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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622002
    标    题 马关今来废品收购站重大火灾隐患
    姓    名 杨思
    写信时间 2024年06月22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马关今来废品收购站位于马关县马白镇石门坎马白烟草服务站旁,该商户存在多项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恳请相关部门领导对该商户核实处理: 1、经常违规占道开展经营活动,导致本就狭窄的村内道路无法正常通行; 2、因该商户回收的多为废纸、PVC塑料、PET塑料等固体易燃物,且该生产经营场所周边并未按相关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固体易燃物堆场周边就有架空电线及变压器,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4.5.3条 露天、半露天秸杆、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5.3的规定,其他可燃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可根据材料的火灾危险性按类比原则确定。固体可燃物堆场与厂外道路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该场所并未达到; 3、第10.2.1条 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表10.2.1的规定。可燃物材料堆垛应与架空电力线水平距离为1.5倍电杆电塔高度,该场所并未达到相关要求; 4、根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第 3.0.2条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洒水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设置场所应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分类 。该场所存放大量固体易燃物,且周围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且固体易燃物堆场边设置有电力系统变压器,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附录A中将该场所火灾危险等级评定为严重危险二级,并规范要求该场所增设相关消防设施设备。 5、该商户已取得生产性金属回收许可证,但未取得危险固体废物回收许可;该商户经常违规回收汽车电池等危险固体废物;且对汽车车架、汽车发动机、转向机等也有相关回收业务。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杨思你好:
            你反映的“马关今来废品收购站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经常违规占道开展经营活动,导致本就狭窄的村内道路无法正常通行”的问题。经县综合执法局现场检查,不存在违规占道开展经营的情况,已提醒经营者严禁占道经营。
            (二)关于“因该商户回收的多为废纸、PVC塑料、PET塑料等固体易燃物,且该生产经营场所周边并未按相关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固体易燃物堆场周边就有架空电线及变压器,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4.5.3条露天、半露天秸秆、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5.3的规定,其他可燃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可根据材料的火灾危险性按类比原则确定,固体可燃物堆场与厂外道路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该场所并未达到”的问题。经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供电局现场核查,马关金来废品收购站露天废品堆场与道路间距不符合标准,紧靠道路两侧,防火间距为零,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4.5.3条之规定,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厂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5米。经供电局现场核查马关金来废品收购站购站设置的堆垛符合电力行业标准,已告知收购站负责人规范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确保用电安全。
            (三)关于“第10.2.1条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表10.2.1的规定。可燃物材料堆垛应与架空电力线水平距离为1.5倍电杆电塔高度,该场所并未达到相关要求”的问题。经供电局现场核查马关金来废品收购站露天废品堆场与周边架空电线及变压器间距符合要求。
            (四)关于“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3.0.2条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洒水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设置场所应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分类。该场所存放大量固体易燃物,且周围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且固体易燃物堆场边设置有电力系统变压器,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附录A中将该场所火灾危险等级评定为严重危险二级,并规范要求该场所增设相关消防设施设备”的问题。经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核查,该场所仓库面积93平米,露天堆厂约490平米,马关金来废品收购站未设置室外消火栓,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8. 1. 2 条规定要求(可用市政消火栓代替),马关金来废品收购站已配置灭火器。
            (五)关于“该商户已取得生产性金属回收许可证,但未取得危险固体废物回收许可:该商户经常违规回收汽车电池等危险固体废物:且对汽车车架、汽车发动机、转向机等也有相关回收业务”的问题。经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到马关今来废品收购站进行现场核实,该收购站正在营业,收购站主要收购废旧金属、纸板、塑料、易拉罐等废品,没有加工、再生利用等生产活动,收购站收购有少量儿童电动玩具汽车蓄电池,未进行拆解,未发现存在违规回收汽车废旧电池的情况。站内设置有一台破碎机,用于塑料制品破碎分拣。收购站外建有一座15m3的三级沉淀池用于生产废水收集回用,检查时未见生产废水外排,但沉淀池中存水较多,存在外溢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收购站所收购的废旧金属、纸板、塑料、易拉罐等废品不属于危险废物。收购站收购的少量儿童电动玩具汽车蓄电池符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家庭源危险废物(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豁免内容“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要求。
                        
         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7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牟安尚  0876-3059118)
    处理时间 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