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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2017年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情况的公示

来源:县发改局 更新时间:2017/12/22

根据《云南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查处顶风新上“地条钢”加工点有关情况通报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17〕158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玉溪市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监管不力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云政办发〔2017〕128号)、《文山州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查处顶风新上“地条钢”加工点有关情况通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玉溪市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监管不力问题问责情况通报的通知》(文发改产业〔2017〕92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确实做好打击和取缔“地条钢”,深刻吸取我州“3.20”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教训,认真学习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顶风新上“地条钢”生产点和玉溪市通海县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的通报情况。始终保证打击“地条钢”的高压态势,高度警惕、严格防范“地条钢”在我县死灰复燃。杜绝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地条钢”给人民群众带来严重危害,现将马关县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为切实抓好“地条钢”打击和取缔工作,我县高度重视,在12月21日认真学习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顶风新上“地条钢”生产点和玉溪市通海县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的通报情况,我县及时安排发改局、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14个乡(镇、场)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坚决打击和取缔“地条钢”,确保不留死角。

二、加强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

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有关单位、各乡(镇、场)为成员的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要求,确定了工作任务。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县动员,全面排查。采取各乡(镇、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排查并做好自检自查工作,企业层面按照主体责任要求开展自检自查,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要求专项检查方式对全县14个乡(镇、场)废旧金属回收点、钢筋销售网点、生产加工经营作坊、薄弱学校改造等重点领域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出动200余排查人(次),共排查72户钢材经营销售门市,3个非煤露天矿山(含采石场)、1个非煤地下矿山、12家选厂、3户废钢废铁收购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薄弱学校建设等重点项目73余个,均未发现“地条钢”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

(二)形成合力,专项检查。为切实加强专项工作行动组织领导,从发改局、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3名干部组建督查检查组对城区生产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重点抽查,各乡镇组成督查组分别对辖区内的销售网点及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督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四、排查工作情况

(一)“地条钢”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全方位的排查,我县未发现“地条钢”生产、经营情况。

(二)违法生产情况。通过检查,马关县金欣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6300kva矿热电炉已于2016年10月拆除,目前,有1台25000kva矿热电炉用于生产硅锰合金,无生产“地条钢”情况。

(三)销售假冒伪劣钢材情况。通过检查,对检查的钢筋销售点,进行了钢筋原材料力学性能试验,均为合格产品。

(四)关停煤矿死灰复燃的督查情况。通过检查,已实施政策性关闭的马关县马白镇湾田煤矿、马关县小兴煤矿小马白井均无死灰复燃情况。

现将以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30日。

反馈意见电话:0876-7129502((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反馈意见邮箱:mgfgj@163.com

反馈意见地址:马关县马白镇骏城路2号(县发改局)

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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