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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号 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员工资待遇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8/11/25

  提案号83
  提案人:陶玉明、杨成斌、马兴亮、普丹能、曾学金、韦继英、王贵华
  内容:
  村计划生育宣传员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以来,一直工作在最前沿,20多年来,通过广大计生宣传员的共同努力,我县减少出生10万多人,为我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做了积极的贡献,但待遇低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建议将计划生育宣传员的工资待遇提高到相当于村支书工资标准
  承办单位:人事局
  责任人:杨立海
  政府督办领导:兰朝明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6月25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人事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83号提案的答复函


陶玉明、马兴亮、曾学金、韦继英、王贵华、杨成斌、普丹能、张玉明、廖选明、万大春、潘向林、刘玉良、许自云、卢承贡、石安徽、贺艳敏委员:
  你们在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员工资待遇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充分调动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基层队伍建设,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经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研究,参照外地计划生育宣传员工资待遇情况,已将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员工资待遇意见报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党组第四次会议研究,县政府党组又将研究意见报县委,经中共马关县十一届委员会第二十八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县财政局关于提高村级干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和村小组干部待遇意见的通知》(马政办发〔2008〕61号)精神,我县已从2008年1月1日起将村计划生育宣传员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15元(含省、州补助80元)提高到400元(含省、州补助80元),每人每月增加185元,并要求于2008年6月底以前将补助兑现到村计划生育宣传员手中。这样,我县村计划生育宣传员待遇偏低的问题已得到了解决。
  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此函
  联系人:卢伟高                     电话:7125193  


  二ОО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陈鸣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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