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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606001
    标    题 被拒之校门之外的儿童
    姓    名
    写信时间 2018年06月6日
    信件内容 马白镇马安山新下寨,黄朝友五月初因不小心手摔伤,到学校读书,被老师及领导三番五次劝说退学,是因为学生成绩不好,怕影响总成绩,就借故这原因劝其退学,学习不好怪孩子吗?如果每个孩子都会还要老师做什么?孩子是手受伤,又不是脑子受伤.甚至不几天手已好了,十来岁的孩子被拒之校门外,成为无所事事的小混混,可怜啊!可怜。这不应该是学校工作的宗旨吧!希望领导调查核实,还孩子个学习的机会。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黄,你好:

    你反映的“被拒之校门之外的儿童”的问题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马白镇马鞍山新下寨村的适龄儿童黄姓学生因手摔伤,到学校读书被拒绝。经查:适龄儿童是马白镇马鞍山小学四年级学生,家长于2018年5月10日向县教育局提出休学申请。根据《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学生休学期限为一个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如期复学的,必须办理继续休学的手续”。县教育局在审批时已向家长告知休学期并在休学申请表上注明了该生复学的时间。如该生身体恢复正常,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即可复学;如仍需休息需办理继续休学手续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关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0日

    处理时间 2018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