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省州驻马单位:
根据近期国内外疫情形势及国家、省、州疫情防控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高行程安全意识。马关县辖区干部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返回马关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二、积极主动配合管控。进出马关县辖区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边境疫情防控提级管理各项要求,主动向各疫情防控卡点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信息,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三、降低核酸检测费用。从11月1日起,全县辖区内除住院患者和发热患者必须执行单人单检并按单检费用标准收费外,全县所有核酸采样点和检测机构(县疾控中心除外)均按照10:1混检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即每人次收费15元(含检测试剂费),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不造谣信谣传谣。广大干部群众应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防控信息,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各类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
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