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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425001
    标    题 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超出原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怎么办
    写信时间 2018年04月25日
    信件内容 你好,我家是16年申请了危房改造,然后开始拆旧建新。以前的老房子是97年盖的瓦房,开工建设的时候把所有重建手续都办好了,以前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上面是120平方米,重建之后因为阳台、挑头,新建后超出了28.8平方米。现在还没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我想咨询一下现在超出的面积要怎么才能合法*?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反映人你好

            反映的“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超出原建设用地批准书怎么办”的问题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及马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现行政策,“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面积原则不得超过150平方米的规定对于超批准面积建设的农村宅基地,在其宗地面积(房屋实际占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权属来源清四至界限清楚无争议,且由本村村民使用的前提下,可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予以登记发证。
        针对你反映超出原建设用地批准面积的问题,由于是匿名反映,加之没有任何联系方式,我局无法掌握具体情况。建议您到所属乡镇国土所咨询,如果符合申请条件,按马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申请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联系电话:7130346

     

    马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5日

     

    处理时间 2018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