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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民政局关于马关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04

李万发、罗永梅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待遇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居)民小组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前沿一线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村(居)民小组干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起带头作用,负责本村的所有工作。当前的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工作任务重,工作量越来越大,特别是村小组干部待遇低的问题突出,导致村小组干部不能安心工作。因此,村(居)民小组干部待遇问题一直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关心、关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县财力的不断好转,为提高村小组干部待遇,2019年印发了《马关县村(居)小组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马办发〔2019〕18号)规定对支部书记,村(居)民小组干部实行误工补贴考核制度,分三档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2022年印发《关于调整<马关县村(居)民小组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马民联发〔2022〕11号)规定村(居)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定额补助500元/月,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一肩挑”定额补助700元/月。报酬待遇自2022年10月1日起计算。村(居)民小组待遇在2019年的基础上由400元/月增加到500元/月。上述各项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村(居)民小组干部的关心。

针对您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待遇”的问题,目前没有新的政策,仍然按现行政策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得到上级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逐步提高村小组干部的待遇。

感谢您们对村小组干部待遇提高的问题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基层政权工作。

马关县民政局

2023年8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廷昌,13887659880

         责任编辑:周永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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