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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19〕61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3/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关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抓好清理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要求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金融风险、推进去杠杆的重要内容,是减轻企业负担、保障民营企业权益和社会民生福祉的重要手段。

二、工作重点

此次清欠的范围是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之前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到期应付未付的违约逾期欠款。因质量、结算等原因纠纷还未解决的不在清理范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全县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清偿50%以上。剩余欠款应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限时清零。

四、工作原则

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各单位要立足应还尽还和早完成、早清零的要求,结合逾期时间、欠款额度等因素,合理制定清偿计划,并抓好计划的推进落实。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按期完成清欠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马关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昌娥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杜兴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冉永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何建道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应华 县委督查室主任

赖世发 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杨朝亮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胡世俊 县发改局局长

郭洪澍 县民政局局长

邓利民 县司法局局长

田孟梅 县财政局局长

杨 珊 县审计局局长

卢伟高 县人社局局长

陈明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谢欢庆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跃德 县水务局局长

陈胜应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献超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莫健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龙玉祥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普兴明 县税务局局长

张凉冰 中国人民银行马关县支行行长

各乡(镇、场)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工信商务局,由杨朝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孟梅、杨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下设综合协调组、清欠责任组、认定核实组、专项督查组四个工作组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各组成员名单及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何建道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赵华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朝亮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杨 珊 县审计局局长

田孟梅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从县政府办、工信商务局、审计局、财政局抽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清欠责任组

组 长:杨朝亮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童保文 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县工信商务局有关股室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对具体负责清欠工作情况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认定核实组

组 长:杨 珊 县审计局局长

副组长:杨朝亮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田孟梅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县审计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抽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对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统计上报欠款数据进行分析核实,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项督查组

组 长:吴应华 县委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赵华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工信商务局、审计局、财政局抽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对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清欠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第一步优先清理(2019年1月31日前)。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清理拖欠工作,展开拉网式排查,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情况,对所欠的款项要逐笔详细记录,建立清理工作台账。

要按照国务院要求完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或省级、州级、县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和保证金)、大型国有企业欠款、按照政策规定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清理拖欠工作(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提前完成)。

(二)第二步着力清理(2019年2月-11月30日)。对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政府欠款、已被叫停的不规范的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由财政部门督促责任部门和企业制定详细清偿计划。

(三)第三步总结整改(2019年12月1—31日)。在基本完成清理拖欠工作各项任务后,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拖欠总结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抓紧查缺补漏,及时完成整改。并于2019年12月1日前将清理拖欠工作总结报县清欠办,县清欠办汇总全县工作情况报县政府审核后于2019年12月5日前报州清欠办。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清欠责任。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全县清欠工作的总体协调、督促指导、汇总整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清理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省、县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已通过调剂解决资金渠道的欠款,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欠款;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已纳入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化解。县发改局负责清理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民营企业合同款;负责完善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完善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约束条件。县人社局负责完成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县审计局负责加大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审计力度。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工程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排查、台账建立和清欠工作。

(二)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三)加强政策支持。财政部门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乡镇,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对拖欠不还的乡(镇、场),要采取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理拖欠。国资、人行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财政(金融办)、人行等部门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地方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要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欠款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制度。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有关款项的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五)加强督促检查。国务院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大督查和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清欠工作的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紧盯进度目标,增强督查力量,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场)和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不重视、不担当、不尽责,工作敷衍应付和以其他理由推脱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人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严肃追究责任。

(六)抓实信息报送。按照清欠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实行按月报送制度,2019年3月起,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于每月27日前向县清欠办报送本月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和工作情况报告,上报的表格和材料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县清欠负办负责按要求定期汇总相关材料报送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州清欠办。请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于3月13日前将负责清欠工作的分管负责同志及联系人报送县清欠办。县清欠办联系人:冯林含,电话:7126638,邮箱:450618091@qq.com。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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