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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91223001
    标    题 准生证办理
    姓    名 阳俊诚
    写信时间 2019年12月23日
    信件内容 本人情况说明:1.本人户籍所在地为昆明五华区,为公司集体户口,所以没有户口册; 2.本人自2008年到马关工作,现已在马关有稳定工作11年,已在马关购房,且办理过暂住证; 3.妻子为马关县木厂镇人,与本人已育有一孩;需解答的疑问: 1.妻子现已怀孕,预产期为2020年1月,现需为贰孩办理准生证,请问需到哪里进行办理? 2.办理贰孩准生证需要本人夫妻双方提供哪些证件?办理程序如何?请给予解答为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阳俊诚你好:
            你反映的“准生证办理”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新修订《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一直以来,我县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实行一、二孩《生育服务证》登记办理制度。需要登记办理一、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夫妇,交验夫妻双方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再婚夫妻还需提交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再婚夫妻还需提交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场)人民政府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普通事项推行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提高全流程网上办事,实现政务服务更方便群众。我县将《生育服务证》纳入网上在线登记办理,实现办证人员一站式服务,现场审核领证。为方便现场审核,避免信息不详实,办错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时需当事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提供查验,如果当事人有特殊事情不能到现场办理的,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登记办理。根据您反应您户口为集体户口,没有户口册,妻子为马关县木厂镇人,需要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您夫妇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您的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关有效证件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场)人民政府办理生育登记就行。
            经核实,您夫妇于2019年12月31日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来马白镇窗口办理,经查实符合生育登记条件,已当场给予受理登记并发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马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0日

    处理时间 2020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