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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马关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1/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条例》的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发布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阳光司法行政。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县司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对机构设置、机构职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法治宣传、行政审批事项、“双随机”抽查事项、公证收费标准、法律服务办事指南和“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等工作内容进行了公开。同时,认真抓好内部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公开制度建设、工作运转、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类。

(二)严格审查,重点领域主动公开。

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财务规定,积极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详细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在马关政网上公布了《马关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马关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2020年马关县政务网公开马关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马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手册》、《马关县司法局关于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第二批)马关县司法局公告(2020第1号)》、《马关县司法局关于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第三批)马关县司法局公告(2020第2号)》、《马关县司法局关于对马关县2019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的公示》。为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布马关县2020年行政执法情况,行政许可19063件,行政处罚511件、行政强制62件、行政征收92件。

(三)工作职能、机构设置

政府职能、机构设置属于“三定”方案涉密文件不予公开。

(四)新媒体正常运行,管理规范

1.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现已关闭马关普法微信公众号。

2.2020年没有接到州平台转接的热线电话。

(五)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建立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信息发布审查登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箱公开制度、群众来访热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工作机制,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中主动公布监管投诉电话,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190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511

行政强制

0

0

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出现变动,工作衔接不到位。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有待加强。三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待加强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四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广大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深化提高。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增强信息安全基础建设,坚持把信息公开与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三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都要进一步规范,该公开的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坚决不公开,做好信息内容的更新维护,内容发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执行,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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