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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20〕20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马关县大丫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丫口水库污染防治工程及一级保护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3/04

马白镇、坡脚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马关县大丫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丫口水库污染防治工程及一级保护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强化工程项目建设监管,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马关县大丫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丫口水库污染防治工程及一级保护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杜兴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书兵 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

副 组 长:胡榜惠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局长

成 员:赵华东 县政府办副主任

田孟梅 县财政局局长

陈明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献超 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局长

郭洪方 县林草局局长

刘跃德 县水务局局长

彭 波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副局长

张国祥 马白镇人民政府镇长

古正俊 坡脚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平富 大栗树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由胡榜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征地拆迁组、工程管理组、资金保障组四个工作组开展具体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长:胡榜惠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局长

副组长:赵华东 县政府办副主任

彭 波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副局长

成 员:从县政府办、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文件和其他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做好会议、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各工作组的组织、协调,保证政令畅通;负责督促县级各有关部门组织报批项目相关报件材料;负责征地拆迁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情况;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征地拆迁组

长:胡榜惠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局长

副组长:张建菊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 勇 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副局长

王启刚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马树忠 县林草局副局长

彭 波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副局长

张国祥 马白镇人民政府镇长

古正俊 坡脚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平富 大栗树乡人民政府乡长

成 员:从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科技局、水务局、林草局、马白镇、大栗树乡、坡脚镇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起草征地补偿方案、征地公告、土地丈量、征地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及社会维稳的各项工作,指导各征地小组开展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征地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开展具体工作。

1.征地拆迁一组

长:张国祥 马白镇人民政府镇长

员:从县拆迁办、达号征地拆迁工作组、马白镇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征收马白镇辖区内项目用地;负责马白镇辖区内征地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及社会维稳的各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征地拆迁二组

长:古正俊 坡脚镇人民政府镇长

员:由坡脚镇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征收坡脚镇辖区内项目用地;负责坡脚镇辖区内征地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及社会维稳的各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征地拆迁三组

长:李平富 大栗树乡人民政府乡长

员:由大栗树乡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征收大栗树乡辖区内项目用地;负责大栗树乡辖区内征地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及社会维稳的各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程管理组

长:彭 波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副局长

员: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安排人员负责

工作职责:负责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管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资金保障组

组 长:田孟梅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由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安排人员负责。

工作职责:负责项目资金的保障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请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如有人员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更替,不再另行发文通知。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出现人员变动时,涉及单位重新安排人员参与,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更替,不再行文通知。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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