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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20〕132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7/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关县“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实施方案

“一部手机办事通”是我省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重要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2.0版(以下简称“办事通”)已于2020年4月上线运行,为进一步加强马关县“办事通”宣传推广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在9月底以前实现全县“办事通”APP实名注册用户数达总人口的20%以上。全面提升“办事通”的知晓面、使用度和影响力,推动“办事通”系统升级、功能优化和更多事项上线,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移动政务服务。

二、任务分工

(一)依托新闻媒体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县级新闻媒体网站(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推送“办事通”宣传内容并及时更新。积极利用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发布、转载“办事通”宣传内容。加大电视公益广告、宣传视频的投放力度。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建行马关县支行配合。

(二)通过短信推送宣传推广。积极配合省通信管理局通过推送手机短信广泛宣传“办事通”,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办事通”办理业务,每月推送短信不少于1条。

责任单位:中国电信马关分公司、中国移动马关分公司、中国联通马关分公司。

(三)依托办事大厅宣传推广。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和医保局办事大厅、县公安局办事大厅、县税务局办事大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办事大厅,各乡(镇、场)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在办事大厅内张贴海报、播放(发放)“办事通”宣传资料。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人社局、医保局、公安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道路运输管理局。

(四)车站公交宣传推广。协调公交运营公司,在公交站台、公交车车身等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在公交车内播放宣传片。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建行马关县支行配合。

(五)卫生机构宣传推广。在县城区各医院、乡(镇、场)卫生院院内张贴海报、播放(发放)“办事通”宣传资料。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建行马关县支行配合。

(六)乡、村两级推广。各乡(镇、场)要充分利用赶集日开展集中宣传,在为民服务中心、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办事通”宣传资料。充分发动驻村工作队力量引导群众实名注册并使用“办事通”办理医保、社保查询缴费等业务。确保8月底前完成马政办发〔2020〕78号文件分配的实名注册任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七)挂包帮扶责任人推广。挂钩帮扶责任人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期间,引导帮扶群众注册和使用“办事通”办理医保、社保查询缴费等业务。每位挂钩帮扶人在7月底前帮助帮扶群众完成“办事通”的下载注册及实名认证(帮扶群众使用的是非智能手机的除外)。

责任单位:县级各挂包帮单位。

(三)学校推广。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转载“办事通”宣传信息,在学校内外播放(发放)“办事通”宣传资料,面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推广,引导全县学生家长注册“办事通”,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使用“我要上学”主题办理上学业务。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牵头负责,建设银行马关支行配合。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办事通上线运行和推广应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抓好具体落实,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努力形成全县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推广应用。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宣传载体,积极引导群众和企业应用“办事通”办理有关业务,扩大社会知晓面。督促干部职工积极推广使用“办事通”,确保全县干部职工100%安装覆盖。各乡(镇、场)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将“办事通”推广使用到村委会、村小组、群众,确保辖区人口推广使用率达20%以上。

(三)强化监督检查。“办事通”上线运行和推广应用工作将纳入综合考评内容和重点督查事项,对上线事项多、办事效率高、群众评价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改革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因工作不重视,工作拖沓影响全县工作推进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严格信息报送。县级各挂包帮单位于7月30日前,将本单位职工挂钩帮扶对象完成“办事通”注册情况(花名册及截图)报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教体局于9月10日前,将县内各学校学生家长注册“办事通”完成情况(含注册花名册及截图),以及非义务教育阶段使用“办事通”缴费情况报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人:余 兰,联系电话:0876—7469801,邮箱:344309301@qq.com。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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