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马政行复终决字〔2023〕第3号
申请人:王某选、男、汉族,19***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53262519***10351X。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马白镇永平社区城****,联系电话:1368****646。
被申请人:马关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1532625351895985L,法定代表人:王元勇,职务:局长。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马白镇文明路延长线。联系电话:0876—7126519。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马关县卫生健康局作出的《马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王某选医师执业证书的决定》(马卫健发〔2023〕48号)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8月11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于2023年9月13日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以《马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撤销<注销王某选医师执业证书的决定〉的决定(马卫健发〔2023〕100号)于2023年9月13日撤销了《马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王某选医师执业证书的决定》(马卫健发〔2023〕48号),申请人于2023年9月13日向本机关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意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
行政复议终止。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