内建设。

2.项目手续是否完备。重点核查项目核准、前置审批条件及其他需要依法办理的手续是否完备,包括环评、水保、林业、国土、取水许可等审批手续。

3.项目施工是否合规。施工内容、水保、环保措施、下泄生态流量、施工总工期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是否按有关规定程序组织验收与安全鉴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项目投运是否合规。接网并网手续是否齐全,生态流量调度是否合规。

四、整改工作步骤

整改工作分现状排查和分类整改两个阶段。

现状排查阶段:清理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按“一站一策、一站一档”制定整改方案。

分类整改阶段:各相关责任单位,按整改方案逐一组织实施整改,整改实行挂牌销号制度,确保应改尽改、按期按要求完成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和审计署《云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其他问题按轻重缓急排出工作计划,自2019年1月开始,限期整改,所有整改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小水电整改工作事关重大,整改涉及对象点多面广,建设时间跨度大,问题复杂,为加强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确保清理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级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指挥。

(一)建立马关县小水电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建立马关县小水电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小水电整改有关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各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上报情况,推广先进做法、经验,通报工作进展。

1.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县发改局局长

成员: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科局、林业局、水务局、安监局、档案局、消防大队,各相关乡(镇、场),马关供电局各一位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29日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徐盛,联系电话:7128104,邮箱:414424826@qq.com。

2.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人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联席会议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如有重大事项或重大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小水电整改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压实各方责任

根据《文山州小水电整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马关县各有关部门职能职责,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及分工。在本轮机构改革过程中,若涉及职能划转或调整的,相关工作一并进行划转调整。

1.县发改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清理职责范围内小水电核准手续,规范小水电行业管理。

2.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清理职责范围内小水电站审批、技改手续,清理运行及生态流量调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3.县国土局:负责清理出用地手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耕地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4.县环保局:负责组织清理水电站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措施建议和整改时限。

5.县住建局:负责清理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小水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6.县农科局:指导各地清理水生生物保护区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7.县林业局:负责清理项目涉林审批、使用林地、涉及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植被恢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8.县水务局:负责清理职责范围内小水电站审批、技改手续,梳理水保方案、取水许可等审批事项,以及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清理由水务部门负责审批的小水电相关手续。

9.县安监局:牵头负责清理水电站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10.档案局:负责清理职责范围内小水电站档案验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11.消防大队:负责清理职责范围内小水电站消防验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12.各相关乡(镇、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13.马关供电局:负责清理接网并网方面存在的问题。小水电专项整改工作完成后,按有关部门要求,落实生态流量调度要求。

六、整改工作计划

(一)2019年1月30日前,在现有基础材料上,进一步完善小水电整改基础台账,“全省小水电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政策指导意见”出台后,切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2019年1月30日前,各相关部门完成小水电分类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数量、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间;并反馈至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汇总整理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州发改委。

(三)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拟废弃小水电站的拆除工作及所有整改工作。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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