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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525001
    标    题 拆除重建的房子不遵守法律退后建盖有人管吗?
    姓    名 过路人
    写信时间 2018年05月25日
    信件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和我们马关县的有关规定,新建房屋和旧房子拆除重建的都要退离公路3米距离,可是八寨镇政府旁边路口的龙家,旧房子就是齐路建的,现在拆除重建还是齐路而建,就在政府旁边了也没有人制止,难道法律的制定只是针对部分人的吗?难道就在政府旁边了,政府的领导不懂法律还是要区别对待建房的人?这样让其他退让建房的人做什么感想?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过路人:

    你好,您反映的《拆除重建的房子不遵守法律退后建盖有人管吗?》事宜,已经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过到现场调查核实,  八寨社区龙家确实在新建危房,在原址建设,属拆除重建。关于后退3米的问题,县人民政府《马政办发[2017]299号》文件规定:在现有省道和新建省道公路两侧新建建筑物控制区为公路路缘或公路边沟外缘退让至少3米。而你反映问题八寨政府旁边龙家属八寨镇集镇规划管理区域,并且经核查,该户办有土地使用证,建房符合八寨镇集镇管理规划,上下对齐,不超占。不适用文件规定条款,

    非常感谢你对八寨集镇管理的支持。

                                      

     

    八寨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处理时间 2018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