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标注国家秘密标志,并仍在保密期限内的政府信息;
二、虽已满保密期限,但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政府信息;
三、虽未标注国家秘密标志,但属于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的政府信息;
四、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五、涉及第三方秘密,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
六、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如: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涉及到的家庭和个人信息;文件中涉及到的个人信息;
七、涉及到其他单位内部资料或工作秘密的信息;
八、在工作或调研中获取的尚未定论、尚无充分理论或事实依据的数据、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
九、各处、中心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和规定等方面的信息;
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其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