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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号 关于降低农村有线电视收费标准的建议

来源: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0/03/25
建议号:111号
  提案人:周开兰
  内 容:
  近几年来,县广播电视局为改善农村看电视难、收视效果差的现状,全县各乡镇公路主干道上的村寨大部分安装了有线电视,为人民办了一件好事、实事。但有线电视收费偏高,每月收费18元,人民群众承受不住。为给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实惠,建议降低有线电视收费标准。
  承办单位:县广播电视局
  责任领导:唐育喜
  政府督办领导:杨恩情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6月3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马关县
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
号建议的答复函

周开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降低电视收视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92号文件)精神,我县于2008年11月正式启动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工作,截至目前,云南广电网络马关支公司共投资900多万元对全县1.35万户电视用户实施了数字化转换工作,使广大电视用户享受到了更清晰、更精彩的电视节目。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标准是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994号)文件规定执行,该文件规定,对居民用户,主终端收费标准:城市(含县政府驻地城镇)用户每月每终端25元;农村用户每月每终端21元;副终端每月每终端5元,1台主终端最多配装3台副终端。我省25个边境县市、迪庆三个藏区县的农村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在一定时期内执行优惠收费政策,每月每主终端18元。现我县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城市(含县政府驻地城镇)用户每月每终端25元;农村用户每月每终端18元。
  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属政府指导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其制定收费标准的权限在省级,县级无权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只能监督执行,同时将执行的困难和问题逐级向上反映。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收费管理工作。
  此函
  联系人:章允 电话:7129943

         责任编辑: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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