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监测情况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17年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环通[2016] 232号)及《2021年文山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 文环发[2021] 32号)要求, 2022年第二季度,我局依据马关县政府楼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房,对马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一)监测点位
马关县政府楼顶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PM10、PM2.5、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 氧化碳、臭氧共6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 -2012 )二级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马关县政府楼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监测结果显示,马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达到《环境空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的有效天数为91天其中优61天、良28天、轻度污染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