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答复:高考后,考生考入相关大学院校就读,校方要求迁户口的,办理入学时手续时,学生需将户籍所在地迁至其就读的大学院校。学生户籍迁出原所在地后户籍性质随即发生变化,即从原农业户口性质转为非农业户口性质。大学毕业后无稳定就业的,户籍只能迁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设立的集体户。2017年公安机关开展了城乡属性划分及集体户清理工作,户籍管理不再以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均统称为居民户。10月10日,马关县公安局民警通过电话与留言人联系,告知其2005年至今户籍政策和城乡属性划分及集体户清理工作,其表示理解政策调整,未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