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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信访件调查核实情况报告

作者: 新闻动态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4/15

根据文山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为编号X2YN202104120027、X2YN202104120028、X2YN202104120029、X2YN202104120030号信访件有关要求,马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自然资源、水务、应急、环保、农科等相关部门,会同都龙镇人民政府深入实地调查核实,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信访问题处置办理有关工作。经分析,本次第七批转办的4件信访件与第五批1件、第六批3件被投诉对象一致,举报投诉内容大致相同。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X2YN202104120027、X2YN202104120028、X2YN202104120029、X2YN202104120030。投诉人反映: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都龙矿区(文山州马关县都龙镇辣子寨村委会河边村)占用河道建设尾矿库和排土场,用废土覆盖农田(种植沃柑),流土覆盖农田情况严重;开采区、弃石场、尾矿库破坏生态;无序开采污染环境,对当地生态、空气、水源造成严重污染;污水外排、水土流失。

二、属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不属实。

三、重复情况

查实此次转办的四件信访举报件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件受理编号X530000201806180003重复投诉;与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第五批受理编号D2YN202104100011重复投诉;与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第六批受理编号D2YN202104120002、D2YN202104120003、D2YN202104120004重复投诉。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已上报,已办结,信访投诉不属实。

四、办理进展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云南锡业集团下属的集采矿、选矿为一体的国有控股企业,公司铜街-曼家寨矿区360万t/a采矿扩建工程、都龙矿区废石综合回收项目、南加尾矿库及南加排土场建设项目,统称为360万吨/年采矿扩建及其配套项目,为云南省“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按照国家规范开展了项目可研、工程勘察、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等工作。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占用河道建设尾矿库和排土场,用废土覆盖农田(种植沃柑),流土覆盖农田情况严重”的问题。经核实,举报不属实。信访件中提到的“占用河道”为南加河河道,经《文山州水务局水务局关于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南加尾矿库和南加排土场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文水规计〔2017〕19号)同意,南加河河道已改道,倾倒弃渣为尾矿库筑坝所用材料,从采场通过胶带运输系统运至筑坝区域,符合《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南加尾矿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书》相关要求。举报件反映的“废土覆盖农田”区域在项目建设区域内,土地均已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27号)进行了补偿。

2.关于“开采区、弃石场、尾矿库破坏生态”的问题。经核实,举报不属实。铜街-曼家寨矿区360万t/a采矿扩建工程、南加排土场(一期)工程、南加尾矿库三个项目可研、水保、地勘、环评等已严格审核批复,项目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开采区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绿化,采区执行雨污分流,定时洒水降尘,边坡安全加固等;排土场定时洒水降尘,运输覆盖,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排土等;尾矿库库区防渗,库底周边挂网喷浆,弃石筑坝,库内排洪隧洞建设等,均已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落实,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另外,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活动,公司每年投入大量恢复治理资金对其选厂办公区域、废土场等开展恢复治理工作,2018年以来累计复垦绿化面积1463.79余亩,积极种植川滇桤木、象草、铁线草等植物进行废土、废渣治理,进一步有效改善露天矿山生态环境的同时,更为矿山边坡浮土固定及减轻汛期排洪系统压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3.关于“无序开采污染环境,对当地生态、空气、水源造成严重污染”问题。经核实,举报不属实。铜街-曼家寨矿区360万t/a采矿扩建工程环评报告于2017年12月25日经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以(云环审〔2017〕63号)进行审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于2016年12月26日通过云南省国土资源规划设计研究院评审(云地资规研矿开审〔2016〕101号);2018年5月8日取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36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2018年11月28日获得云南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云发改产业〔2018〕1187号);公司矿山手续齐全,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开采,不存在无序开采行为。其次,公司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积极开展矿山生态恢复和覆土绿化工作,委托云南省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每半年开展一次地表水、地下水、废水、无组织废气、空气环境、厂界噪声、环境噪声监测,各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

4.关于“污水外排、水土流失”问题。经核实,举报不属实。公司按照都龙矿区废石综合回收及南加尾矿库建设项目、铜街-曼家寨矿段矿区360万吨/年采矿扩建工程项目环评报告要求,规范设置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目前,该项目尚在建设中,产生的污水仅有施工废水及项目区淋滤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项目区淋滤水公司建设了淋溶水、初期雨水等收集池,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根据南加河下游南北河出境河流省级水质监测点定点监测结果显示,下游河道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地表水III类标准。

信访反映的“水土流失”问题,经排查,为雨季天雨水冲刷出现的一处滑坡流土,系2021年2月8日发生单点暴雨导致,该情况已在2021年4月12日上报办理情况中进行反馈。

(三)整改分类情况

综上所述,编号X2YN202104120027、X2YN202104120028、X2YN202104120029、X2YN202104120030号信访件举报问题不属实,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结要求的通知》(云环督字﹝2021﹞40号)要求,属涉及利益纠纷问题,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再次举报投诉,立行立改类,下步我县将积极做好信访协调沟通。

(四)问题处理进展情况

经调查核实,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铜街-曼家寨矿区360万t/a采矿扩建工程手续合法齐全,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开采,不存在无序开采行为;公司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活动,对剥离开采区和废石场等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和覆土绿化;南加尾矿库筑坝工程施工符合项目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并委托资质部门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达标;项目施工废水和淋滤水已建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举报不属实,已办结。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监管,全面完善协同管控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监督、企业履职的工作联动监管机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坚决做到立查立改、即查即纠、严查严管。

(二)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以此次信访问题办理工作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针对涉矿企业专门开展矿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将矿产资源开采带来的附属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三)压实责任,加大信访引导维稳工作力度。一是全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组织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有关人员的政策解答、思想疏导及稳控工作,多举措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稳妥处置纠纷,严防因不实信息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坚持开门接访、主动约访,畅通信访渠道,引导群众就地反应诉求,多措并举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事事有着落,抓实源头防范,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