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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文山州第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7/30

办理类别:A类

公开

马政函〔2019〕33 号

民盟文山州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出台‘引凤回巢’创业激励政策的建议 ”,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马关县进一步加大创业服务力度,积极出台创业激励政策,鼓励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

一是2018年12月26日印发《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关县扶贫开发局关于申报上海对口支援劳务协作奖补资金的通知》(马人社联发〔2018〕21号),明确规定“对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企业等创业组织,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以上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按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补助1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是2019年3月19日印发《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就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马办发〔2019〕16号),制定了实施返乡创业园带动就业计划和实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积极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园建设,依托南山工业园区创建返乡创业园,充分发挥创业主体对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带动作用,帮助更多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贷款扶持,若合伙经营的,根据合伙人数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贷款扶持,3年内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扶持,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日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2年。

三是近期,县人民政府将研究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将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制定印发激励马关籍外出就业创业人员回乡创业的相关文件。相关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并组织实施,对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助推乡村振兴计划深入实施。

感谢贵单位对就业创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县改进就业创业工作。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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