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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作者:   新闻动态来源:    点击:[]   更新时间:2018年01月29日 09:35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就报送审查的《马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规范马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马关县实际,制定《马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二、文件制定依据

《马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政办规〔2018〕1号)等相关上位文件制定。

三、规定的主要措施

《马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共7章41条,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定义、管理体制、用人额度,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权力和义务,确定了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方式、程序和条件,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待遇保障和责任追究。

四、有关方面的意见

《马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于2018年4月在公安局各部门中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5月又在县级各单位中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适当修改。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对《马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认为该办法制定主体、依据、权限、内容、程序合法。

五、文件有效期

长期。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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