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71023003 | ||
标 题 | 关于廉租房房产证问题 | ||
姓 名 | 住户 | ||
写信时间 | 2017年10月23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书记您好:我于2010年购买了马关县惠民小区的廉租房,到现在近7年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我想问问是怎么回事?然后购房合同上说是购买五年后可以自由上市买卖。恳请各位领导给予解惑,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惠民小区住户您好: 您反映的“廉租房房产证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马关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设施意见》(云政发[2009]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于2010年和2011年共出售了521套廉租房。在2011年12月以前已发放房产证339本,余182本因州审计局等7部门在2012年1月对我县廉租房的出售情况进行检查后提出我县出售的部分廉租房不满足廉租房出售需“先租后售”的要求,需整改,因此就停止了对余下房产证的发放。我局将请示上级部门,争取在今年12月31日前将余下的182本房产证进行发放。至于廉租房购买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的问题,因为廉租房在出售时不包括土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没有土地是不能登记的,因此要请示相关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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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7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