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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厂镇人民政府关于沿边定居居民补助的政策解读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2/18

问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从2016年开始,公安系统已经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所以,请上级部门明确补助享受条件范围中所指的“农村居民”是否包括长期在农村居住的非农业户口的问题。

答:户籍在都龙、小坝子、金厂镇3个边境乡镇,且有固定住房,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并从事生产生活且居住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居民(国家公职人员和国企职工除外)。

问2:文件中多处明确补助对象为“居住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农村居民”,统计居住半年情况时的统计区间即起止时间没有明确,统计的起止时间是指从2018年1月1日起到公示前(10月19日)一天止还是指从公示前一天(10月19日)往前推一年来计算等。这个问题给乡镇在界定居住时间是否有半年时造成困难,无据可依。

答:居住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农村居民统计区间是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且现在补助区域居住,人员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

问3:户口在都龙辖区,但受360万吨改扩建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影响,房屋和土地等均被征用,成为无房无地户的农户,已经在马关县城等地买房并长期居住的情况如何处理。这部分群众以后是否能长期享受政策补助。

答:为改善边境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边境居民获得补助后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全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提高边境群众的基本生活质量,增强边民爱国意识和守土固边的意识,对户籍在都龙镇辖区但无固定住房,又不在都龙镇生产生活的居民,不得享受补助。

问4:在国企(如华联锌铟公司)上班的正式员工,是否享受补助。

答:对在国有企业、国家公职人员户籍在边境乡镇的不得享受补助;国有企业、国家公职人员在抵边乡镇有固定住房,其家庭成员户籍在抵边乡镇且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可享受补助。

问5:由于就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将户口迁回都龙,但户口性质已经变更为非农业人口,这部分人是否享受补助。如茅坪村党总支书记王海秀,在读书时将户口从茅坪迁出至就学地,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入茅坪,目前,该同志属城镇人口,但长期居住在茅坪,且家庭在茅坪有地有房,这种情况是否享受政策补助。又如东瓜林村委会4位大学生在考取大学时将户口转入学校,毕业后户口迁回都龙,迁回后纳入居民户口管理,其户口与父母等家庭成员在同一本户口簿上,学生毕业后没有工作不是国家公职人员,目前长期与父母一起居住在都龙辖区,由于其居民性质,没有纳入统计范围,群众反映较大。

答:对就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将户口迁回边境乡镇的居民,有固定住房且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可享受补助。

问6:人员已经外嫁或上门但户口未迁出,但其目前居住地也属符合政策补助的地方,会存在目前居住地未统计(人在户不在),在户口所在地也未统计的情况(户在人不在),综合下来,有三种情况:一是嫁在都龙或在都龙上门的;二是从都龙嫁到县内小坝子、金厂等享受政策的乡镇或在这些地方上门的;三是从都龙嫁到享受政策的外县乡镇(如麻栗坡猛洞乡)或在这些地方上门的。以上三种情况均会造成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都无法将该人纳入统计补助范围的情况,群众反映较大。如:都龙东瓜林村小新寨村小组项友文之女项学芬,为东瓜林村委会大新寨小组王发雄的前妻,2016年与王发雄离婚后嫁到都龙镇坝保村,目前户口在王发雄户未迁出,根据补助条件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就出现在东瓜林村项学芬属于“外嫁户口未迁不在原居住地居住(户在人不在)”这种情况,按文件要求不能享受;在坝保村她又属于“未落户的家庭成员不得纳入统计补助(人在户不在)”这种情况,按文件要求也不能享受,导致本人本来应该享受补助,但却无法纳入统计。这类情况如何处理需明确。

答:对符合迁入、迁出条件的,要及时办理迁移手续,对外嫁及到外地上门人员,户口未迁但不在原居住地居住的居民不得享受补助,如这类人员的子女户籍在边境乡镇并在边境乡镇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其子女可享受补助。

问7:公示中发现,一些农户整户外出多年,长期在其他地方居住,多年不回都龙,但在都龙还有房屋、土地等资产,这种情况是否根据补助条件第九条“外出务工人员,其土地、住房、财产等资产都在边境乡镇的可享受补助” 规定纳入统计补助范围,这个问题需进一步明确。如堡梁街村一户人家长期居住在西双版纳,多年不回堡梁街,是否纳入统计补助。

答:对沿边居民补助政策首先要守土固边,对户口在边境乡镇,但居住不到半年的居民,不得享受补助。

问8:独生子女从享受政策地(如都龙镇)嫁到不享受政策的地方(如马白镇),户口未迁出,因其是独生子女需要照顾这边的老人,两边来回跑,两边都居住。这种情况是否纳入统计补助。

答:独生子女如户籍在边境乡镇,虽属两地居住仍可享受补助。

问9:未到法定婚姻年龄但实际从享受政策的(如都龙镇)嫁到不享受政策的地方(如马白镇)并长期在不享受政策地(如马白镇)居住生活,但由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户口无法迁出,这种情况是否纳入统计范围。

答: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导致户口无法迁入迁出,不得享受补助。对符合迁入、迁出条件的,未办理相关手续到边境乡镇的居民不享受补助。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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