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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夹寒箐镇消防专项规划(2017-2030年)》规划成果批前公示


作者:张凤萍   新闻动态来源:夹寒箐镇    点击:[]   更新时间:2019年01月07日 17:21

《马关县夹寒箐镇消防专项规划(2017-2030年)》规划成果由马关县夹寒箐镇政府经中外建华诚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已经马关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上报马关县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在上报审批前,现依法向社会公示,请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自2019年1月8日起至2019年1月14日止。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发送电子版至夹寒箐镇党政办公室电子邮箱:2740760572@qq.com。

联系电话:0876—3025174。

附:《马关县夹寒箐镇消防专项规划(2017-2030年)》编制内容

马关县夹寒箐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7日

《马关县夹寒箐镇镇消防专项规划(2017-2030年)》编制内容

一、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夹寒箐镇镇区的消防重点保护区域。主要集中在新大街、振兴路以及东北部河流两侧,包括现状及规划的行政管理用地、教育机构用地、文体科技用地、医疗保健用地、商业金融用地、集贸市场用地、公用工程用地等。

(1)夹寒箐镇镇区现状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在镇区中偏西部,居住用地主要顺道路布局,且用地混杂,住宅建筑间距大小不均。规划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合理布局,完善建设消防通道、消防给水、消防供电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并要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做到消防设施与居住区建设同步。

(2)夹寒箐镇镇区的公共设施用地主要布置在镇区中心区域,规划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商业设施、金融、文化娱乐设施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并同步建设消防设施。

二、消防通道规划

消防通道是指在发生火灾时,保证消防车辆和消防队员及时到达火灾现场,进行扑救以及疏散人员、物资的通道。本规划中所指消防通道是指可供消防车行驶,宽度不小于 4 米,净空高度不低于 4 米的市政道路和小区、组团级道路等公共道路,统称为消防车通道。

规划要求:

(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 160 米。

(2)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0 米。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 3%。

(3)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4)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 12.0

米×12.0 米;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18.0 米×18.0 米。

(5)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6)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7)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8)对现状不能满足消防需要的消防车通道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改造。

根据夹寒箐镇总规中交通系统规划的相关内容,确定夹寒箐镇的乡镇消防通道。夹寒箐镇镇区规划道路等级按三级设置,分成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

主干路:12-24 米,以塘小路、新大街、振兴路、规划绕镇区道路及规划北部道路形成的树枝状道路。

次干路:7-16 米,镇区次要交通性干道,结合主干道形成镇区内部主要交通网络。

支路:7-12 米,为进出街坊、居住区、办公区、商业区和承担短距交通的主要道路。

规划主干路为消防主干道,次干路及支路为消防次干道。

公共消防设施与消防安全布局现状图

消防重点保护区域规划图

消防站及责任区划分规划图

消防供水规划图

消防通信规划图

消防通道规划图

         责任编辑:赵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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