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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五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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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退职补助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规范全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出台了《马关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办法》规定了村级动物防疫员身体、年龄应具备的条件,即“第九条第四款规定: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对身体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男性村防疫员,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各乡镇根据《办法》规定情况,将身体健康、在年龄段内纳入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如果身体不健康、不在年龄段的不应纳入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类似情况各乡镇均有。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动物防疫员,是指经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签订工作协议,在规定区域内从事动物强制免疫、协同产地检疫等公益性工作,领取补贴的非编制内人员。”所以纳入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的人员不是国家录用的在职在编人员,退职的村级动物防疫员不是国家退休人员。目前,国家也没有出台村级动物防疫员退职补助这方面的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我县动物防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调整和推进动物防疫工作。

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山国林,0876-3066556。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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