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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806003
    标    题 亚龙星城接房要收取天然气管道费是否合理?
    姓    名 张三
    写信时间 2018年08月6日
    信件内容 亚龙星城小区要求每户在接房时都要交纳3500元天然气管道费合理吗?是否有收费依据?入户前的管道不应该是天然气公司自己掏腰包建设吗?用户是否可以有选择权?四个问题搞不懂想问一下,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张三,你好:

        你反映的“亚龙星城接房要收取天然气管道费是否合理”的问题已转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你反映的“亚龙星城小区要求每户在接房时都要缴纳3500元天然气管道费合理吗?”

        经查,住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费属政府定价范围,按照《云南省定价目录(2015版)》规定,住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收费标准及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的定价权限在州(市)人民政府,县级无权制定。目前文山州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项目刚起步,暂时没有制定出台相关收费标准。据了解,州内其它县(市)主要由燃气公司或开发商与购房业主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如文山市别墅收费3500元/栋、砚山县别墅收费3800元/栋

        二、你反映的“是否有收费依据?”

        在《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住建城〔201241号)明确了县(市)城区和城市规划范围内所有新建、在建住宅工程和需要供气的公共建筑,应当配套安装燃气管道。亚龙星城一、二期小区在规划时已设计有管道天然气,开发商在房屋预售时已明确天然气配套设施费用不计入房价内,需购房业主自行承担,但未明确收费标准。

        三、你反映的“入户前的管道不应该是天然气公司自己掏腰包建设吗?”

        住宅小区的天然气管道费是一种安装性质的费用,居民天然气工程安装性质的收费涵盖范围严格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

        四、你反映“用户是否可以有选择权?” 

        如果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交房标准中包括了燃气管道,说明开发商在预售房屋时已设计燃气管道,开发商应当在购房合同中明示该费用是否包含在房价款中。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由双方协商解决。安装燃气设施,应征得用户同意,坚持自愿原则,不能强制安装,强制服务。

        为了能够更加详细了解你所反映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向我局提供相关的材料,以便我局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工作。如发现有违反国家规定的任何情况,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我县的价格违法举报电话:12358。

     

     

     

     

     马县发发展和改革局

    2018822

    处理时间 2018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