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425001 | ||
标 题 | 小区物业拒绝安装充电桩 | ||
姓 名 | 杨文杰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4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关于小区物业拒绝开具允许施工证明的投诉信》 n 尊敬的政府相关部门: n 您好! n 我是[金林家园]的一名业主,在此郑重向您反映一个问题。我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电车,为了方便充电,需要在小区公共车位进行施工安装充电桩,但小区物业却无理拒绝开具允许施工的证明。 n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充电桩的安装是大势所趋,也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环保举措。然而,小区物业的这种行为,不仅给我们业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也阻碍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使用。 n 我们理解小区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但物业以公共车位为由拒绝开具证明,这种做法缺乏合理性和依据。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督促小区物业改变态度,依法依规为我们开具允许施工的证明,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n 感谢政府部门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支持,期待能尽快得到妥善的解决。 n 投诉人姓名:杨文杰 n 联系方式:18308769886 n 日期:2024年4月25日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杨文杰你好: 你反映“小区物业拒绝安装充电桩”的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2024年4月30日马白镇组织金林家园业主召开居民会议,商讨关于金林家园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相关事宜,经群众会讨论:一致认为小区不能安装充电桩,原因为:小区建设年限较长,现有小区内电网难以满足安装充电桩所需电力供应,安装充电桩后会影响到居民的日常用电,同时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若你有充电需要,可在金林家园对面(距离金林家园约100米)骏城公司与云南文电能源公司建设的充电站进行充电。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马白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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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4年05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