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80511001 | ||
标 题 | 安平广场老年人跳舞收费问题 | ||
姓 名 | 王女士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5月11日 | ||
信件内容 | 安平广场旗杆脚下,跳舞收费,收费不说明原因,不说明钱物用途,收钱不开具任何发票、收据。有些老人跳舞没有带钱的习惯,收费的几个人还说的难听。我想请问,广场舞的场地、音响都是相关部门免费提供,那收来的钱是用来做什么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是什么?既然是老年人自发娱乐行为,为何不是自愿,而带有强行意味(忘记带钱,收费的几个人就话说的难听,收费以一个戴眼镜的老年女同志为主,是个领舞,跳舞位置在面对旗杆那面的第一排),请有关部门给与回复,不在乎钱交多少,主要是态度让人接受不了。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王女士: 你好!你反映的“安平广场老年人跳舞收费”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对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一个问题:“广场舞的场地、音响都是相关部门免费提供,那收来的钱是用来做什么的?” 经调查,你所反映的跳广场舞收费这支舞队名称为活力健身操队,该舞队属自发性群众组织,舞队的音响设备及相关器材(U盘、电瓶、搬运设备的人力手推车)多数是自己购置的,现有两个音响,其中一个是马关县文化局赠送的,另一个是舞队自己购买的。因为跳广场舞是一项具有连续性、长期性的活动,音响设备使用频率高难免出现故障或损坏,为保证广场舞活动能够正常进行,需要向参与跳舞的舞友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音响设备的维修费和添置新设备,并用于支付每天搬运设备的人工费。 第二个问题:“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是什么?” 其实,在搞清楚了为什么收费之后,就可以明确该种收费不属于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不需要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相关部门的批文作为收费依据。经调查,活力健身操队是从2016年开始由舞友中的几个热心肠的人自发组织起来向参与跳舞的舞友收费的,有专门做账的会计和管钱的出纳,收费标准采取以支定收的方式来确定。2016年和2017年是每人每年交20元,2018年提高到30元,收支情况结合实际向大家公开说明清楚。 第三个问题:“既然是老年人自发娱乐行为,为何不是自愿,而带有强行意味......” 经调查,活力健身操队的收费有人组织收取,收费时虽不出具收据或者发票,但有专人对收费情况作记录,也有人通知舞 友交费,交费靠自觉。在收费过程中,有时候确实存在出言不逊、不讲究方法方式的问题。对此,相关人员已经表示今后会注意说话的方法方式,让收费能够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使广场舞 这项利于老年人健身的活动顺利开展下去。 最后,感谢你及时向我们反映问题,这是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2018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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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8年0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