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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820002
    标    题 地质灾害扶贫搬迁
    姓    名 陆权进
    写信时间 2018年08月20日
    信件内容 本人姓名陆权进,家住马关县坡脚镇盐塘村委会大寨村。最近因为村里地质灾害易地搬迁搞得我无家可归。不给我名额建新房,又要拆我的老房子。现在父母的新房子没建好,老房子我也没拆,上面的领导又不去处理。一个搬迁工程两年多还没完成,不知道什么原因。恳请相关领导部门帮我解决一下安身立命的燃眉之急。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陆权进,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答复如下:

          经查,你村的地质灾害易地搬迁项目于2016年8月启动,该项目现已完工,搬迁户共79户(其中建档立卡户36户),现已有78户搬入新居,另有一户的房子正在装修,装修好后即可入住。因此,你所说的“一个搬迁工程两年多还没完成”与事实不符。针对你反应的“不给我名额建新房,又要拆我的老房子。”问题:项目启动时,你家一开始是不愿意搬迁的,后来经过工作组做工作你家才同意搬迁,而且当时工作组叫你家报名时你正在外地打工,你家就只报了你父亲陆正友一个名额,因此你所说的“不给我名额建新房”与事实不符。同时,你家的老房子是属于你父亲陆正友名下,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第62条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你父亲在异地搬迁点建好新房子后,应拆除原有的老房子,请你家积极配合拆除老房子。现在你父亲的新房子已建好并已入住,同时你长年在外打工,偶尔回来都是跟父母住在一起,你的户口因为是城镇居民,虽然单独立户,但实际上是生活在一起的一家人。因此你所说的“最近因为村里地质灾害易地搬迁搞得我无家可归”与事实不符。

          感谢对坡脚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祝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坡脚镇人民政府

    2018920

    处理时间 2018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