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本期拟治理段总长1.686km,其中大栗树乡东瓜林山洪沟段起始桩号L2+429.00设于田尾村小组向上游方向0.259km处,结束端桩号L1+125.00设于村委会向下游方向0.850km处,治理段长1.304km。支流段起始桩号支0+382.00设于田尾村小组西北方,结束段桩号支0+000.00设于大栗树乡东瓜林山洪沟L2+170.00处,治理段长0.382km。通过治理,达到10年一遇洪水标准,增强堤防抗洪水冲刷能力,以确保两岸耕地、生产设施和临岸交通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 本项目总投资为578.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不含水土保持投资)总额为10.30万元,占总投资的1.78%。 |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废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机械运行燃油废气、机动车辆燃油废气、车辆运输过程中的施工扬尘等。 环评提出措施: (1)施工扬尘:通过对路面洒水,可有效地抑制扬尘的产生。 (2)运输车辆扬尘:运输渣土、建筑材料的车辆减速并密闭化、严禁跑冒滴漏,加盖篷布以防泼洒,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撒。 (二)废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主要是设备冲洗、混凝土拌合、混凝土养护等产生,生活用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对地表水体有影响的主要是施工引起的水中悬浮物增加。 环评提出措施: (1)施工期施工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随后自然下渗、蒸发。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将施工期设置在枯水期、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基坑涌水经抽取回用后多余部分排放。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环评提出措施: ①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此外,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 ②施工时应在工程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施工场地边界的区域;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 ③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尤其是进入环境敏感地区时,应减少或杜绝鸣笛,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 ④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 ⑤除上述措施外,还应与沿线居民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应在施工作业前予以通知,并随时向他们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声采取的措施。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环评提出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全部用于施工场地回填,施工营地设置带盖垃圾收集箱及垃圾袋收集,定期由施工单位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并入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处置进行处置。废弃建筑材料主要成分以水泥、砂、碎石、块石等材料为主。建筑垃圾不具备清理处置条件的,委托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废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完工后,无任何废气排放源,无废气产生。因此,运营期本项目对环境空气不产生负面的影响。 (二)废水环境影响 无废水环境影响。 (三)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三、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文山州马关县大栗树乡东瓜林山洪沟治理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