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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30418001 | ||
标 题 | 关于退残疾人补助问题咨询 | ||
姓 名 | 陆蕊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4月18日 |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我父亲手臂残疾,也持有相应的残疾证。前几年辛辛苦苦供我上大学,也享受一定的残疾补助。但前几天,所在南捞乡塘房村委会以我参加工作为由,叫我父亲去退2020年至今的残疾人补助1000余元。在此想要咨询政府是否是有残疾人家庭只要有子女参加工作,就不再享有残疾人补助政策,是否有相关的文件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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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陆蕊: 你好,你反映的“关于退残疾人补助的问题咨询”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你父亲系肢体四级残疾,之前享受的是困难残疾人补助,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6〕120号)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文山州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持证残疾人,而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最低生活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农村居民家庭。塘坊村委会根据你家庭实际情况进行开会讨论,由于你家现已有公职人员,收入已达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故不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根据“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你父亲已不再属于低保对象,故不能再享受困难残疾人补助。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祝你生活愉快。 南捞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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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3年0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